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与交通管理关系及相关政策研究(3)
2017-09-03 01:26
导读:(4)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各国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主要是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的设置、集中统一的政府支付系统的运作,以及以发达的信
(4)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各国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主要是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的设置、集中统一的政府支付系统的运作,以及以发达的信息和支付系统为依托的基础上。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减少了非单一账户下资金拨付的多个转账环节,实现对政府资金的集中、统一使用;通过政府支付系统,能掌握各支出部门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状况,从而杜绝不合理的支出,实现对预算资金的全面严格管理。发达的电子信息网络和支付系统是保障集中支付制度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各级预算的执行与管理采用先进机操作技术,并在预算执行的各部门间建立了财务信息网络系统。不仅使预算执行和管理达到了化、化的管理水平,还更易于对每一项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和控制。由于各国电子化程度不同,具体操作方式也不同,主要依靠网络和银行间资金清算系统的完善与发达。
四、河南省交通行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情况
河南省交通厅是河南省交通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下设11个厅直属事业性单位,包括公路局、航务局(海事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质检站、定额站、机关服务中心、厅行政机关、通信中心、征稽处、河南省交通学校、交通技工学校。河南省交通行业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目前,纳入该项制度的单位仅限于一级预算单位(即省交通厅),基层预算单位(包括各省局和直属学校)均未涉及。改革要求省交通厅完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取消所有过渡性账户,省厅财务处甚至无须设置零余额账户,对于过去老账户中的余额实行只出不进,到2004年底彻底清零。在大半年的实施过程中,已出现诸多问题,基本实行情况如下。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一)河南省交通行业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前后的资金管理特征
河南省交通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交通规费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包括汽车养路费、客票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预算外资金包括运管费、通行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河南省交通行业资金管理流程如下:
1、 政府性基金
对于政府性基金,其收入由各地市交通部门征收汇缴到省交通厅征稽处,再上缴到财政国库;在支出时,由省交通厅通过资金预算上报财政部门,经审批后取得资金进行分配。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在交通厅设立基本建设专户,按工程进度拨款;其他资金按照各省局的部门预算拨款,再由各省局根据比例分成向地市交通局分配。
2、 预算外资金
(1)运管费。运管费由各地市交通局通过本地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按规定比例上缴省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2)通行费。高速公路已发展为有限公司,其收取的通行费作为收入,不再上缴财政。对于省管收费还贷公路的通行费,由收费站征收后上缴到省公路局统管处,再纳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对于地市管收费还贷公路的通行费,征收后直接归集到当地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其中60%上缴省公路局统管处,再纳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3)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质检站、定额站等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直接上缴省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3、 交通规费
对交通规费实行层层上缴的形式,由各县市征收后上缴省交通厅征稽处,再划归财政国库。在支出时,由省交通厅按预算上报财政部门,经审批后按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再根据计划划归到各单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河南省交通行业进行预算管理的项目和增加,除政府性基金外,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管理费等均纳入集中支付。对省交通厅财务处取消全部汇拨汇缴账户,在支出时由下级预算单位(包括公路局、航务局、地市交通局等)向省交通厅上报支出计划,再由省厅上报财政,经财政审批后直接拨付到下级预算单位。重点建设资金向农网道路倾斜,通村公路进行切块管理,资金支出由省交通厅按计划上报省财政,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地市财政局,再下拨到各地市交通部门;对于国债资金补助,由省交通厅上报省财政厅,经批准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地市交通局;对于中央车购税补助,由交通部根据计划拨付到省厅财务处,再拨付到各地市交通局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