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金融合作:历史\现状与后危机时代的前景(3)
2015-08-22 01:09
导读:银行业合作是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中俄两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及双边贸易与投资的快速增长推动了银行互设分支机构及代理行业务的开展,不仅经
银行业合作是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中俄两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及双边贸易与投资的快速增长推动了银行互设分支机构及代理行业务的开展,不仅经营业务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合作主体也从政策性银行扩大到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是对俄金融合作的主力军,特别是国开行表现尤为积极,后来居上。在“上合银联体”成立之后,国开行分别与一批俄罗斯大型银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并与一些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平台。截至2007年,国开行实现对俄贷款余额55亿美元,涉及油、气、电力、矿产、
林业、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支持了一系列中俄两国政府共同关注的大型合作项目。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采取向俄金融机构提供授信额度和买方信贷的方式开展对俄合作,以解决结算不畅和信贷不力等制约两国经贸发展的难题。中俄两国政策性银行之间的合作一方面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派生业务,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示范作用,对推动两国商业银行的之间的合作十分有益。
在实践中,除了政策性银行和政府贷款等合作交往外,中国各商业银行的对俄业务合作也正在由浅入深地逐步推进,从20世纪90年代的“避而远之”发展到通过建立代理行关系、开立美元直接结算账户、提高相互授信额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等方式建立起双边合作机制。当前双方商业银行仍在尝试扩大业务范围,信用证、保函、托收等多种国际结算工具开始使用,并积极探讨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中长期信贷、银团贷款、联合代理发债、银行卡等更多的合作领域。此外,中俄两国商业银行在对方设立的分支机构正在逐步增加。据统计,俄罗斯外贸银行、外经银行、工业通信银行和天然气工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在北京或者上海设立了代表处或分行。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中国金融机构也积极在俄罗斯设立代表处或子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俄罗斯金融市场上的分支机构均已加入俄罗斯银行协会,并在俄罗斯金融市场上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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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俄两国在证券领域的合作
对于中国和俄罗斯来说,资本市场的发展都起步于20世纪的90年代,还都处在“婴幼儿”发展阶段,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投资银行都面临发展经验不足、资本实力弱小等问题。因此两国在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发展方面具有虽然很多共同特点,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的兴趣也很大,但就目前而言还没有真正从“酝酿”状态转化为实施阶段。应该说这是未来中俄开拓金融合作空间的“宝藏”,很值得挖掘。可喜的是,2008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与俄罗斯联邦金融市场监督总局签署了中俄《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互换监管和技术信息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促进两国证券、期货和其他相关投资产品市场的健全发展。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证券领域的监管交流合作、促进两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五)中俄金融合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及其突破
虽然中俄两国之间的金融合作取得了上述可喜成绩,但如果我们把其置于横向比较之中,就会发现这样的合作深度与中俄战略伙伴关系和经贸关系发展的内在需求相去甚远,特别是与中俄经贸合作发展速度不相称。若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中俄经贸合作需要大型项目支撑,而大型项目不但需要双方有实力的大型公司投入,更需要有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因此金融服务总体滞后的现状是中俄金融合作中必须被正视并予以突破的瓶颈问题。
具体而言,中俄金融领域合作中的“短腿”主要存在于“高层热基层冷、实效性差”、“中小企业在双边贸易中融资难”、“担保体系不实用制约授信类融资业务的合作”、“结算工具品种单一”、“欠缺人才和经验”等方面。从更深层次来讲,中俄金融合作的最主要障碍还是在于双方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形成相互信任的良好环境,虽然各层次的交往都在进行,但实际业务合作进展缓慢。而不信任的原因在于俄罗斯银行业的总体规模太小。2007年俄罗斯的GDP相当于中国的39%,但银行业资产只相当于中国的11.3%,整个俄罗斯银行业的资产规模还比不上中国工商银行一家,约为花旗银行集团的十分之一,所以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俄罗斯银行体系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充分印证了这一点。针对这种情况,中俄双方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企业间应建立起更为频繁的沟通与交流机制,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对自身经营情况和服务优势的宣传,并可以借助客户渠道向对方客户与银行进行宣传,加深双方的了解,充分利用相互的网络与客户资源,为两国贸易发展提供更好的银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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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俄在国际金融秩序变革中的诉求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