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商品经济发展对社会思想的变化(2)
2013-08-16 01:05
导读:北宋时期的李觏最先从财用的角度阐述了富民富国思想,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盖城郭宫室,非财不完;羞服车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
北宋时期的李觏最先从财用的角度阐述了富民富国思想,“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盖城郭宫室,非财不完;羞服车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旅征戍,非财不给;郊社宗庙,非财不事;兄弟婚媾,非财不亲;诸侯四夷聘问,非财不接;矜寡孤独,凶荒札瘥,非财不恤。礼以是举,政以是成,爱以是立,威以是行。舍是而克为治者,未之有也。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95],不仅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与财用有关,而且还将其作为礼、政、爱、威的物质基础,所以作为统治者,必须以富国作为治国之大政方针。如何富国?“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96],农业、工商业均是财富之源,而在宋代商品经济已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商业富国的思想就显得十分突出,“今日之宜,亦莫如一切通商,官勿卖买,听其自为”[97],虽是针对禁榷制度而言,但也反映了富国的主张,即通过发展商业来增加社会财富和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实现富民富国的目的。因此作为政府来说,理应与发展农业一样促进商业的发展,增强国家的财力。
当然,宋代思想家在阐述商业富国论时,也同样重视农业对国家财政的重要作用,毕竟,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在小农经济占主体的经济结构中,是不可能产生商业先于农业而行的思想的。
第三,“工商皆本”观点的提出
学术界从前普遍认为,“工商皆本”的观点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首次提出的,实际上,早在南宋之时,就有陈耆卿论述了这一观点。陈氏生活于南宋的两浙地区,此地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交易市场随处可见,人们对以经商致富已形成共识,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产生了最早的“工商皆本思想”。“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98],而士农工商“四者皆百姓之本业”[99],在这里,他指出士农工商地位相当,自古以来就都是百姓的本业。这一观点的提出,在经济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传统的农为本、商为末的观念提出了挑战。虽然在商品经济繁荣的影响下,陈氏以前的很多宋代思想家都提出过发展商业的主张,但却都没有抛弃“农本工商末”的传统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没有将商业看作是与农业一样的“本业”,只是从增强国家财力的角度视商业与农业的作用一样,所以陈耆卿的思想是对春秋战国以来“重农抑商”思想的一次超越,为明清时期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科教范文网 lw.AsEac.com编辑整理) 显然,宋代思想家对商业地位的再认识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商业是财富之源到以商业富国,再到工商皆本,每一阶段思想的提出都是商品经济发展在思想界的反映,而且这三个阶段呈递进态势。正是这些商业思想的逐步形成及其影响,才更进一步促进了宋代商业的繁荣,使宋代社会呈现出与前代完全不同的面貌。
第四,商人地位的提高
既然商业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如此重要,那么对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又应持怎样的态度?宋代思想家们认为,为了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增强国力,就应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保护商人的合法经营。
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普遍认为,商业是贱业,商人也就是人们所不齿的贱民,其社会地位低下,生命财产不能得到保障,甚至历朝历代还制定政策限制商人的衣食住行,如魏晋之时就规定,工商业者须“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100],以别于其他身份的人,使人一望而知是贱民,类似这样侮辱性的法令进一步降低了商人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商业的发展。降及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市场的扩大,促使人们对商业的看法开始发生改变,商人的现实地位也随之上升。这样的社会状况对当时思想家重新认识商人的重要地位起了很大作用。他们首先在思想上改变了轻视商人的传统观念,认为要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将商人与士、农一样,同视为国家的“一等齐民”[101],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可以将商人与通过科举考试求得功名的人一样视为人才,这些商人凭借自己的智慧经商致富,同样是“智过万夫”[102]的奇才,这实际上就将商人看作与地位最高的读书人同等的地位,在当时来说是很激进的思想,显然他们认为,必须使商人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才能促进商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说明这样的观点,他们还对合法经营的成功商人给予很高评价,如陈亮就曾认为东阳人郭彦明“徒手能致家资巨万,服役至数千人,又能使其姓名闻十数郡。此其智必有过人者”[103],而同是东阳人的何坚才“善为家,积资至巨万,乡之长者皆自以为才智莫能及”[104],甚至理学大师朱熹也对外祖父的经商成功大加赞赏,“外家新安祝氏,世以赀力顺善,闻于州乡,其邸肆生业,几有郡城一半,因号‘半州祝’”[105]。可见,宋代的思想家们已经认识到,发展商业也是富国富民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不应再把从事互通有无的商人视为逐末之人,“尝闻商者云,转货赖斯民,远近日中合,有无天下均,上以利吾国,下以藩吾身。周官有常籍,岂云逐末人”[106]。
(科教范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此外,商人的政治地位在宋代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宋以前的各代王朝政府均严禁商人入仕,及至唐朝前期,政府仍以法律形式规定:“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107]这一政策既降低了商人地位,严重打击了他们经商的积极性,又阻碍了商人群体的扩大,从而影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都起了十分消极的作用。宋初也曾沿用此一旧制,禁止商人参加科举考试和做官。但由于宋代社会经济随后发生深刻变化,旧有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在淳化年间,“国家开贡举之门,广搜罗之路”,允许商贾中的“奇才异行”者应举,以至于“工商之子,亦登仕进之途”[108]。政府政策的这一改变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扩大了统治基础,加强了统治力量,而且直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叶适也反对禁止商人进入统治集团的传统观点,他认为应该允许工商业者参政议政,使他们参与到国家的统治中,加强统治力量,“其要欲使四民世为之,其理固当然,而四民古今未有不以世。至于烝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109],范仲淹则更进一步提出,“有逐处富实之家,不为商旅者,必须以利劝之……有万贯者与上佐官;三万者京官致仕”[110],为发展商业以增加政府收入,建议以官爵劝诱人们经商。这些思想的提出,说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人们对商人地位的认识已有了很大变化,从前视商人为贱民,甚至不准着华服、乘马车,发展到宋代允许商人入仕,甚至不惜以授以官爵来鼓励人们从商,封建士大夫的思想发生了历史性转变。而这一转变又更加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使宋代社会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