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与交通管理关系及相关政策研究(12)
2017-09-03 01:26
导读:(八)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进行管理 第一,在费改税之前,考虑目前交通部门建设任务大,贷款筹资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对交通预算外资金(包括收费
(八)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进行管理
第一,在费改税之前,考虑目前交通部门建设任务大,贷款筹资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对交通预算外资金(包括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辆过渡费、水路交通规费),其收入上解到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专户,其支出由省财政厅按批准的预算项目和用款计划拨付到交通特设账户上。
第二,对财政预算内安排给交通部门的财政资金和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和公路货运附加费)实行两种管理方式。总的原则是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区分使用性质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一是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省管重点工程资金、厅直单位使用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支付;二是对于政府性基金中其他用途的资金,如交通系统管理资金、路网建设资金、通村公路补助资金等,由省财政厅划转到特设账户上,再由交通厅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进行拨付和管理,省财政厅加强资金监管。这样既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精神,又比较实事求是,解决了交通部门筹融资困难,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