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组织结构题目研究(9)
2017-08-29 01:18
导读:考察现代的投资银行类的金融证券团体,团体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团体中
考察现代的投资银行类的金融证券团体,团体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团体中,团体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经营一部分证券业务,而非纯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则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经营另一部分证券业务。在业务分工上,各专业化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出现交叉,这是由证券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比如,大多数金融证券团体中都有从事资产治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内,或者在专门从事承销的子公司内,也有从事资产治理的部分。假如纯粹从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角度看,团体内的资产治理业务似乎可以只由资产治理公司来经营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证券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母公司(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子公司)内也设有资产治理部分。从自营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须有资产治理部分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治理。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公司自营帐户与受托资产帐户是不能够、也不应该混合操纵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内部也设立资产治理部分。再从包销业务来看。在证券包销中,存在着销售不出往的证券余额由承销商吃进的可能性。在非团体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情况下,承销商的包销余额可以由公司的自营部分进行操纵,在二级市场上售出。而在金融证券团体中,假如专事承销业务的子公司没有资产治理部分,那么证券报销余额必须由承销商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垫付。这样就为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下,那么专业承销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就会对专业化的承销公司的业务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在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子公司内部,也有资产治理部分来进行包销证券余额的治理。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对于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在业务许可方面除承销业务外,还应包括与承销有关的其他证券业务,包括资产治理、咨询等。对于经纪类的子公司,在经纪业务之外,可以答应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对于资产治理子公司,应答应从事咨询业务。对于投资咨询子公司,可以答应从事投资银行类财务顾问业务及资产治理业务。
4.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题目
为促进证券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券商合并的方式来发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据前述的答应综合类券商成为团体公司制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进行对证券公司的投资的设想,小型综合类券商完全可以实现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时阻碍合并的地方税收题目也可以同时解决。
例如,两家在不同地区注册的综合类券商考虑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义的局限,往往难以实现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册,从而导致地方税收的流失。
在团体公司制的综合类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两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而新设一家证券公司。新设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重组,而组成一些专业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两家公司的原注册地分别注册。这样一家新的证券团体就成立了。新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同时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实行控股公司制。同时,由于子公司在两家公司原注册地注册,也兼顾到地方税收题目。
5.除金融证券团体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在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实行金融证券团体的组织结构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实行的事业部制治理体制。在高盛的治理委员会领导之下,设有权益部、投资银行部、商人银行部、投资治理部、固定收益货币商品部、全球投资研究部、技术部等十个业务部分。事业部制并未制约高盛成为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之一。这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对于证券公司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完全是证券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给与证券公司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法律空间,而并非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采取某种组织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