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传统的性别意识反思
2013-05-29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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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中国研究的当代性角度考虑,
摘 要:从中国研究的当代性角度考虑,对中国现代文学传统进行性别意识的反思,将有利于当代的精神建构。从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要求考虑,反思其男性中心意识符合“观点”这一文学批评标准。本文倡导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和个体的差异性这一价值立场。这包含着对封建性别等级文化的批判,也包含着对以平等为名义用化的男性类特性压抑性别差异性、压抑个体生命差异性这一历史的反思。这一种性别立场是对男权文化传统的本体性否定,而不是男女轮回式的反叛。
关键词:中国现代文学 性别意识 反思
一、回应当代文化的精神建构需求
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当代性角度考虑,对中国现代文学传统进行性别意识的反思,将有利于当代文化的精神建构。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必须回应当代精神建构问题,必须能够为当代文化建设提供思想资源。这就要求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问题必须从当代文化中产生,同时它对问题的回答也必须尽量整合进当代先进的思想资源。因为“……无论是现代文学研究迄今为止的历史,还是那悠久的在清代被称为‘’的传统,都一再表明了,研究者对当代生活的深切关怀,每每正是人文学术的活力的来源,”[1](p81)也是学术的价值之所在。而当代文化的男性中心意识仍然十分严重,这在创作与批评中就有明显的表现。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与个体的差异性这个观念,在当代文学创作和当代文学批评中,远没有如、自由等观念那样成为精英知识界的共识,更枉提大众层面的普遍认可了。至少它远没有普遍进入作家和批评家、研究者的潜意识而成为一种内在、自发的人文价值尺度。当代文学与现代文学具有很强的同质性,许多当代问题都应该溯源到现代文学中去进行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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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男性作家普遍同情女性苦难遭际、普遍赞美女性歌颂女性,便是男性已经充分尊重女性的表现,便是性别意识问题已经不成其为问题的理由。当然,男性作家同情女性苦难遭际、代女性提出控诉,自然是要比认为女人本来就该死那要好得多。然而,这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现代启蒙男作家、革命男作家,中国新时期男作家,对女性苦难遭际的描写,往往还是从男性视阈出发进行创作。女性在男性作家的文本中,除了作为受难者而成为男性控诉封建礼教、敌对阶级、极左专制思潮的道具之外,主要还成为作品男性人物乃至男性作家视阈中的男性精神对象物和男性欲望对象物,成为男性主体视阈中的客体。一种性别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层面上以另一种性别作为精神对象物和欲望对象物,本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这种客体化的前提必须是以不压倒异性生命为前提,必须是两性之间的文化对话、立场对话,而不应该是一种性别的独白与专制。两性必须是互为主客体的存在;同时男女又应是多元并立的主体。问题就在于,
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这种对异性的客体化,往往单方面发生在男性把女性对象化上,而不是男女双方相互进行的一种行为。更为严重的是男性作家在把女性客体化、对象化的中,往往并没有同时或在另一层面上整合进女性视阈,往往压抑了女性自身的生命逻辑,甚至包含了一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霸权统治意识,把女性对先进男性、先进意识形态理念的臣服作为她们获得同情的前提,从而压抑了女性主体性,使得女性在男性同情、悲悯、赞赏、鄙视的目光中再次沦为男性中心文化中无言的他者、在场的缺席者,成为附属于男性的第二性。女性或于苦难中沉沦,或获得拯救,表现的往往都不过是男性对女性世界的价值判断或想像性期待,而不充分表现女性自身的生命真实与生命欲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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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男作家赞美女性,也存在是否尊重女性自身生命逻辑、是否尊重女性主体性的价值差别。周作人曾经激烈地说过:
“我固然不喜欢像古代教徒之说女人是恶魔,但尤不喜欢有些女性崇拜家,硬颂扬女人是圣母,这实在与老流氓之要求贞女有同样的可恶:我所赞同者是混合说……”[2]( p419)
原因便在于这种颂扬,表面上看起来要比“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3](p593)的恶咒友善得多,但实际上仍不过是出于男性一己渴望被拯救、被庇护的需求而对女性所作的假想,并没有顾及女性生命的真实性,在把女性界定为楷模、美的典范的同时,剥夺了女性合理的生命欲求,从而对女性生命丰富性形成压抑、造成异化。中国现当代文学,有从女性自我生命逻辑出发发掘女性人性美的创作,但也仍大量充斥着这种从男性视阈出发、忽视女性内在生命需求的圣母颂歌。至今的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尊重女性生命本体价值、理解女性自身的生命逻辑,也就是说从主体性建构的层面上尊重女性,显然远没有成为共识。
有一种观点认为,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创作中存在大量关于女性欲望的描写,便是女性主义滥觞的结果,由此认为现在是女性主义走过头、应该收束的时候。这种观点恰恰是出于对女性主义的无知、对男权中心文化现状的盲视。九十年代的男作家创作,往往大量铺写女性欲望,认可女性欲望,确认女性心理中确实存在种种非常态的性需求,诸如被虐、被强奸、妻妾成群等。这种性开放描写,仿佛是对女性欲望的宽容、对女性人性的解禁,但实际上却是通过操纵话语霸权,在女性沉溺于种种不平等性关系的描述中,暗暗确认了男性文化对女性施虐的合理性,确认了男权文化关于女性卑贱的本质界定,使女性在性主动的表象下再次沦为男性纵欲的对象、践踏的对象。八、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女作家打破男性中心意识重围,在创作中建构女性主体性,从而使得当代文化出现珍贵的性别多声部局面,显出性别对话场景。但女作家对女性主体性的艰难建构,远未足以形成扭转男性中心文化专制局面的力量。倒是女性在写作中诉说自我欲望这一女性发现自己的主体性建构行为,在男性性消费眼光的窥视下,很容易地就被蜕变为对女性自我的异化事件,反过来消解了女性主体性。受利益原则驱动,某些女作家也自觉不自觉地把女性欲望演化为取悦男性欲望的工具,通过自我客体化、自我奴化来争取为男性中心文化所消费,从而达到畅销目的。女性欲望依然成为畅销的文化消费品,恰恰证明了当代文化中男性中心意识无所不在的事实。这一男权传统,有它的古代性文化根源。从古代小说
戏曲,一直到近现代通俗文学、现代海派文学,再到九十年代文学,这种把女性作为纯粹性客体从而消解女性主体性的做法是一脉相承的。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综上所述可知,现当代文学创作中仍普遍存在男性中心意识、普遍存在以女性为消费品的性别奴役观念。这就亟待有一种主张男女主体性平等、并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差异性、个体差异性的人文价值观念来完成文化转型工作。
二、回应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追求
从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要求考虑,反思其男性中心意识符合恩格斯所说的“历史观点”[4]( p 193)这一文学批评标准。
有一种观点认为,用女性主义观点批评现代作家的男性中心意识,是一种没有历史感的苛求。这就涉及到两性主体性平等的文化观念是否符合中国现代文化的历史语境问题。实际上,现代文学的现代性特质,尽管内涵丰富,也没有统一定论,但中国现代文化理念首先就是建立在激烈批判前现代文化主奴对峙封建等级意识的基础上的,其核心内涵应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民主意识,应是尊重生命主体意识的自由观念、个性解放观念。而男性中心意识,作为一种性别等级观念,把男女关系界定为主奴关系、主从关系,就从根本上违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