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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规定网络学习的时间。应制定网络道德教育的考勤制度、课堂常规、、活动规则,保证网络道德教育的时间,使中学生定时学习,有效学习。
(二)监管制度
在网络信息和资源中,精华和糟粕并存,大量庸俗以及消极、颓废的内容充斥其间,为保证网络道德教育的效果,必须加强网络监管制度建设,构筑网络的“防火墙”,防堵有害信息对中学生思想的侵袭,为中学生获取积极有益信息提供制度保障。监管制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制定和完善校园网络管理、安全、网站信息发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网上秩序严肃网上纪律。如校园网管理制度、检查制度、筛选制度、岗位负责制度等。
第二,制定严格的校园网络公约、上网登记等校园网络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个人主页及其链接的审查,同时要采用信息网络的先进技术手段,建立起可靠的“信息海关”。
第三,制定监控内容的标准,明确哪些内容属监控的对象或范围,如要将欺诈的、虚假的、色情的内容作为监控的重点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信息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防范,加强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
第四,国家下发的相关法规。马克思说过,为了追求100%的利润,资本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们希望商人能够有一定的责任感,但不能寄太大的希望于他们”。应依据国家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校园网外的其他网吧行为,从而达到规范中学生网民的网络行为的目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1997年10月1日颁布的新《》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者处五年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制作传播病毒,破坏程序和利用计算机实施诈骗、盗窃、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的各种行为,做出了相应定罪处罚的规定。应整合全社会各部门工作力量,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齐抓共管,扶持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网吧,坚决取缔那些无照经营、违法经营、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网吧,公布一批监督电话,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严重的网吧,严加治理。
(三)奖惩制度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奖惩制度是作为对个体行为善恶责任或其道德品质高低回报的一种特殊的评价和调控方式。中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奖惩制度依据中学网络道德教育中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行为动机和效果,对其进行人道主义的报偿或制裁,通过赏善罚恶以净化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心灵,达到网络道德教育的目的。在网络道德教育活动中,“只要主体动机是善的,在其实施自身道德行为中由于自身或外在的客观原因而未能达到最终目的的也应给予赞扬、奖励;而行为主体动机不良,但却达到了一定效果的也应给予贬斥、惩罚”。具体来说,奖惩制度应该包括物质与精神2方面的内容。
第一,物质方面的内容。对于在网络道德教育课堂与课外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学生与学生班级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组织网络道德教育活动并且效果显著的学校与教师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自觉践行网络道德准则并身体力行宣传网络道德、举报身边发生的不道德行为者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有网络不道德行为的个人或集体,尤其是网络经营者,应从重予以物质惩罚;对于未成年的中学生,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的同时,对造成严重损失者,应对监护人予以物质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