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与交通管理关系及相关政策研究(7)
2017-09-03 01:26
导读:(二)湖北省交通行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后的资金管理流程对比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交通行业的资金管理发生较大变动。以湖北省为例,实行国
(二)湖北省交通行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后的资金管理流程对比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交通行业的资金管理发生较大变动。以湖北省为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交通厅的资金支付程序如表1(略) ④拨款
③拨款
①申报用款计划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交通厅
基层预算单位
国库
交通厅开户行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湖北省交通厅的支付业务流程图如表2、表3(略)所示。
对比以上各表,我们可以看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全过程的监管,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挪用,为预算执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实现了从源头上制止腐败,是反腐败的治本性措施。但是任何一项工作要想顺利进行,必须做到财权和责任相统一,财权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资金的支配、使用权,没有事权和财权的有机结合,就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交通行业自身存在许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因此这种新的制度改革在交通行业的过程中出现以下: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交通行业各单位的业务量大大加大。预算单位的工作、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预算部门不仅要保证原来正常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还要组织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编报分月用款计划,进行支付申请等工作。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交通部门不能自主把握资金的运作,各种审批手续繁杂,资金的及时到位不能保障,特别是基本建设资金到达的滞后会整个工程的进展。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前,商业银行愿意向交通行业提供贷款,是因为交通行业大多数项目属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银行承担的各种风险均较小。而改革后,单位在开户行账户上没有存款余额,银行存款资金减少,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贷款,使银行存贷比指数大大降低,收入锐减,反而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银行将很难再给交通部门提供贷款。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4、即使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模式,预算单位获得了一定的支付额度,但在向商品劳务供应商支付货款时,支付代理行首先要垫付资金,从而导致预算单位的账户上表现为负值,代理行只能在一天结束后才与国库进行清算,虽然能够取得一定手续费,但是大大限制了其资金的流转。
(四)大一统的国库集中支付对交通行业的不利影响
按照政府的职能部门分工,交通部门具有其特殊性,如在现阶段完全以发达国家模式进行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可能会有较大困难。以湖北省交通行业为例,湖北省交通厅除负责一般行政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外,还负责交通规费征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筹融资等工作,既行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职能,还具有建设项目筹融资、经营管理等特殊职能。在现阶段,如果实行一个单位一个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和由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的支付方式,将会对交通事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1、对交通建设筹融资工作的影响
交通基础建设任务繁重,贷款资金量大。在湖北省,截至2003年底交通厅贷款余额已达313亿元,2004年交通建设总投资为165亿元,其中:重点工程100亿元,面上工程60亿元,而交通规费资金、交通部车购税专项投资、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只有近70亿元,余下90多亿元都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如果严格按照西方发达国家模式进行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预算单位只能有一个零余额账户,而且不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还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各单位的银行账户上将没有银行存款余额,也没有资金的现金流量,这将直接影响银行对交通部门的贷款,影响交通建设的筹融资工作,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后取得银行贷款没有保障。根据银行贷款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合适的存贷比指数是商业银行向企事业单位贷款的重要依据,如实行零余额账户的授权支付,单位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余额,没有合适的存贷比指数,银行将很难再给交通部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