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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神话探源(1)学毕业论文网

2013-11-18 01:06
导读:文学论文论文,后稷神话探源(1)学毕业论文网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一   关于后稷“事迹”的全面记述,始见于《诗经

  关于后稷“事迹”的全面记述,始见于《诗经•大雅•生民》。它实为一篇浓缩的后稷史诗。《诗经》里述及后稷的诗,还有《大雅•云汉》、《周颂•思文》、《鲁颂•閟宫》等。《閟宫》首章叙后稷神异诞生及发明耕稼,与《生民》略同。《思文》是一首简短的后稷颂歌,赞其功德“克配彼天”。《云汉》里则有“后稷不克”一句,说周宣王时大旱,后稷之灵也无能为力。
  其他先秦古书,也多提到后稷,但语焉不详。
  汉代《春秋繁露》、《史记》、《诗传》(褚少孙补《史记》所引)、《列女传》、《吴越春秋》等书所记,则偏重于神奇诞育一端,而对祭祀活动只字不提。《史记•周本纪》里的“后稷传”,大致以《生民》为蓝本,并利用某些别的资料综合整理而成。
  自司马迁把他当时所能见到的有关后稷的材料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后,后稷作为西方周部族始祖及农耕发明者的地位,便在人们心目中确定下来。但是,后稷形象的历史化的痕迹却不可忽略,其神性颇有所显示。
  首先,即《生民》所述神奇诞育、生而灵异和“降嘉种”于人间等事,已透露了后稷的神性。而《生民》第三部分对“肇祀”活动的描写,则表明它很可能原是一首祭仪神话诗。据俄国学者杨申娜(3.M.RHUJNHa)说,《生民》可能由三首独立的神话诗“感染错合”(contamination)而成,其中复述祭仪的部分产生得最早,是“后稷神话综合体的最古老的核心”[1]。“肇祀”属集体活动,目的在祈年(“以兴嗣岁”),内容包括飨神和尝新(“上帝居歆,胡臭亶时”),这些“对于[古代民族]祭祀谷物诸神的农业祭仪来说是很典型的”[2]。在神话与宗教史里,在民族志学资料中,不乏此类远古农事祭仪的实例[3]。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其次,以后稷肇始的周姬早期世系很值得怀疑。《国语•周语下》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据《周本纪》所载列,“十五王”除后稷外,依次是:不窑、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喻、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太王、王季、文王。司马贞《索隐》曾对此世系表示怀疑:“《帝王世纪》云‘后稷纳姑氏,生不窑’,而谯周按《国语》云‘[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数也。若以不窑亲弃之子,至文王千余岁唯十四代,实亦不合事情。”按:“世后稷”是说世世主持农事,而“代数”不详;“后”是“主持”的意思,下文将详论。司马贞不相信不窑是后稷之子。他认为,后稷之后尚有许多代继任“稷官”,至不窑时才“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否则,从后稷到文王一千多年却只有十四代,这是不合情理的。张守节《正义》引《毛诗疏》云:“虞及夏、殷共有千二百岁。每岁在位皆八十年,乃可充其数耳。命之短长,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许载,子必将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实难据信也。”张氏也认为千余年才十五代“不近人情”。世系上的这种纰漏,是否如司马贞所说,仅仅因为后稷与不窑之间“失其代数”而造成的呢?问题恐怕不会如此简单。关键不在于不窑是否后稷之子,而在于后稷是否周人之始祖。就是说,后稷的“历史真实性”并非没有疑问。
