中美非监禁刑比较及其启示(4)
2017-11-28 03:42
导读:另一种常用的经济制裁的方式是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中国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法院在裁定赔偿时面临的挑战是不能影响被告人的改造。假如赔
另一种常用的经济制裁的方式是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中国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法院在裁定赔偿时面临的挑战是不能影响被告人的改造。假如赔偿额超出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就会招致引诱犯罪人不择手段,拆东墙补西墙。考虑到这些题目,很多赔偿法案要求法官考虑被告人的经济能力和需要做判决。但另一方面,有些赔偿法案则要求法官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所有经济损失,不予考虑被告人的经济能力,例如联邦量刑指南要求法院对暴力犯罪被告人做出强制性的赔偿判决。1988年,美国律师协会制定刑事被害人赔偿指南,建议法官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假如被告人没有即时偿还能力,可以暂时中止,待被告人的财政状况好转后继续偿付(9)。
近些年来,美国又增加了一些新型经济制裁措施。其中一个是否决某类罪犯享有政府权益。政府权益是指政府机构或者基金会提供的赠与、契约、贷款、专业执照或者贸易执照(10)。如法律规定,在1996年8月22日以后毒品犯罪人不能享用联邦政府提供的食品补贴和福利待遇(11)。另一种类型是要求犯罪人支付该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及执行对其判决的用度,例如犯罪人在社区矫正机构的住宿费、赔偿款征收用度、药品或者酒精鉴定费、咨询服务费、缓刑监视费、社区服务费、家庭拘禁费和法院的有关用度。
在中国,经济刑罚存在着与美国相类似的题目,其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经济刑罚是非常敏感的话题,由于公众总是抱怨法官对被告人以罚代刑。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逐渐从心理上接受了经济刑罚的概念,罚金的使用频率也随之增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使用比以前广泛得多,但多数情况下,他们是与监禁附加适用,很少单独适用。这就导致愈来愈多的判决没有办法执行,由于法官在量刑时明知被告人没有经济能力甚至根本没有财产,也不得不按照法律的规定课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另外,刑事立法也不够科学和精细,非常原则,难以把握。中国应该考虑采用“日罚金”结构,避免量刑不公,量刑失衡,发挥罚金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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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美国还有以下独特的非监禁刑:
日报告中心:这是一种在社区强化监视犯罪人的方法,是相当新的刑事制裁。中心与中心操纵方式不同,但共同的模式是,要求犯罪人天天向中心报到并书面写出当天的日程安排。中心工作职员会打电话或者亲身到犯罪人应该往的地方核实。中心也可以要求犯罪人在中心呆上大半天,参加强制、治疗和咨询服务项目,或者让他们往参加社区劳动。
家庭拘禁:家庭拘禁这种社区非监禁刑正在全美国广泛使用,形式多样,有些要求犯罪人天天在家里呆几个小时,有些则要求整天不能离家。此外,家庭拘禁也可以配用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有几种设施选择。举例来说,一种是要求犯罪人随身戴上无线电发射机,通过发射信号与中心电脑反馈确认犯罪人的位置。假如他们离家出走或者企图甩掉发射机,中心电脑会发出警报,监视官员随时能够追踪。另外一种监控系统是通过中心电脑不定时向犯罪人家里拨打电话。犯罪人要求戴上一种特殊的手链,接电话时把手链插进与电话连接的确认盒子,然后以声音或者其他方式确认。随着电子监控技术在社区的发展和完善,监视的作用日渐增大。譬如,用全球卫星定位仪来精确测定犯罪人的方位,监视官员能够随时把握犯罪人是否进进禁区。而且,电子监控的目的也不局限于确认犯罪人的方位,有些装置现在能够通过犯罪人的呼吸来证实他们是否酗酒和违反家庭拘禁的条件。
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指由法庭判决犯罪人到社区中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的非监禁刑措施,被看成是犯罪人对社区进行汇报和补偿的方式,由于他们的犯罪行为对社区造成一定的伤害。参加劳动的种类繁多,譬如让犯罪人植树,捡垃圾,粉刷低收进区的房屋,或者帮助慈善机构和非赢利机构干活。公众从社区服务中得到的好处相当之多。但是社区服务在美国并没有广泛使用。主要障碍是社区服务刑的执行缺乏同一机构负责协调实施。而且,社区服务面临工会反对,由于减少了正凡人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