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外债史论要(5)
2017-08-28 02:14
导读:依據上述成債狀况,並盡可能地與我國近代史相照應,百年債史可先取1911 年為分界年,區分為清末(1840-1911),民國(1912-1949)兩个時期。再在這兩個時期裏,
依據上述成債狀况,並盡可能地與我國近代史相照應,百年債史可先取1911 年為分界年,區分為清末(1840-1911),民國(1912-1949)兩个時期。再在這兩個時期裏,各以1895和1927兩年為界,分別區分為前後兩個階段,中國近代百年外債史,即由這四個階段史事串連組成。
第一階段借款次數未几,數額也少。第二階段在資本主義強國的以『鐵路和銀行征服中國』策的作用下,筆數劇增,借額增加得更多,加上債務化的鉅額庚子賠款,成為在四階段中位居首多。第三階段的借款是雜而亂,來路頗多不正,用途更多不明,陷國家實際處於破產境地。第四階段的借款絕大多數用於抵抗日本侵略,佔約1/3;用於鐵路等經濟建設的屬次多。近代整個借款規模,經前輩如徐義生先生多年孜孜搜求、,截至1927年的債項,早已整理出了比較信實可靠的統計資料,也難免需加稍作調整補正工夫。1927年後的外債,既有同行仿前述《資料》作成類似的資料,也有把當年有關官書翻印問世的。這些,都足資組取其精華作為參考;自己對外債也頻有興趣;在學習上述成果之餘,參證以曾經過目的一些中外文檔案、報刊之類史料,對近代外債規模,由於種種原因(詳本文『四』)雖不敢貿然斷言一個定數,論筆數大致为650項上下,數額以國幣計在45億元左右,也许較接近事實。外債總量和各階段的數量及在其總量中比重,參见表一。
時 段 數 量 比重(%)
1853—1894 7.716 1.7
1895—19ll 165,708 37.0
1912—1927 133,690 29.9
1928—1946 140,790 31.4
總 計 447.904 100.O
本表據徐義生編:《中國近代外債史統計資料1853-1927》,中華書局,1962,北京;鄭會欣著:《改革與困擾——三十年代國民政府的嘗試》,第110-116页,香港圖書公司,1998年,香港;財政整理會編:《財政部經管外債說明書》,第三、四兩冊,1947年,南京;作了一些增刪調整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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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鉅量外債,習慣上分為(或財政)借款和實業借款兩大類,沿用之也無可無不可,但總嫌粗疏了一些。似宜細分成七項,如军政用度、财政、铁路航电、工矿、赔*等款、以债偿债和其它。
中國外債的不公道性,形成越借越重。『賠恤等款』、『以债償債』,是沉重負擔;軍政費用主要用於戰爭,特別是抗日戰爭,也包括早期為備防日本、西班牙的騷擾进侵和法國的侵略。借款以生利的,還不到全部债额的1/4 。這就是中國近代外債構成的大略。
中國素重信義,處置外債也是。第一階段的外債邊借邊還,到該階段末,除了少量未到期的全部還清。第二階段的基本上能定期清償,但由于借期较长,遗留了多笔巨额债项,第三階段的外債既多且雜,貸借關係很多不正常。貸方之別有专心者為要實現自己的謀劃,除對借方誘之借款以便操縱外,並常以借方不能如期還本付息,取作一種挾制的痛处;或以爽約為名壓迫貸方另立一新債,循環往復,使之長處於債務的羈絆中,南潯鐵路公司與日本『國策』公司之一的東亞興業公司從1912年起13年間的第三次、第四次借款,基本上就是這般形成的。1920年前後,屆期應償本息多未能如期清償,被奚落为中國無債信的国家,但所以致此,貸方更應該負部分責任,因明知無力清償卻硬要貸給一筆款項,下手时即不期看如期清償,豈非是故設債務陷阱,使借方墜进越窮越借,越借越窮的惡性循環:假如单說中國無債信,則是以偏概全,不符合整个事實。
四
中國近代外債史事表明,它不只是涉及國際信貸的一項經濟事務;而是廣泛深进牽及當年我國外交、以至軍事等政務,和資本主義強國謀華戰略及遠東國際關係。我們的工作既在再現這樁史事,首先就該緣借款來由、成債經過的來龍往脈,先细作梳理,然后作綜合的全面的,以利於對這一史事能有較全面深进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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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外債畢竟是構成同时期財政經濟問題的一個局部,屬於經濟史這一學科領域。在據經濟史這一學科的特點來研究的条件下,似宜再作雙向開展:一、側重從歷史學的角度來求索;二、側重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就個人興趣說,偏向於後者,只是學殖疏淺,深感把握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