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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国文学几千年的历史,胡适认为历史的文学进化观应包含四个层次的内涵④。其白话文学的发展观,正是胡适运用实验主义的历史进化态度去透视中国文学的结果。其价值在于,他否定了中国文学永恒不变的法则和权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文学”的命题。“居今日而言文学改良,当注重‘历史的文学观念'。一言以蔽之,曰: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⑤。在《文学改良刍议》中他总述道:“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之文学。此非吾一人之私言,乃文明进化之公理也。”⑥“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今人当造今日之文学。”⑦而关于今人之文学,胡适认为应是白话文学。“性愚纵观古今文学变迁之趋势,以为白话之文学,故今日之文学,当以白话文学为正宗。”⑧在对文学进化观念的理论和中国文学史进行了实证和历时性的考察后,他得出结论:“然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这样,胡适便将白话文学放在整个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中来观照和考察,意在说明新文学作为整个中国文学进化中的一个环节和成果,是文学自然进化的产物,它取代旧文学是文学发展进化的必然结果。
实验主义哲学中的实验室态度,乃是“实证思维”的思想,这种思想具有两大特性:“一是须有一种疑惑困难的情境做起点,二是须有思寻搜索的作用,要寻出新事物或新知识来解决这种疑惑困难”⑨。胡适将实证思维分为五个步骤,“即疑难的境地;指定疑难之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假定种种解决疑难的方法;把每种假定所涵的结果,一一想出来,看哪一个假定能够解决这个困难;证实这种解决使人信用或证明这种解决的谬误,使人不信用”⑩。概括而言,从具体的事实境地入手,将一切学说理想与一切知识,都看成待证明的假设,用实验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试金石,也就是后来被胡适所津津乐道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尝试集》正是胡适为了实证其白话文学的发展观,而在新诗创作领域,“假设”和“求证”的结果。
罗伯特?休斯在《文学结构主义》中指出:“思想的最显著特点是在过去似乎仅存在着未加区别现象的地方看到了秩序和结构,其目的是试图建立一种关于文学系统自身模式。”11依此思维方式去观照胡适的《尝试集》,我们便会发现它不仅是我们的第一部新诗集,是新文学的第一个“宁馨儿”,更是现代实验主义哲学中实验室态度观念在文学创作领域的运用和显现。如何将实验室的思想运用到白话诗的创作中,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表述的非常明白:“实验主义教训我们,一切学说理论只是一种假设,必须要证实了(Verified)然后可算是真理,证实的步骤,只是先把一个假设的理论种种可能的结果都推想出来,然后想法子来实验这些结果是否适用,或能否解决原来的问题。我的白话文学论不过是一假设,这个假设的一部分(小说词曲)已有历史的证实了,其余的一部分(诗)还等待证实试验的结果,我的白话诗实地试验,不过是我的实验主义的一种应用,所以我的白话诗还没有写得几首,我的诗集已有了名字了,就叫做《尝试集》”12。在1915 年4月9日寄给陈独秀的信中写道:“私意欲借此实地试验,以观白话之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盖白话之可为小说之利器,已经施耐庵,曹雪芹诸人实地证明,不容更辨,今惟有韵文一类,尚待吾人之实地试验耳。自立此誓以来,才六七月,课余所作,居然成集。因取放翁诗‘尝试
成功自古无'之语,名之曰《尝诗集》。尝试者,即吾所谓实地试验也。”13在这种实验室思想哲学观念的催生下,1918年3月,《尝试集》终于分娩诞生,48篇诗作亦都可看作是现代哲学观念的产物,是现代文学观念和现代话语方式和现代思维方式的结果。《尝诗集》的意义在于从文学创作实践的角度,实证了白话文学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如果说文学的进化观念论,为白话文学提供了理论依据的话,《尝试集》的成功则为白话文学提供了强有力的创作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适所倡导的白话文学运动,也就迥然相异于中国历史上以往的数次白话运动,因为它是在西方先进哲学的影响下生发的,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价值。以往,我们总是分别在文学界、史学界、哲学界内单独进行胡适研究,并没有将研究对象置身于全球化的语境,特别是中国现代文学发生期的欧化语境之中,更没有从实验主义与其白话文学发展观之间的联系,从哲学与文学相结合边缘领域去观照研究对象,从而影响了胡适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我们也应看到,实验主义哲学在给胡适带来成就的同时,也造成了诸多的弊端和不足。例如,当他用历史的文学观念去考察中国文学史时,便得出了白话文学古已有之的结论,为了给白话文学找到历史依据,他写了一部近三十万言的《白话文学史》,将汉朝的散文、汉末魏晋的诗文、唐诗、佛经的翻译文学统统都视为白话文学作品,这样便有意无意地抹煞了新旧文学的界限,颠倒了现代白话语言的“源”“流”关系。同时,胡适根据“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观,任意用为我所用的态度阐释历史,例如,为了提倡白话文学,他便宣称,自古以来,凡有价值的文学都是白话的,完全否定了文言文学的成就,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日后新文学的发展带来了先天发育不良的后果。
但丁与白话文学的语言观
在中华民族的文学长河中,汉民族语言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型,文言与白话。文言文原是古人口语的摘要,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出现,到西汉,封建统治者独尊儒术,记载这些经典的文言文也就成了不可更改的楷模,语言发展的趋势也就向着尊古的向度衍化,言文从此开始分离,并呈现出愈来愈烈的走向和趋势。但在二千年的中国古代文学的长河中,白话文学始终是一股时隐时涨的暗流。
在我国的语言史上,不少学者从表达内容的真实可靠,从抒写性情的畅达随意着眼,都主张书面语与口头语的统一,如东汉的王充、明代的李卓吾、清代的袁宏道及清末的裘廷梁、梁启超等人。但他们或是借口语、俗字等白话的生命力,以廓清复古的恶习,其目的仍在于延续文言文的生命;或是借白话的通俗性来开启民智,维新改良。并没有提出彻底的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以白话文学取代旧文学,建设新文学的主张。在对中国传统语言史和文学史进行了浏察和思考后,胡适形成了自己的现代白话文学的语言观。他的语言观与上述观点具有质的不同。他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产生真有价值真有生命的文学作品的原因,在于语言。他说:“因为这二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学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死文字决不能产生活文学。所以中国这二千年只有些死文字,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14而现代文学的出路何在呢?胡适说:“用死了的文言决不能做出有生命有价值的文学来。这一千多年的文学,凡是有真正文学价值的,没有一种不带有白话的性质,没有一种不靠这个白话性质的帮助。换言之:白话能产出有价值的文学。”于是他得出结论:“因此我说,‘死文言决不能产生活文学'。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