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子的认同意识及其在诗学上的表现学毕业(7)
2014-08-01 02:11
导读:所以孟子的“以意逆志”之说真正强调的并不是解释的绝对客观性,而是对话的有效性:说诗者与诗人之间达成在“意”或“志”的层面上的沟通,而不被
所以孟子的“以意逆志”之说真正强调的并不是解释的绝对客观性,而是对话的有效性:说诗者与诗人之间达成在“意”或“志”的层面上的沟通,而不被交流的媒介——文辞所阻隔。只有这样才符合“尚友”之义:平等对话。如果停留在对诗歌文辞固定含义的解读上,就丧失了说诗者的主体性,当然也就谈不上“尚友”了。
孟子这种“以意逆志”与“知人论世”的说诗方式确立了后世儒者,特别是汉儒说诗的基本原则。这里我们几个孟子说诗的具体例子来进一步探讨这种说诗方式的奥妙。《告子下》载:
公孙丑问曰:‘告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孟子说诗完全是从自己的价值观念出发来判断诗歌的意义与价值的。如果说这就是“以意逆志”说诗方法的实际的话,那么孟子的所谓“意”并不是一般的主观意识或经验,而是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念系统。诗人的“志”也就是与说诗者价值观念相吻合的阐释结果,它是否就是诗人的本意并不重要,因为这基本上是无法验证的。《小弁》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从诗的看是一位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弱者的怨望之辞,充满了忿忿不平之情。古注多以为是周幽王的太子子宜臼被逐之后所作;今人则一般地判定为遭父亲冷落之人的怨望之作。然而孟子从中读出的却是“亲亲,仁也”。《凯风》是《诗经·邶风》中的一篇,看诗的意思,是儿子赞扬母亲的贤惠勤劳,并责备自己不能安慰母心。但是公孙丑为什么拿这样一者怨父,一者颂母的两首看上去并无可比性的诗来比较呢?孟子为什么又用“亲之过大”与“亲之过小”来解释两首诗的差异呢?《诗序》云:“《凯风》,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母心,而成其志尔。”[xi]就是说“母”是有过的,但由于“过小”所以做子女的不应表现出“怨”来。汉儒的解释不知有何依据,但看公孙丑与孟子的对话,似乎当时对此诗已经有了这样的解释。如此说来汉儒并不是凭空臆断。
由此观之,“以意逆志”的实质乃是说诗者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来对诗歌文本进行意义的重构,其结果就是所谓“志”——未必真的符合诗人作诗的本意。可知,孟子的说诗原则是自己已有的道德价值观念。这一点在他的“知言”、“养气”论中亦可得到印证。《公孙丑上》载,在回答公孙丑“敢问夫子恶乎长”的问题时孟子回答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解释“浩然之气”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可知这种“浩然之气”是小心翼翼地培育起来的一种道德精神,或者说是一个道德的自我。那么什么是“知言”呢?孟子说:“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词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可知所谓“知言”是指对别人言辞的一种判断力。
那么“知言”与“养气”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孟子将二者联系起来并且作为自己的特长所在呢?从孟子的言谈中我们可以看出,“养气”正是“知言”的前提条件。通过“养气”培育起一个不同于自然的“自我”的道德自我,这个道德自我具有一以贯之的、完整的价值评价系统,一切的言辞都可以在这个评价系统中得到检验。所以“以意逆志”的说诗方式恰恰是“知言”的具体表现。如果将“以意逆志”看作是一种诗歌阐释学原则,则其主旨乃在于凸显阐释者的主体性,而不是阐释行为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