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比较分析(2)
2017-05-14 01:08
导读:总体来讲,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美国的目标集中于促进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由于其自身现有技术在国际范围内很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
总体来讲,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美国的目标集中于促进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由于其自身现有技术在国际范围内很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美国的政策并不很关注于从国外引进技术。日本研究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研究开发投资和促进引进外国技术。税收上优惠政策的作用,主要在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对那些犹豫不定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产生一定的利益驱使效果。另外,由于美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较为完善,美国多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激励。而日本政府较多地参与调控市场经济,税收政策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70年代中期以前,税收优惠措施是日本政府刺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最重要政策工具。
2、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主要是政府财政对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帮助企业完成技术创新活动。
在日本,研究开发的财政补贴这项制度在促进企业加快进行预定研究开发活动等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战后初期,日本政府实施了以振兴工矿业技术为主要目的工矿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在1965年以前,接受工矿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费的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费占日本研究开发支出总额的15%以上,个别年份达到40%以上。1968年日本政府将工矿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补助费制度改为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制度,主要对那些在产业政策方面急需开发的重要技术、对技术领域和产业领域产生巨大波及效应的核心技术,特别是对那些提供补助金就有可能进步研究开发效率的技术开发活动给予了重点高额补助。
从60年代中期开始还设立了其他一些研究开发补助金制度,以便于向企业提供研究开发补助。在70年代以前,政府对民间研究开发的资助是以缩小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进步本国的产业技术水平,形成一定水平的研究开发能力作为目标,所以,资助的对象基本上是不具有特定政策课题的项目。进进80年代后,日本技术水平在赶超先进国家的过程中也得到了相当的进步,与经济结构相对应的技术结构的进步与高级化,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那些公益性的和将成为今后产业发展动力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逐步成为政府产业技术政策的补贴的主要对象。与日本相比,美国政府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加以影响,较少直接进行财政补贴。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3、政府采购
WTO《政府采购协议》中将政府采购定义为,成员国的中心政府、次中心政府以任何契约形式采购产品、工程和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分期付款购买、有无期权购买等。这一定义明确指出了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组织,采购的对象是“货物、工程及服务”。有关调研表明,市场需要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第一位因素。政府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启动和推进者,可以通过创造一定的产品市场,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为此,政府可以通过公共采购政策的安排,创造和增加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技术创新的“市场拉动”效应。这样的安排,可以使企业的创新产品在市场开拓期有比较稳定的市场保证,同时也使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与市场有关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政府采购政策事实上就是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事最早熟悉到政府采购可以作为刺激创新的有力工具的国家,其采购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成长影响极大。美国的政府采购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采购。二是公共技术采购。直接采购中公共部分直接到市场上与生产者进行协商采购,不涉及第三方。所谓的公共技术采购,根据美国能源部的定义,是指“通过竞争性的采购将新的、高效的、购买者可负担的产品引进市场。”当“政府机构签订一个当时不存在的,但在公道的期限内可能被开发出来的产品和系统的订单时,公共技术采购就发生了”。美国国防部和能源部为促进先进技术和节能技术的发展,将重大技术项目的研发交给包括公司和高等院校在内的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