  第三,后稷状貌有异于常人。《毛传》称“天生后稷,异之于人”。孔颖达《疏》云:“异之于人,谓有奇表异相。”又云:“但书传不言后稷异状,无得而知之耳。”不过,关于“异状”的记载并未完全湮没。王符《潜夫论•五德志篇》所谓“姬弃,厥相披颐”的说法,即为吉光之片羽。披颐,一作“岐颐”。《春秋元命苞》云:“稷岐颐目求,是谓好农,盖象角亢,载土食谷。”(《御览》卷三六八引)《路史•后记九上》引《元命苞》语,罗苹注谓“面皮有土象,颐面之下部,下部为地,巧于地利也”。《宋书•符瑞志》又作“枝颐”,说后稷“枝颐有异相”。仅据上列只言片语,于后稷面目自然难得其详。但其相貌异常,却是可以肯定的。尽管某些真实的历史人物也曾被描述得奇形怪相,但这毕竟是神祗(尤其是中国神祗)的固有表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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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其卓异的功德亦非常人所能有。诗人对后稷评价极高,说他可与天齐,所谓“思文后稷,克配彼天”(《思文》)是也。后稷之功在于“立我烝民”。郑玄《笺》云,“立当作粒”,“昔尧遭洪水,黎民阻饥,后稷播殖百谷,烝民乃粒,万邦作义”。古人将禹、稷并称,即按其存养天下众民的功业而言,也是很有道理的。金履祥指出:“《书》日‘播时百谷’,《诗》称‘诞降嘉种’、‘贻我来牟’,则百谷之备自稷始也;赵过曰,‘后稷始畎田’,则畎亩之法自稷始也;晋董氏日,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则农时之节自稷始也。大哉,后稷之为天下烈矣。”(《诗集传名物钞》卷七,通志堂本)而后稷之德,据郑玄说,就是“文”。《国语•周语下》:“经之以天,纬之以地,经纬不爽,文之象也。”其经天纬地的文德,包括对天文与地理的观察、掌握。《生民》称“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即《周本纪》所谓“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的意思。此可称为“纬地”。  《周语下》称,“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韦昭注云:“辰马,谓房、心星也。心星,所在大辰之次为天驷。驷,马也,故日辰马。言月在房,合于农祥。祥,象也。房星辰正(少雍按,谓房星正月中辰见南方,即立春日),而农事起焉,故谓之农祥。”《晋语四》亦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韦注云:“成善,谓辰为农祥,周先后稷之所经纬,以成善道。相,视也,谓视农祥以成农事。”此可称为“经天”。后稷利用天象、地宜为农事服务的本领,似非人所能有。
  第五,既死既葬之后,后稷尚有化形遁身潜入水泽的神迹。《山海经•西次三经》一再述及这个水泽,并名之曰“稷泽”。郭璞注把此神迹比做“傅说骑箕尾”,颇不伦不类。今人袁珂谓“犹鲧潜羽渊”(袁氏《山海经校注》,1979年版,第291页),是也。后稷之潜稷泽,与鲧之“入于羽渊”(《左传》昭公七年),两者之相近似,恐非出于偶然。鲧为治水英雄,后稷为稼穑发明者,一排水患,一赖水利,皆与水有密切关系。古人将禹、稷并称,当也是由于这个缘故。鲧死化为黄龙,稷死化为何物呢?据《淮南子•地形训》,“后稷垅在建木西,其人死复苏,其半鱼在其间”,似为半人半鱼形异物。鲧、稷皆“魄”依水族,可谓得其所哉。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第六,“灵星”、“雩”、“先农”、“稷”、“蜡”等与农事有关的祭典,皆以后稷为荐飨对象。灵星,即祈雨祈谷之祭,“于旧礼名日雩”(《论衡•祭意》)。先农,据《论衡•谢短》“社稷、先农、灵星何祠”之问,它与灵星同属农事祭仪。应劭云:“既以立稷,又有先农,无为灵星,复祀后稷也。”(《风俗通•祀典》)他嫌祀后稷的祭仪过于重复,而这些祭仪中就包括先农。稷,常与社并称。《尚书•汤誓•正义》:“汉世儒者说社稷有二。《左氏说》:社祭句龙,稷祭柱、弃,惟祭人神而已。《孝经说》:社为土神,稷为谷神,句龙、柱、弃是配食者也。”后稷(弃)无论作为专祭的人神,还是作为配食者,皆是“稷”之祭所必馈荐的对象无疑。蜡,亦为祀后稷之祭。《礼记•郊特牲》:“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郑玄注云:“司啬,后稷是也。”有如此多的祭仪为后稷而设,说明后稷的神性非同寻常。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后稷为周人始祖的说法很不可靠。他在受到历史化之前,显然是某一神话形象。不仅如此,恐怕也不能把他完全界定为西方之神。
