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冤词——驳“程前脂后”说学毕业论文
2014-11-05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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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学者阎若璩(1636——1704)写了一本书叫《古文尚书疏证》
清代学者阎若璩(1636——1704)写了一本书叫《古文尚书疏证》,指出东晋人梅赜所献《古文尚书》(比《今文尚书》多出二十五篇)是东晋人伪作。(真的《古文尚书》在东汉时已经佚失)与他同时的另一学者毛奇龄(1623——1713)也写了一本书,叫《古文尚书冤词》,为古文尚书辩护,认为古文尚书是真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毛奇龄“其学淹贯群书,而好为驳辨以求胜,凡他人所言者,必力反其辞。”实际上,阎说广为学术界所接受,可说已成定论。
十多年来,红学界有不少争论,其中一个是版本之争。为此甚至还引发了一场有关名誉权的官司。争论的是:现存的《石头记》(《红楼梦》)80回抄本是真是假。有些学者提出,现存的带有脂砚斋批语的《石头记》抄本都是根据程伟元、高鹗整理的《红楼梦》120回本伪造出来的,这就是所谓“程前脂后”说。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要为《石头记》辩护,所以模仿毛奇龄,就用《石头记冤词》作为题目。至于是否与毛奇龄一样,说得不对,那就要请各位评判了。
一、《红楼梦》版本的与现状
我们读任何书籍,都会遇到版本问题。古代小说的版本问题(如《水浒传》有简本繁本;繁本又有100回本、120回本、70回本等)。版本的意义。
《红楼梦》的版本问题更特殊更复杂。我们结合《红楼梦》的流传史来介绍它的版本。
第一阶段,是抄本流传的(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以前)。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开始先在朋友之间传看,渐渐流入,传抄本越来越多,成了商品。程伟元《红楼梦序》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唯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祗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程甲本)程伟元、高鹗《红楼梦引言》说:“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程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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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最初二三十年以抄本流传于世;本名《石头记》;抄本只有前八十回;各种抄本互有异同。(后四十回问题暂不论)
这一阶段具体的情况,如有多少抄本,异同如何等等,就难知其详了。
第二阶段,是程高本流行的时代。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程高二人用木活字排印出版了《红楼梦》(“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见程乙本引言)与当时流传的抄本比较,这个印本有两大特点:(1)书名用《红楼梦》,不用《石头记》;(2)全书120回。(后40回来源暂不论)第二年,即1792年,程高又重新排印一次,说:“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引言)。一般把1791年本称为程甲本,第二年的称为程乙本。
按程高的本意,应该以程乙本替代程甲本才是。但实际情况却相反。由于程甲本很快就流行开去,各地纷纷翻刻,结果程乙本反而几乎凐没不闻.。直到1927年亚东书局根据胡适的建议,将程乙本标点铅印出版,才开始了程乙本流行的时期。
第三阶段,是抄本被发现以后的时代。这个阶段,始于1911——1912年有正书局石印出版80回本《石头记》(大字本)。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1873——1921,字楚青,号平子。曾参加维新变法运动),得到一部《石头记》抄本,80回,有回前批,双行小字批,回后总批。前有乾隆年间戚蓼生(?——1792,字晓堂,浙江德清人)的《石头记序》。由于戚序与正文字体相同,可知这个本子不是戚藏本的原本,而是过录本。狄将此书付印时,题为
《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版心仍题《石头记》)。1920年又缩印成小字本。有正书局的本子通常被称作有正本或戚序本。有正本是最早被发现并付印的一部抄本,在《红楼梦》版本流传史上本来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但是,尽管狄平子大加宣传(包括自加眉批,指出“原本”胜于“今本”即程高本),却没有得到重视。只有鲁迅先生在《小说史略》中的引文采用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