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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经营企业财务治理和会计制度创新题目研究(5)

2017-11-10 01:00
导读:2、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的是经营与基建财务并轨的经营治理模式,因此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而《企业会计制度》


2、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的是经营与基建财务并轨的经营治理模式,因此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而《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的适用范围就是工商企业,因此,在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基建核算这部分内容所需设置的会计核算科目。此外,对通用的会计科目中,由于在公路经营企业使用的范围有所变化,也需要将其中的核算内容进行修改,以符合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

3、在我国,采用以会计制度双重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的形式,在实务中存在这种种困难,作为深化公路投融资治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兴产业,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其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使得以工商企业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模式为蓝本制定出的《企业会计制度》很难适应。因此,尽管我国的财务与会计的改革方向是合而为一,但也必须考虑到实务中的操纵性和可行性。财政部最近所做出的在2004年内修改出台《企业财务通则》的举措,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4、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在从事收费经营业务活动中,不仅有一些特殊业务需要通过出台相应的财务会计规范来界定(如公路资产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而且还有一些业务对现行的财务会计理论提出的挑战。如公路经营企业有期限的经营活动,对传统财务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挑战;又如公路经营企业所采用的车流量法、偿债基金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减速折旧”的概念,对经营企业所推崇的加速折旧理论提出了挑战;再如公路经营企业再在经营期内以所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或无形资产摊销额向股东分配对资本保全原则提出了挑战;还有,一些公路经营企业总资产中无形资产占主体的格式(如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末总资产中由公路收费经营权形成的无形资产占75.28%)对经营资产提出了挑战;等等。诸如这些题目假如没有专门的财务治理办法或会计核算办法来解释和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就很难规范化。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5、应该看到的是,会计是为经济发展和经济治理所服务,而不是经济发展和经济治理服务于会计。在改革的过程中,财务与会计应充当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题目的救火队,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导航员。因此,在改革的路上,假如过分夸大与国际接轨,而不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其结果是会计职员面对需要更多的职业判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时无从下手,导致了相同会计核算的多种理解性的做法,从而无法判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与将来财务治理办法的制定中,需要留意办法的可操纵性,避免出现依靠财政部分官员解释和企业会计职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进行核算和治理的局面。

四、公路经营企业财务治理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资本保全原则

既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为了维护企业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在公司的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投进的股权资金。 这就是实施资本保全原则的主要初衷。但就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现实而言,其总资产的70%以上属于“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需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及附属设施,而其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寥寥无几,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用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不是资产,而是经营收费公路预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因此,当公司投资者通过分配折旧或者价值摊销提前收回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假如公路经营企业只希看在有限的收费经营期限内经营特定的收费公路,而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者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则有可能导致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进而产生的经营现金净流进量闲置。在这种情况下,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理想做法也许就是定期对现金净流进量(包括公路资产折旧或公路收费权价值摊销以及经营净利润)进行公道分配。而假如假设这一种做法是公道的,那么就意味着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可以不实行资本保全原则。这与《公司法》的规定显然又是相矛盾的,但考虑到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治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而且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因此,可以对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的公路经营企业不实行资本保全,这样既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正当利益(以公司的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又保护了公司投资者的正当权益(通过分配现金净流进量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会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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