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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公共金融;全球公共产品;跨国外部效应;全球公平发展
一、引言
从上个世纪末首发于东南亚国家并迅速波及全球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危机,到进入21世纪以来不断发生的贸易争端、日益猖獗的国际恐怖活动,后来的SASR和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在东亚地区的爆发及其在全球的蔓延,以及海啸、地震、饥荒等事件接连不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连串事件给人类带来的心理恐慌和经济影响,迫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现代化、全球化进程中人类生存的约束条件及公共选择。尽管表面看来这一系列不断发生的事件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但是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它们有一共同特点,即后果的波及性特强:虽然这些事件发端于某个国家或地区,但是它会迅速传播到其他国家甚至全球。因此,单靠一国的努力是无法应对和有效解决的,必须进行国际合作。这就涉及一个根本性问题:在国际层面,由谁、通过什么途径筹集资金去解决问题?资金如何配置才既有效又公平?这就是新公共金融关注的焦点。
二、新公共金融理论的逻辑起点和研究思路
(一)核心概念的扩展
1.公共产品的扩展:全球公共产品(Global Public Goods)
萨缪尔森1954年在《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上发表的关于“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概念并给出了定义,后来这一定义一直被沿用至今。当提出公共产品概念时,事实上它被限定在一国范围之内,所以我们称之为国家公共产品(National Public Goods)。国家公共产品按照受益范围的大小又可以分为全国性、准全国性、地方性公共产品。这种按受益范围大小区分公共产品层次的目的是界定公共产品提供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不言而喻,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的职责在于中央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的职责在于地方政府,而准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则是中央与地方的共同职责。
然而,在开放条件下,随着政治经济交往的增多,尤其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不同国度的人们不再是不相干的各自栖息于自身领地的居民,而是有着广泛联系的地球村居民,这可以看成是国家疆界在理论上的延伸。某些原来全国居民共同消费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边界随着国家疆界在理论上的延伸而扩展,变成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共同消费,甚至是全球的共同消费,前者是区域性公共产品,后者是全球性公共产品。诸如促进国际和平和安全,控制全球性传染疾病,预防并减轻气候变化的风险,建造国际金融体系并促进国际金融稳定,减少贫困和其他形式的人类剥夺等。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的低效,因而非市场机制(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就有了一个合理的理由。政府可以依据公共权力强制征税为公共产品融资。但是在国际领域,由于不存在一个超国家的权力机构,由谁通过什么途径为全球性公共产品融资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2.外部性的扩展:跨国界外部效应
经济学中判别一项经济活动(生产或消费)是否产生外部效应的依据是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的差别。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产生了负的外部效应,反之则产生了正的外部效应。在封闭条件下,外部效应只局限于一国之内,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影响有限。
但是在开放条件下,以国际贸易为纽带的国际合作将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们卷入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传统相互区别的地理空间。如此人们生产和消费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就具有了更大的外部扩散效应。最典型的事例就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及2003年 SARS等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