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1931年荆江地区的减灾防灾(5)
2013-07-21 01:06
导读:总之,19121931年这段时期的减灾机构与减灾法规既闪烁着近代化的光芒,也笼罩着政治黑暗的浓雾,反映了那个时代进步与落后、发展与停滞并存的时代特
总之,1912——1931年这段时期的减灾机构与减灾法规既闪烁着近代化的光芒,也笼罩着政治黑暗的浓雾,反映了那个时代进步与落后、发展与停滞并存的时代特征。减灾工作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危害的程度。1931年以前由于减灾机构的变动频繁,大部分减灾法有名无实,致使荆江地区的减灾措施难以落实,减灾工作收效甚微,承灾能力非常低下。1931年荆江地区损失之惨重,政府有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减灾不力不仅仅因为当时的经济技术水平之低下,更多的是缺乏推动此项工作的有力政府和稳定的政治环境。减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作为现代减灾体制重要环节的减灾机构与减灾法规若要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必须以良好的政治条件为前提。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其政权尚不稳固,又疲于剿共战事与内部派系斗争,无心无力实办减灾事业。所以减灾机构与减灾法规在这种既无有力政府支持又无有利政治环境保障的情况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