  司马迁为建立周部族的世系,不顾《生民》所载姜嫄“履帝武敏”、后稷无父而生的正经明文,而采用《五帝德》、《帝系姓》一类杂说,断定后稷为帝喾之子。但据今存《帝系》残文,帝喾有一个“下妃”,名日“常仪”(《世本•帝系篇》)(张澍粹集补注本)。常仪,即“生月十有二”的常羲(《山海经校注》,第405页)。则帝喾之神性甚明。而据《山海经•大荒西经》,常羲乃帝俊妻。又据《初学记》卷九引《帝王世纪》,“帝喾自言其名日爱”。因此,郝懿行以为,夋即俊,则帝喾即帝俊(转引自《山海经校注》,第345页)。帝俊为东方部族所奉之上帝,其子后稷(《大荒西经》谓“帝俊生后稷”)亦当为东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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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稷的出生地,据说就是扶桑。《艺文类聚》卷八八引《春秋元命苞》:“姜嫄游闼宫,其地扶桑,履大人迹,生稷。”《御览》卷一三五、八二二、九五五所引皆同。沈约《安陆王碑》注云:“扶桑者,日所出,房所立。其耀盛,苍神用事。精感姜螈,卦得震。震者动而光,故知周苍(少雍按:疑当是“昌”字,《生民》孔《疏》引《中候稷起》云“苍耀稷生感迹昌”,李注意本此)。”(《文选》卷五九)则后稷诞生于东方日出之处。其“平生”活动的范围,似亦不止于西方。《诗经》谓后稷“奄有下土,缵禹之绪”(《閟宫》),“无此疆尔界”(《思文》),他大约也和禹一样足迹遍于九州。《黄氏遗书考》辑《春秋元命苞》还记有关于后稷“相于吴”的传说。其葬地,据《山海经•海内经》,是在“都广之野”,而《海内西经》郭注则说“在广都之野”。袁珂注谓,“都广、广都当是一而非二也”,“其地盖属双流县,在今成都与双流之间”。后稷生于扶桑,相于吴,死葬蜀中,皆表明他在传说里不专属于西方。
  除秦中周原故地外,晋、鲁、齐等地皆有不少后稷遗迹或纪念性地名。据《水经注》载,晋有稷山、稷祠、稷亭(卷六),鲁城南门本名稷门(卷二五),齐城门亦称稷门,战国谈说之士曾期会于其下(卷二六)。古人称“芒芒禹迹”(《左传》襄公四年),而禹曾与后稷一道播种,进谷物和鸟兽之肉于众庶(《尚书•皋陶谟》)。后稷既“缵禹之绪”,其踪迹亦当远被四海。

  关于后稷的神性,还可以从他的名称里得到某些启示。
  后稷,有时单称稷。《尚书》里一律用其单称,如“禹拜稽首,让稷、契暨皋陶”(《尧典》),“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皋陶谟》),“稷降播种,农殖嘉谷”(《吕刑》);《诗经》里则一律用复称,如“时维后稷”(《生民》),“后稷不克”(《云汉》),“思文后稷”(《思文》),“是生后稷”(《閟宫》)。在其他古籍中,单称、复称混用。如《国语》既云“后稷勤周”(《周语下》),又云“稷勤百谷”(《鲁语上》);《孟子》既谓“后稷教民稼穑”(《滕文公上》),又谓“禹、稷当平世”(《离娄下》)。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传说后稷曾受命主管农事,帝舜宣布此一任命时,直呼其名日“弃”(《尧典》“帝日:弃,黎民阻饥”云云即载此事)。《国语》、《左传》、《史记》又叫“周弃”。但“周”为后世立国之号,其名本止一“弃”字。他既有本名,何以又得到“稷”的别号呢?原来,弃的“事业”与稷大有关系。《诗经》谓其“诞降嘉种”(《生民》),《尚书》说他不仅“降播种”,还培植出“嘉谷”。所谓“降”,在古代常指神的行为。如“吴天不惠,降此大戾” (《诗经•小雅•节南山》),“维岳降神,生甫及申”(《大雅•崧高》),“维帝降格,飨于时夏”(《尚书•多士》)。而在甲骨文里,它更主要指“上帝从天上来到人间”及神灵降予祸福(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中华书局版,第351页)。后稷之神性可见一斑。所谓“嘉谷”,主要就是谷类农作物稷;而“嘉种”,则主要是稷的种子。虞舜命弃云:  “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尧典》)命弃“后稷”,即令其“主稷事”(《正义》引王肃语),也就是叫他主管稷的播植、收获之事。《国语•周语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左传》昭公九年亦有“我自夏以后稷”的话。此二“后稷”的含义与《尧典》同。其中的“稷”(包括《周语上》“弃稷不务”之“稷”),是指稷本身,亦即作为一种谷物的稷。
  但在古代载籍中,“稷”并非经常是作为一种谷物即按其本义来理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稷,田正也。在烈山氏之子日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谓“田正”为“掌播殖”的人。孔颖达疏:“百谷,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正,长也,稷是田官之长。”稷既为百谷之长,所以古时拿它作为官名。而且“稷”还是一个不小的官。《国语•周语上》:“民之大事在农……是故稷为大官。”在这里,稷已不是指一种谷物,而是主管农事的要职。弃曾居此官,后世遂以为号。 中国大学排名
