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国营企业领导体制的演变及其原因(3)
2017-04-14 01:21
导读:在东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华东、华北地区的城市工作会议则提出国营企业中应实行党委领导制。华北城市工作会议对企业实行党委领导制还是厂
在东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华东、华北地区的城市工作会议则提出国营企业中应实行党委领导制。华北城市工作会议对企业实行党委领导制还是厂长负责制,经过热烈讨论,最后同意实行党委领导制。其理由为:根据目前华北各厂矿的实际情况,很多大厂矿都是旧职员当厂长,实际无法解决党政工团的同一题目;而很多小企业固然换了***员当厂长,但他们很多人不懂生产治理。因此,要在企业中同一思想、同一工作步调,目前的厂长均不能胜任,现在的题目是缺乏技术上和政治上都行的“文武双全”的干部。而党的“一元化”领导,则有长期的经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皆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取得胜利,并且军队也实行了党“一元化”领导,效果很好。因此,在目前缺乏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兼备的干部情况下,应实行党委领导制。于是,华北、华东都决定实行党委领导制,即:凡党、政、工、团的上级指示及其在企业中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一律经过企业党委讨论,作出决定,分工进行;企业中一切重要事项,最后的决定权属于党委,厂长要对同级党委负责。党委实际上成为企业的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
这时期,中南、西南的国营企业正处于全面***改革阶段,政治任务多,颇感到党委领导制的必要性和好处,因此也主张实行党委领导制。西北地区则反映,由于企业党的干部质量低(多为陕北干部转来)、数目少,目前只能做党员、党员的工作,很少可能过问生产,因而暂时谈不上党的同一领导。
中心的看法与华北、华东的观点基本一致。1951年5月16日,刘少奇就此题目写信(经过毛泽东审阅)给东北局书记高岗。信中说:我们暂时还没有或少有既懂得经济工作和技术又懂得党与群众工作的干部来治理工厂,因此,目前在工厂中实行一长制是难于管好工厂的,而以党委方式来实行集体领导,则既可补足厂长的缺点,又可同一各方面的领导,就象在军队中那样。因此,党委领导制是目前比较好的治理工厂的方式,一长制则要等以后条件成熟后再普遍实行。①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1951年12月,中共中心政策研究室召集各大区和中直机关、中心各产业部、全国总工会及产业工会的代表讨论《中共中心关于国营工厂治理的决定(草案)》,这个讨论会在企业的党政关系上基本同一了熟悉。会议以为:东北的厂长负责制是好的,将来工厂治理必须走向厂长负责制。但是由于关内各地具体情况不成熟,必须经过过渡时期。即厂长负责制必须在***改革完成、生产改革有了一定基础才能实行,而在此期间,以党委领导制较为适宜。关于过渡到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东北的经验是:(1)***改革基本完成;(2)工厂已能实行计划治理和经济核算制;(3)专业治理机构建立,有了技术治理规程;(4)党群工作有了基础,干部有了治理经验。此外,华东还加了一条:企业外部的领导步调一致,克服了多头领导现象。
三、1953年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原因和效果
1953年,我国转进大规模建设,并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了适应“一五计划”的要求,党和政府逐步加强了中心集权和经济部分的“条条”治理,同时在治理方面,也更加夸大责任制和规范化。在这种背景下,中心按照原来的设想及其当时的客观需要,开始在全国范围推行“一长制”。
1953年月,在试点的基础上,经过中共中心批准,以全国总工会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东北“五三”工厂贯彻“一长制”、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的经验。1954年4月,华北局发出“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提出,为了消除企业内无人负责与职责不明的混乱现象,树立工矿企业中正常的工作秩序,决定取消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负责制。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是:“对思想领导负有完全的责任:对生产行政工作负有监视、保证的责任;对工会、青年团等群众组织负有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