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财政教育投入体制问题的研究综述(5)
2017-08-13 02:56
导读:思路三: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投融资改革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深化我国财政支出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扩大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规模
思路三: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投融资改革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深化我国财政支出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扩大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规模。我国应该继续贯彻“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方案,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达到国际平均水平。 2.对我国现行的公立高等院校,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实行法人治理。一方面,应该认真借鉴国际上的BOT经验,继续推进我国高等院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真正将高等院校承担的后勤工作交给社会兴办,以减轻高等院校不合理的开支压力,提高其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应该根据高等教育的产业化特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对公立高等教育实行法人化管理。同时,在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基础上,依据高等教育中个人受益程度相对较高的特点,按照投资与受益的对称性原则,应该适当控制公立高等院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国公立高等院校向“公办民助”转变过程中的经营行为。 3.在依法制定和严格审查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的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主体投资兴办高等教育。当务之急是我国必须尽快制定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的资格条件,对投资兴办高等教育者的财政补贴办法和财政补贴标准,以及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民办高等院校的教育收费标准。以此为依据,在严格审查投资办学者的资格条件和控制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兴办者实行减免税和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者投资兴办高等教育,促进我国民间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民办公助”型高等教育的发展。 4.进一步下放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民间投资者自主兴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下的民间自主兴办原则,一方面将现行“公办民助”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渐转变为“国控民营”的经营机制,以优化其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应该在严格审查投资办学者的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民间投资者自主投资和自主兴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其健康发展。《10》
思路四:促进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合理布局,提出以下对现行教育财政体制和政策的改良建议: 1.提高教育财政支出在国家整体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进一步修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构建农村基础教育财政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运用政策调整,使农村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超过高校和城市中小学教育经费增长速度,可以运用“存量不变,增量调整”的思路,即在“十五”期间的新增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中拿出50%用于农村基础教育,或者在确保教育财政投入原有渠道增长的前提下,用新增整体财政投入总量的10%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入。 2.拓展多渠道、多方向的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如可以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基础上,给予民办学校体制上或者制度上的保障;也可以运用现有教育财政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其他资金注入主体加入到农村基础教育的实施队伍中来。如采用义务教育券的思路,一方面能够通过现有财政吸引更多资金,扩大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存量;一方面通过义务教育券的市场选票把公立学校部分的推向市场,有利于现有的注入公立学校的财政投入的效益。 3.对于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责任主体,建议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县域经济现存的差异,其投入主体应当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实施差别责任制:即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实施以县为主的财政投入体制;在经济条件一般的中部地区,实施省市县共同负担的投入体制;在经济条件较差的西部和广大贫困地区,实施以省市级政府为投入主体,国家负担一部分经常性的专项财政拨款,县级政府起财政辅助作用的投入体制。 4.完善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现有投入体制下,应当根据各县域的基本教育财政经费需求,确立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意义的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再根据财政的负担能力,出差额,建立起由省级政府面向县级政府的长期和规范化的专项补助。同时,加强监管并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转移支付资金的不到位和改变用途。 5.提高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效益,深化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精简优化教育队伍,整合师资资源,加强对农村师资的培训和后续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提高校舍和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转变教育财政投入受益主体的思路,从学生角度出发合理配置有限的教育财政经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