  大概由于弃对农业贡献很大及其所居官位特高,他“自商以来”一直成为祭祀的对象。《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日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礼记•郊特性》孔《疏》谓:“祀以为稷者,谓农及弃皆祀之,以配稷之神。”孔氏与《孝经说》同,皆认为“稷”本是谷神,后稷乃祭谷神时的配食者。而《左氏说》则认为“稷”只祭人神后稷。《淮南子》云:“后稷作稼穑,死而为稷。”(《??汜论训》)所谓“为稷”,是成为谷神的配食者,还是成为“稷”之祭所祀的人神,不得而知。古人或者以为本有谷神“稷”,则弃为配食者;或者以为本无所谓谷神“稷”,“稷”之祭只为人神而设。要之,他们皆不承认弃就是谷神。但弃无论是天神地祗,还是人鬼(人神或配食者),他都为“稷”之祭所奉祠,因而被加上“稷”这一别称。
  弃所降嘉种非一,据《生民》载,即有柜、柩、糜、芑等,而特以稷为其号,盖因稷在远古乃最重要之谷物。《白皮通•社稷篇》云:“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阴阳中和之气,而用尤多,故为长也。”《孝经援神契》、《说文》等书亦以稷为“五谷之长”。《礼记》还把稷称为“首种”,说孟春行冬令,则“首种不入”(《月令》)。郑玄注:“旧说首种谓稷。”孔颖达疏:“按《考灵耀》云,日中星鸟,可以种稷。则百谷之内,稷先种,故云首种。首即先也,种在百谷之先也。”《白虎通》谓稷“得阴阳中和之气,而用尤多”,表明稷除了作为“首种”的谷物可供食用外,它还有别的许多用途。其中最为重要者,是作祭品。《仪礼•曲礼下》:“稷日明粢。”明粢,古祭祀所用谷物。《左传》桓公六年孔氏《疏》:“祭之用米,黍稷为多。”稷还有一别称,曰穄,蔡卞云:“稷,祭也。所以祭,故谓之穄。”(《毛诗名物解》,原刻通志堂单行本)稷几乎与祭品成了同义词。它在远古很可能就是首要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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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周弃所以姓姬,是因为弃乃其母姜嫄践巨人迹所生。《论衡•奇怪篇》引“儒者”之言曰:“后稷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日姬。”弃因“迹”而生,其姓及号亦因“迹”而起。姬、迹音近,故受姓姬氏;则稷、迹一声之转(同属精纽),故号日稷。由语音近似而引起某种传说,中外不乏其例。王充不明此理,他对姬姓起源的传说表示怀疑:“姜螈履大人迹。迹者基也,姓当为‘其’下‘土’,乃为女旁姬,非基、迹之字,不合本事,疑非实也。”不过,王氏通过语义分析,认定弃当姓“基”,似亦有说。褚少孙引《诗传》云:“尧知其贤才,立以为大农,姓之日姬氏。姬者,本也。诗人美而颂之日‘厥初生民’,深修益成,而道后稷之始也。”(《史记•三代世表》)在褚先生看来,“姬”在意义上适与“基”同,姬就是基。《国语•周语下》:“自稷之始基靖民”,“基德十五而始平”。韦注:“基,始也。”弃于种植、祭祀皆有创始之功,所谓“作稼”、“肇祀”是也。在原始人那里,祭祀是与吃饭同等重要的事,二者代表着精神与物质两大文明。他有如此肇基之功,受“姬”姓似名正言顺。而终获“稷”号者,可能也是由于稷与迹、基皆音近的缘故。
  弃的功德至高至大,单用谷物名“稷”来称号他,似欠敬重。殆乎司马迁所谓“其言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在“稷”之前加上“后”字,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陷。在一般注疏家看来,“后”有“君”的意思,是个尊奉之词。另外,弃曾做过“后稷”(主持稷事)的工作,其“号日后稷”也是顺理成章的。
