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的路径选择研究(8)
2013-08-12 01:03
导读:可观察,工作无起色者可免职,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二是员工竞岗能进能出。对各工作岗位采取定编定岗、全员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等措施以达到
可观察,工作无起色者可免职,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二是员工竞岗能进能出。对各工作岗位采取定编定岗、全员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等措施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对竞争不上岗位的员工可实行待岗培训、自谋职业、向其它行业分流等方式,真正做到员工能进能出。
(三)加快国有商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构想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具备流动性和盈利性、不能及时给商业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不能及时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其本质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种追加。由于商业银行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特殊的社会经济功能和地位,不良资产在直接引致商业银行微观经营成本增加的同时,也隐含着较高的社会成本。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存量较大,据,国有商业银行自1999年陆续剥离1.4万亿后,截止2001年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高达25.4%(这还是基于逾期、呆滞、呆帐贷款的统计)。这些不良资产是多年积聚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第一,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家的银行,承担了从计划经济向经济转轨及国企改革的大量成本;第二,我国的体系尚不完善,间接比例过大,直接融资比例过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再加之我国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企业形成的不良表现为银行的不良贷款;第三、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制度中没有真正体现审慎的原则,造成了银行的虚收与银行不能及时冲销呆帐的矛盾;第四,由于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中“国有”概念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了国有企业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的现象严重。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安全的隐患,困扰着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股份制改造及上市的步伐。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2005年之前将其平均不良资产率降至15%,每年下降3%-5%;按照上市的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资产下降速度应该更快,2005年之前应降至10%之内。由此可见,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上市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最大障碍。
(科教范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我们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中,不仅要充分运用常规手段,在处置方式上应有所创新,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降到合适的水平。
1、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资产能力,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必须树立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想,立足于通过保持国有商业银行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国有商业的盈利水平,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能力。国有商业银行规模扩大,优质资产的增加,效益的改善,无疑会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解决包袱的能力。国有商业银行消化历史包袱首先要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业务创新、发展中间业务、拓宽收入渠道等,夯实基础、增加收益。在利息清收方面,要对表内利息锁定余额、限期清收;对巨额的表外利息,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政策,加大清收力度;要特别关注各种垫款、待处理资产、递延资产、应付利息及其他待处理资产等,及时用收入和利润消化这些成本。除自身的努力外,国有商业银行消化历史包袱的能力的增强,还有待于
的支持。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取消将应收未收利息列入实现收入的规定,从根本上剔除虚盈实亏的因素;二是在利率政策上给予国有商业银行一定的空间,延缓利差收窄的速度;三是按照国际惯例,取消商业银行营业税,减轻国有商业银行税负;四是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并允许其根据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自主使用;五是继续给予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优惠政策等。
2、对不良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根据最大化收回的需要,就不良资产的期限、利率、担保方式、数量、债务主体等进行重新组合与安排。当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经于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债权人同意给予债务人在正常情况下不愿给予的让步,以缓解债务人的困难,使债权人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措施而蒙受更大的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债务重组的形式多种多样且富有弹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应在对企业进行全面、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后,与企业就债务重组问题进行洽谈、设计重组方案、签定重组等。主要做法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债务重组、企业兼并时的债务重组、企业债务期限与利率的重组、债务主体的更换、担保方式的改变等。在债务重组中,国有商业银行不用投入较多的与物力,只需灵活运用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与企业、或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债务的重新组合与安排,所以成本较低,国有商业银行可将其作为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
资产置换属广义资产重组的范畴,是指两个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并签定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实物资产换取债权或股权的一种经济行为,可以说资产置换是实现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手段。资产置换也可用于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务企业以资产交换其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的行为。银行将不良债权置换给企业,使企业免于债务的压力,同时银行也减少了不良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在置换资产中,要对置换企业进行调查、对置换的资产进行核查和评估等,在确认置换资产时要遵循合法性、通用性、易于变现性和减少风险性原则,使置换的资产物有所值,风险发生。
3、对不良资产进行拍卖与出售。拍卖与出售都是将债权部分转让的过程。拍卖是指债权人通过公开竞拍的形式,将自己的部分不良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行为。出售是指债权人将部分不良资产出售给购买者的行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分布较广,虽然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收回数额巨大、分布较广的不良资产显然是不经济的,所以采取拍卖与出售的形式处置不良资产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从理论上讲,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都可以拍卖与出售;但从实践上看,国有商业银行可先对那些数额不大、处于偏远地区的不良资产进行拍卖与出售。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拍卖中要先选定拍卖的不良资产,认真分析收回某一笔不良资产所需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如果收益不抵成本,就可以考虑拍卖;要对拟拍卖的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并据此提出拍卖底价;同时,还要国有商业银行还要与拍卖公司协商,进行委托拍卖、确定拍卖日期、进行拍卖公告等事宜的准备。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出售中也是先要选定出售不良资产的范围,认真分析收回某一笔不良资产所需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如果收益不抵成本,就可以考虑出售;在选择出售对象上,可抓住中小扩大市场份额的,将中小金融机构作为不良资产出售对象,另外有些条件成熟的企业也可作为出售对象;在出售时机的选择上,应掌握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失时机地出售,争取最大收益。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通过不良资产的化,处置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拥有的缺乏流动性和盈利性、但能够在未来产生稳定的和可预见的现金流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的有价证券(或创立以其为担保的证券),通过证券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来抵偿不良资产的本息。资产证券化作为产品已被世界许多国家运用处置不良资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资产证券化要求条件较高,需要成熟的资本市场外、完备的证券、宽松的上市条件和高效的结算系统等,而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于金融深化程度均有了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