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及制度突破(5)
2016-07-27 01:01
导读:上升到市场经济体制自身的客观要求层面,民间金融无论是作为“地下经济”还是“地上经济”,都仍然属于市场的范畴,依然遵循着一定的市场规则,对
上升到市场经济体制自身的客观要求层面,民间金融无论是作为“地下经济”还是“地上经济”,都仍然属于市场的范畴,依然遵循着一定的市场规则,对民间金融正当化不过是对客观经济存在和客观经济规律的承认与回回。从实践中看,我国民间金融因其发展的自发性、赢利性和渐进性,而具有诱致制度变迁的特征,因而民间金融正当化有其内生的公道性和必然性。比较而言,民间金融正当化也是降低社会改革风险、缩小金融配给不公的有效手段之一。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对于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变迁本身甚至就是经济增长所要实现的目标。而基于制度变迁的角度,制度的开放性和制度外的创新空间,比制度本身的完善更重要。对于民间金融,其制度的开放性就是对制度外的或制度边际上的民间金融活动的正当性予以承认,使其成为整个金融架构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