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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表示的是另一个迥不相同的现实。政治体制,权力机构,军事组织、经济运行模式,法律体系和外交政策,如此等等。这个现实涉及无数人的利益,一系列精密的规划和严格管理维持这个现实的基本秩序。某些时候,国家也可能凝缩为某些代表性的意象汇聚社会成员的非理性冲动,这些意象甚至让人们联想到原始部落的图腾。用卡西尔的话说,国家的情感之源即是“国家神话”的号召功能。
诗人往往不屑于谈论诗与国家的关系。他们心目中,诗来自一个美学的天国;诗人十分赞同康德的观点:这个美学的天国拒绝与世俗之声合作。凯撒的事情归凯撒,上帝的事情归上帝,而诗人仅仅听命于美学的天使。真正的诗是纯粹的。对于诗而言,浮云、沙鸥、落木或者一叶帆影远比财政预算、立法议案或者外贸谈判重要。美学天国的独立甚至让诗人保持了特殊的高傲。“天子呼来不上船”,蔑视那些炙手可热的权贵政客是人们所熟悉的诗人佳话。这样,“国家”从诗人的视域之中退隐。
然而,诗人无视国家并不等于国家无视诗人。相反,国家始终严密地注视诗人的动向。国家并不否认诗的美学特征,国家甚至比诗人更为充分地考虑到诗的政治功能。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注:孔子《论语·季氏》。)这位儒家的开创者显然是从维护国家体制的意义之上肯定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注:孔子《论语·阳货》。)这甚至为日后的“采风”制度提供了指导思想。汉代的《毛诗序》延续了儒家先哲的诗学。作者认为,诗可以“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所以,“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一切的目的无非是规范社会成员的道德从而保持国家稳定。另外,还有一些思想家是从“立言”的意义上称许诗。魏晋的曹丕在《典论·论文》之中慨叹:“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与此同时,作者的名声也将因为文章而千古长存:“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样的意义上,诗、国家、个人三者相得益彰。
然而,另一批思想家并不信任这三者之间的互利关系。他们首先考虑到诗的美学特征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先秦时期,墨子提出了“非乐”的思想,韩非将“儒以文乱法”和“侠以武犯禁”相提并论。(注:韩非子《韩非子·五蠹》,《韩子浅解》。)他们或者对于美学的享乐感到了不安,或者对于诗的巧言惑智心存反感。无论是奢侈的投资还是华而不实的词藻都可能有损于国家。文学并没有想像的那么伟大,迷恋文学更像不谙世事的幼稚之举。汉代的杨雄表示,“赋”不过是“雕虫篆刻”,“壮夫不为”;(注:杨雄《杨子法言·吾子》。)宋代理学家程颐甚至坦言“作文害道”。在他看来,“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注:程颐《二程语录》卷十一。)因此,文学不啻于另一种“玩物丧志”。另一位宋代理学家朱熹同样宣称:“至于文词,一小伎耳。”“今人不去讲义理,只去学诗文,已落得第二义。”(注:朱熹《答汪叔耕书》,《清邃阁论诗》。)换一句话说,诗可能因为迷人的形式而成为个人认识真理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