  “后”在甲骨文里尚未定形,当属较后起的字。但在金文里已有明显定形的“后”字出现(据高明《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版)。《尔雅•释诂》释“后”为“君”,作名词“君”(或名词“主”)解的后,与稷(或土)在语法上是同位语;而在意义上,“后”为尊号,“稷”(或“土”)为主体。不少国外汉学家就是这样理解的。如俄国的波兹涅耶娃(.?.II03?HeeBa)把后稷译作uapb-IIpoco(稷主),法国的马斯伯乐(H.Maspero)译作LeSouverain Millet(稷主),英国的霍克斯(D.Hawkes)译作LordMillet(稷君)。(参见杨著,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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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稷”(或“后土”)不仅可以视为同位结构,而且也可以视为动宾结构。在动宾结构里,“后”须作动词用,不能再把它解释为名词的“君”。“君稷官”(后稷)、“君土官”(后土)里的“君”已活用为“作君”、“统领”诸义,意谓作稷官、土官之君,或统领稷官、土官。该结构里的“稷”(或“土”),则作为一种官名,被释为稷官(或土官)。司马迁、王肃同样把“后稷”看做动宾结构,但对其语义的理解却与孑L颖达、韦昭不尽相同。史迁把“后稷”解作“主稷”(《五帝本纪》谓“弃主稷”),王氏解作“主稷事”(《尧典•正义》引王肃云,“稷是五谷之长,立官主此稷事”)。在这里,“后”被解为动词的“主”(主管、主持),“稷”则似已不再是官名,而成为有关谷物稷的事务。
  “后”有主或主持的意思,还可从它与其形近字“司”的关系中看出。在篆文里,司写作虱后写作盾。故《说文》解“司”字云:“臣司事于外者,从反后。”后稷,又称司啬(《礼记•郊特性》郑注),两词在结构上完全一致,在意义上也很相近。此实司、后同义之一证。
  《尚书•尧典》“汝后稷”句,也很能说明“后”有主持、主管诸义。虞舜任命群官时,大都为“汝作”某某的句式,如“[汝]作司空”、“汝作司徒”、“汝作士”、“汝作朕虞”、“汝作秩宗”、“汝作纳言”等,只有“汝后稷”、“汝共工”、“汝典乐”三句不同。很显然,“作”字之下的“司空”、“司徒”等皆是官名。旧注为求一律,把“稷”、“工”、“乐”三者也释为官名,则比较牵强。从语义上看,“稷”等恐怕只是某种事务或职业,很难以官名例之。如“稷”等真是官名,舜完全应像“汝作士”那样一气发布下去,不必再三改用动词,徒增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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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稷、工、乐代表农业、工业、文娱等三方面的事,所以分别用了后、共、典三个动词。尽管三种事业性质不同,但都属于职事范畴,都是舜要弃、垂、夔三人完成的所谓“天功”,因此与之相配搭的动词在意义上也就颇为接近。《尚书•吕刑》“典狱”,《孔传》释为“主狱”;《周礼•天官冢宰》“典妇工”,郑玄注谓“典,主也”;《尧典》“典乐”,孔颖达解作“典掌乐事”。是“典”有主持、主管等义。“共工”,马融谓“理百工之事”。僦文》:“共,同也,从廿什。”段注:“廿,二十并也,二十人皆竦手,是为同也。”明人梅膺祚《字汇》云:“本作*,像两手合持之形,今作共。”甲骨文里“共”字初文为艸(什),“象拱手之形,其本义当即拱手”;它用作动词时,引申为供纳和聚集(或招致)两种意义(《甲骨文简明词典》)。从竦手、两手合持、拱手等手的动作引申为治理(马融所谓“理”)的意思,非常切合词义推延的规律。是“共”亦有管理、主持诸义。这样,通过简单的类比即可推知,“后”与“共”、“典”当为同义或近义词。
  虽然“后”的涵义已大致确定,但是由于“稷”在古代颇具多义性,两词相配合之后的意义仍比较复杂。据韦昭、孔颖达说,“后稷”二字的意义是统领稷官。稷既为大官,弃作为管理稷官的首长,其地位就更高了。在司马迁、王肃看来,“后稷”即主持稷事(有关稷的种植、收获一类的事)。弃就是稷官或农官。在上述两种场合里,古人或者把“稷”解释为稷官,或者把它解释为稷事,似乎都有意回避它作为一种谷物的客观实在性。我们则完全有理由如实地把“稷”视为此种谷物本身,而不是别的什么。因此,也就完全可以把“后稷”理解为掌管稷谷。高本汉(B.Karlgren)意译后稷(弃)为主管稷谷者(He who govemsthe Millet),即似不以“稷”为稷官或稷事,而视之为该谷物本身(杨著第一章注69)。弃号曰“后稷”(主稷者),则既可以是人,又可以是神——稷神或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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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周弃所以号稷,是因为稷乃其所降最重要之“嘉种”,那么,后稷所以名弃,则因为生而被弃乃后稷“身世”最主要特点之一。