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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释义(1)

2017-09-29 04:39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释义(1)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摘要:“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有着丰富的政策

  摘要:“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有着丰富的政策及实践指导含义。这一提法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衔接,进一步明确高职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环节,避免高职教育培养的技术性人才相对轻视经验技术的倾向,避免了技术性人才职称归口混乱问题,有助于高职学生明确服务一线的定位。
    关键词:高职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技术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的不同表述中,可以窥见对高职教育目标的理解与认识日渐深入。但是,文件的表述毕竟不同于学术研究,它以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为依据,同时必须考虑一些非学术因素,如非专业人员的理解、欲达到的目的等。
    自教高[2004]1号文件颁布以来,人们广泛认同了“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说法。笔者认为,这种表述虽从学术上讲不甚严密,但蕴含了丰富的内容。本文拟在对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分析和高技能人才界定与评定的基础上,阐释“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这一问题。
    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
    (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体系
    1.教育目的
    这是对从小学到中学(包括中职学校)到高校 (包括高职院校)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要求和基本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高职教育培养目标
    这是对地方一行业、单科一多科、专科一本科等不同性质和层次的所有高职院校的共同要求或预期的培养结果。国内外教育实践表明,将设计、图纸、计划、方案等转化为产品、服务等现实生产力的人才(技能性和技术性人才)由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这种人才完成“转化”工作需凭借两种技术:经验技术和理论技术。经验技术指通过模仿和反复实践形成的技术;理论技术指需要以专业理论为基础并通过实践而形成的技术,或者实践过程中借助专业理论的掌握而形成的“知识含量”更高的技术。如果“转化”的过程对专业理论的要求较高,更多地用到理论技术,这类人才(技术性人才)的培养应由高等职业教育承担。①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3.同类型同层次院校的培养目标
    这是对高职院校群体的共同要求或预期培养结果。依据群体性质和称谓可划分为某一行业院校培养目标、地方院校培养目标、民办院校培养目标等。
    4.专业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一般均设置多个专业,专业培养目标对专门人才的培养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它既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基础,也是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
    5.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指各门课程的目标,它是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性质、内容以及社会和人的发展要求所预期的学习结果。
    (二)国家文件、重要会议的有关表述
    即便是国家文件、重要会议,对高职教育目标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在不同历史时期差异更大。这是由于:社会背景和需要的差别;对职业教育、高职教育的认识不断深入;表述者的出发点不同;表述者的用语习惯;表述者欲达到超出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本身含义的目的。以下以时间为线索,列举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代表性的表述。
    国发[1991)5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积极推进现有职业大学的改革,努力办好一批培养技艺性强的高级操作人员的高等职业学校。”1995年8月,国家教委召开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研讨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层次实用人才。
    1996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指出:高职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先满足第一线和农村地区对高等应用型人才的需要。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高技能人才的界定
    高技能人才属于技能(性)人才中的高层次,它是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熟练掌握专门知识与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生产、建设、服务的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第一线难题的人员。②这一界定有利于对高技能人才内涵的把握,但在统计高技能人才时,缺乏操作意义。在统计高技能人才时,一般将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相应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的劳动者视为高技能人才。这意味着,相关统计是依据技术工人职称系列中的等级确定,而不是由学历确定,即使是本科毕业的高职学生,如果没有获得高级32P2上的职业资格,仍不能视为高技能人才。
    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资格鉴定限于初、中级(国家职业五、四级),与中职学校无异,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试行了高级工鉴定。而对技师 (国家职业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一级)的评定,一般需结合在企业岗位上的工作实绩,即采取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因此,从培养并鉴定的技能人才的等级来看,目前高职教育培养的绝大多数不是高技能人才。但他们掌握了专业理论,有潜力在第一线的工作岗位上锤炼为高技能人才,可称为高技能预备人才。
    从这一角度看,高职教育设置专业所覆盖工种的职业资格鉴定的等级,应是高级工以上。否则,这种专业只能作为中职专业,不宜作为高职专业。如“酒店服务专业”所涉及的职业资格鉴定有酒店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工种,这些工种均只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没有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故“酒店服务专业”不宜作为高职专业。
    三、“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释义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004年教高[2004]1号文件的颁布,更加明确和强化了“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说法。
    然而,根据上文分析:从人才统计的角度,高职教育培养的并非高技能人才,而是高技能预备人才;从技术分类的角度,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具有理论技术的技术性人才。那么,为何“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说法会得到广泛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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