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合理的税制,我给你廉价又廉政的政府—(7)
2017-09-16 06:04
导读:减轻农民负担的口号我们已经喊十年,而农民的负担却越来越重,屡禁不止,一再反弹,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已成为农村的公害。用农民的话
减轻农民负担的口号我们已经喊十年,而农民的负担却越来越重,屡禁不止,一再反弹,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已成为农村的公害。用农民的话说“一税轻,二费重,三费四费无底洞”,“七八个大沿帽围着一个破草帽”。中央下决心在农村进行税费制度改革,并率先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故乡安徽试行。试行的决定,农民皆大欢喜,试行的结果,农民说人均减轻负担30块钱,很不过瘾。政府说减轻负担20%,成绩突出。但新的矛盾很快就产生了,农村乡镇基层政权由于历年收费都以两位数增加,现在不增反减,陷入不能维持运转的窘迫状态,中央趁热打铁,提出乡镇(建制镇)合并,减员20%的目标。像历次精兵简政一样,中央有义无反顾的决心,地方有畏葸不前的异志,基层干部认为是中央作好人,自己作恶人,风箱里的耗子,两头受气。离心强化猜忌,猜忌构陷瘫痪。而农村的事既怕有人管,又怕没人管,农村的干部不管有多大毛病,也是农村政权稳定的唯一组织力量。
农村的费改税不是什么新而又新的化,而是古而古老的古代化问题。公元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明万历年间,宰相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改革;清雍正皇帝实行的摊丁入亩。其名不同,其味相似,都是是用来解决“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矛盾。农村的税费改革之所以困难,是因为在中国,城市和农村在经济上实际上是一种二元结构,城市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而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仍然是经济为主。农产品的商品率仍然很低,农民的负担仍然主要以实物形态出现。而我国的主体税种流转税、所得税是一种市场经济的税种。如果以这样的税种、税率对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的农民征税,那就几乎征不上什么。大多数的农村仍然需要极古老的什一税,也就是说要交地租。而土地在名义上又是集体的,向国家上缴很不顺,不如提税、明租、减费。这种税收具有累退性,越是依靠种地生存的农民负担越重,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负担越重,只要农村的城市化问题不解决,这种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情就得干下去。农民人均一亩多地,只够生存保障根本就不可能用来发财致富,所以就有经济学家大声质问:“有谁见过向社会保障费收税的?”别国没有,中国却一定要有,农村大而散,农村的基层干部,大闹天宫和西天取经都是同一拨人,缺了不得了,多了了不得。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与国际接轨,实行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严征管的税制,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中国政府已经进行了四次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结果都是以越精简越臃肿,再快的经济基础也支撑不起叠床架屋的上层建筑而告终。只要看一看政府机构越盖越多越盖越豪华的宾馆式办公大楼就明白了。四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其指导思想都与当年毛泽东所提出的精兵简政,先解决救民私粮,再解决救国公粮的指导思想一致。而当年毛泽东能动真格的,能把问题摆平,是因为大敌当前,前狼后虎,不如此就不足以号召民众,顺应民众,建立“和平民主新中国”。而现在的机构改革外部缺少大敌当前的制衡,内部缺少目标明确的动力。四次机构改革公务员的队伍确实已经很精干,问题是在公务员之外与公务员的权力相联系,不断地滋生出派生机构。包括各种名目的事业单位,各种与政府千丝万缕的中介组织,各种国有的垄断公司,它们都需要直接间接地吃财政,或者直接间接地吃老百姓。
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采取一刀下去血肉横飞的办法,清理公务员队伍之外的某些组织某些队伍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在这方面仍显力度不够。然而,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矛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积重求返,对于自我膨胀,自我繁殖,以政府权力为基础,无制衡的机制,不进行釜底抽薪的改革,幻想快刀斩乱麻,扬汤止沸,一蹴而就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无动力的。每当从电视上看到手握上方宝剑《焦点访谈》的新闻记者,面对基层部门三乱人员义正言辞的质问,那些基层乌烟瘴气的乱收费者,一改对老百姓的专横拔扈,婉转羞涩地倾诉苦衷,道出的最后一句话:“我们也得吃饭”。可见,面对形形色色4000万人吃财政的庞然大物进行革命,是多么不容易。我们只能“保持总体税收增长的同时,对税制结构做有增有减的调整。”渐进式,文火慢煲,不得已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