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长久以来,刑事司法的重心一直摆在被告这个角

2013-09-11 01:34
导读:硕士毕业论文论文论文,长久以来,刑事司法的重心一直摆在被告这个角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长久以来,刑事司法的重心一直摆在"被告"这个角

  长久以来,刑事司法的重心一直摆在"被告"这个角色,无论是十九世纪采应报思想的报复刑论还是二十世纪强调处遇思想的目的刑论,其立论的思考点,都是围绕在刑罚权作用于犯罪行为人所产生的利弊衡量之上。而作为犯罪真正受害者的被害人,则往往是被整个刑事司法体系所遗忘的一群人,其被害的惨状及诉讼程序中的困境,始终被制度化的加以漠视。二战后,随着被害人学的兴起和发展,使"被遗忘的被害人"重新纳入到刑事司法保护的视野,国际上掀起了一股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浪潮,尤以1 985年联合国颁布,犯罪被害人及权力滥用被害人司法基本原则宣言 为高峰,并对各国刑事政策和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 被害人地位的变迁与刑事司法保护的历程
  
  被害人的地位随着人们解决刑事纷争??社会型态和刑事法律的发展,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不断更迭??在人类初始的原始部落生活中,犯罪是由被害人自己或氏族部落实施惩罚及复仇,因此被害人扮演刑罚执行者的角色,有权决定对于犯罪者采取"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式惩罚??其后国家制度兴起,犯罪行为被视为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司法更被视为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被害人乃丧失对犯罪的处罚权,但仍处于犯罪追诉发动者的地位??及至国家组织完善,检察官制度设立,国家司法权独占,被害人遂也丧失了对犯罪者的追诉权,而由国家实施发动对犯罪者的追诉及惩罚??从此以后,被害人被排除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系统之外,在刑事实体法上,被害人并非具体存在,而是通过抽象的法益来达到保护作用;在诉追程序上,被害人仅是辅助国家追诉犯罪的工具,立于证据客体的地位,其无法从刑事程序中获得任何实质的损害回复,甚至于充满复杂性??技术性的刑事程序往往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据此,美国犯罪学者薛弗将犯罪被害人在刑事政策上的地位,依照历史沿革分为三个时期,即"被害人黄金期"????"被害人衰落期"??"被害人复兴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被害人学的发展,导致新的被害人刑事司法的到来??特别是六十年代前后,随着人权观念的高涨??对犯罪被害人的实证调查,以及国际学会的鼓吹,使"被遗忘的被害人"重新纳入到刑事司法保护的视野,经历了从抽象的法益保护到强调对具体被害人利益的保护,从满足被害人的应报情感到强调被害人实质利益的保护的历程,在此背景下兴起了一系列的司法制度,如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犯罪被害人援助制度,再发展到刑事司法程序上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等等是,以促进合理有效的保护救济被害人,从而迎来了被害人的"复兴期"。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二 被害人学的兴起与发展
  
  (一) 被害人学的起源及评价
  被害人研究,原先作为犯罪学分支而发展,后该研究逐步展开并发生转向,逐步脱离犯罪学发展成一门独立学科????被害人学??
  美籍德裔犯罪学家亨悌享悌于1 948 年在美国耶鲁大学发表了题为??犯罪人及其被害人?? 研究报告,该报告提到犯罪的双重结构,其认为要将犯罪实态确实掌握,应该同时研究行为人与被害人两个方面,也就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乃是一种相互的关系,所以除了研究犯罪人外,还有必要研究犯罪事件的被害人,才能一窥犯罪全貌??他采用犯罪学中已成熟的类型化架构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十三种被害类型??随后以色列律师孟德逊于1 956 年发表了??生物??心理??
  社会学的新领域,被害人学??一文,正式提出被害人学这个名词,奠定了这门学科的基础??孟氏的研究主要放在被害人对于犯罪的可责性上,其根据被害人在犯罪创造过程中的责任大小,将被害人分为五种,从完全无辜到负大部分罪过。
  应该说,初期被害人学,确实为我们全面了解犯罪原因提供了更为开阔的视野,补足了犯罪学研究中残缺的一环??再者,初期被害人学的学者提出"犯罪事件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作用过程的结果",而不能仅仅只关注犯罪者的动机与行为,从而产生了"被害人责任"的问题??这种认为被害人在犯罪事件起促成作用的观念,在刑事司法各阶段对犯罪者处遇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从犯罪预防的角度来看,被害人学提出了个人被害预防的重要性??
上一篇:一)关注反收购 立法模式背后的意义美国和英国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