《诗经》、《史记》及许多先秦、两汉之书都记载了后稷刚刚降生即一再被弃置的情况。如《生民》云:“诞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置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 初生赤子处如此恶境,非但能够不死,而覆翼之鸟飞去时,还发出宏大的哭啼之声,即所谓“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讦,其声载路”。后稷呱呱坠地时即表现出这般灵异——再三被弃而不死,他由此得名,是合乎逻辑的。所以司马迁说:“初欲弃之,因名日弃。”宋人范处义还把名后稷为弃,与称契为玄王相类比:“以契为玄王,以志玄鸟之祥,犹后稷之名以弃也。古人质朴,故有此称。”古人受姓得名,皆有传说依据。联系到夏、商、周受姓之所由(《论衡•奇怪篇》载儒者称圣人之生有云,“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日姒;契母吞燕卵而生契,故殷姓日子;后稷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日姬”),可知范氏所说为不虚。  
  对于这位名弃号稷的周部族始祖,如果把他的名和号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是很有意思的。《国语•周语上》云:“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窑用失其官,自窜于戎、狄之间。”于“弃稷不务”句,旧注谓“启子太康废稷之官,不复务农”(韦昭)。注者断言稷为官名,恐未必如此;以“不务”为“不务农”,凭空增一“农”字,又未免蛇足;因担心“弃稷”被误解为不窟辞官,就释“弃”为“废”,亦不尽确。若是不把稷解作官名,而把它解作谷物稷本身,这句话就有如下的意义:夏世衰乱,弃稷谷于野,无人收获(或毁弃稷田,元人耕耘)。显然,这样解释,即使在上述语境里,也并非不可。司马迁大约不愿让“弃”与“稷”连续,所以写《周本纪》时把“弃”字改为“去”字:“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窑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索隐》云:“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弃’是后稷之名,故变文云‘去’也。”此可谓得太史公之用心。不仅“弃”为后稷之名,而且“稷”为周弃之号。二字连文,便有被弃之稷(被扔掉的稷谷)一类意思。被后世推尊至极的圣祖,竟然是一粒被弃的稷谷,这对于难言不雅驯之文的“荐绅先生”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司马贞进而注释道:“夏政衰,不窑去稷官,不复务农。”他解说得很合情理,避免了不雅驯的语义,又树立了不事暗主的不窑形象。但《国语》作者及司马迁皆以“弃稷不务”的主体为夏后氏,而非不窗。这位注者对史迁之旨体察人微,恐不至于在如此明显的地方出错。他的“误解”,很可能是有意为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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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周人始祖的名与号的联系中,我们发现,其称谓当以稷为主,而以弃为从,就是说,他应是名稷号弃,而非名弃号稷。3•M.杨申娜氏亦有此见。她把“弃”看做后稷的绰号,并认定所谓周始祖最初不过就是一粒被扔在地里的稷谷(杨著,第72页)。要是同意杨氏的看法,《生民》所记诸怪异或许都能因此得到破译。后稷之因“大人迹”而生,可以解释为稷的种子在人、兽的足迹里或畎渎之中萌动而出;他之被弃置,可以诠解为种子被撒播于畎亩之中(“履帝武敏”之“敏”,《尔雅》舍人本作‘畝(亩)”,《经典释文》引舍人注云,“古者姜螈履天地迹于畎亩之中而生后稷”);他被置于隘巷、平林、寒冰而不死,则表现了种子的力量,——它无论被置于何地,都能萌芽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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