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俄罗斯国家课程标准述评(1)

2017-10-05 03:05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俄罗斯国家课程标准述评(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摘要:国家课

摘要:国家课程标准在俄罗斯体现了社会的意志,并考虑到个人和教育系统可以达到的国家教育标准的可能性。国家课程标准课程的规范性集中表现在对课程量和课程设置最低限度的要求上。其意义有四:建立联邦主体之间的统一教育平台;建立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为实现高等教育与世界教育的接轨打下基础;为实现学科之间的联系提供条件。

关键词:俄罗斯;国家课程标准

俄罗斯的课程改革也是世界课程改革的一部分,俄罗斯课程的国家标准也有对世界课程改革趋势的反映。俄罗斯国家课程标准对基础教育大纲内容的最低限度、受教育负担的最高限度以及对毕业生水平要求等方面的限定,都是俄罗斯追求统一教育空间和教育现代化理念的体现。俄罗斯《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法》(草案)明确指出,国家教育标准领域的俄罗斯联邦国家政策必须经常与教育领域居领先地位的国家的教育标准进行对比,以保证国家教育标准范围内普通教育基础的教育质量不低于国际水平。本文主要对当前俄罗斯的国家课程标准作一分析。

一、国家课程标准的缘起

俄罗斯学者巴罗多夫指出,当前俄罗斯的教育(课程)改革是最复杂的,它与这以前所有的俄罗斯教育改革以及东方的教育改革的本质区别是,改革情况在同一个共和国、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区域里都是非同质性的。[1]这种“非同质性”,虽然体现了俄罗斯教育改革的多样性,但也导致了实际教育活动中的无秩序性和无规则性。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地区在法律上具有管理教育的权力,各地区为了凸显自己的这份权力以从中获取更多利益,自主开设大量的新课程,如心理、逻辑、信息和电子计算机等。而许多的新课程教师却并没有接受过专业教育或专业培训,导致教学质量下降。例如,统计、经济、法律都应该进入俄罗斯学校课程,但最重要的是“今天谁来教法律?”。其二,由于学校和教师有权依据各种教育大纲,包括他们自己的大纲去选择或编写教科书,从而出现大量没有经过严格审核的质量值得怀疑的教科书和教学资料,导致教材质量下降。俄罗斯教育发展社会委员会主席亚罗斯拉夫指出,正是它们造成了学生总负担中的20%的负担。同时教材的编者及广大教师凭主观认识来理解“基础知识”,为了适应科学知识的发展,教材的知识量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据俄罗斯教育科学院的统计表明,1998年学生语言类的学习负担比1945年增加了49%,数学类的学习负担增加了62%。[2]其三,学校大量压缩国家课程的课时,尤其是自然学科及其实践活动的课时。如1998~1999年的自然学科教学时数比1968~1969年缩减了20%,物理实验缩减了3倍,物理学的实践活动也缩减了3倍,解决物理习题或相关问题的教学时间同样缩减了许多。[3]结果,自然科学学科时数的减少和其内容容量的固定与加大相结合,更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降低了学生的学习质量。这种教育状况使俄罗斯的教育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确实需要国家来进行必要的规范。

1992年,《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就提出要制订国家教育标准,即国家课程标准的设想并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把国家教育标准认定是对教育水平和毕业生知识情况的客观的基本评价;同时以联邦(中央)国家权力和管理机构为代表,对俄罗斯联邦在其职权范围内制订国家教育标准,以确定基础教育大纲内容的最低限度、受教育负担的最高限度以及对毕业生水平的要求。但有关国家教育标准的制订一直没有启动,直到1994年国家又专门颁布了直接针对国家教育标准的课程法规《普通基础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法》(草案)以及2001年的修订草案。在这个法律中进一步规定:“国家教育标准评定普通基础教育质量状况的数据体系,它体现社会的意志,并考虑到个人和教育系统可以达到的国家教育标准的可能性”“国家教育标准是俄罗斯联邦唯一的标准法规,它规定各教育阶段基础教育大纲必修内容的最低限度、学生最大学习负担量、对已掌握该教育大纲的毕业生的培养质量的要求。”[4]也就是说,俄罗斯将在联邦法律的水平上保障学生获取知识的标准。

两个法律都对国家教育标准作了相应的规定。结合到地方的课程权力,国家教育标准实际上要在两个“部分”的法律中体现出来:一个是由联邦中央来制订的所有地区各个学校都必须执行的国家教育标准,通称为国家教育标准的联邦法;一个是由各联邦主体来制订的各个学校都必须执行的国家教育标准,通称为国家教育标准的地区法。而这两部分各自涉及的范围比例和基本内容则由“国家教育标准”的联邦法律来规定。目前,地区法还未能提上议事日程,而《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法》(草案)在1994年版本的基础上略作修订后,已于2001年提交杜马,至今仍未获正式通过。这里根据《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法》(草案)(以2001年的为主)、1998年的《普通教育基础教学计划》和俄罗斯教科院1997年尼康德罗夫等领导研制的《初级普通、基础普通和中级(完全)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联邦部分》和2002年德涅普洛夫等领导修订的《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的联邦部分》方案,以及2001年的《2010年前俄罗斯教育现代化构想》等文本来综合说明课程的国家标准问题。

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1997年尼康德罗夫等领导研制的《初级普通、基础普通和中级(完全)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联邦部分》和2001年德涅普洛夫等领导修订的《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联邦部分》两个方案的区别。据俄罗斯教科院普通中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斯特拉乌特解释,德涅普洛夫的方案与尼康德罗夫的方案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其最大的不同集中于对每门课程学时的缩减上。而在阅读两个文本后,我们发现两个方案还在文本呈现的形式上表现出两点不同。第一,德涅普洛夫的方案中用课程的“量性指标”代替了具体的教学计划,以此来灵活实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时数的统一。而所谓“量性指标”(обьемные показатели)是对特定教育阶段、课程类别、课程结构的比例等在教学时数上的具体规定。第二,德涅普洛夫的方案中对课程领域仅在作必修内容最低限度和毕业生培养水平的要求划分,其中必修内容最低限度的要求分为“目标”“知识”“活动方法”和“经验”项目,毕业生培养水平的要求则分为“知道和理解”“学会”“运用”三个层次。而尼康德罗夫的方案也是对每个课程领域作必修内容限度和学生知识水平要求的规定,但却比较笼统而未细分出项目和层次,不过两者的规定在价值取向和总体内容上是基本相同和相通的。由于不同领域和专业的专家参加了2001年关于《普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联邦部分》的重新研制,并且德涅普洛夫方案提交到社会予以大讨论,因此,标准便丧失了以前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到最后已不能克服态度和观点上的差异,目前不同课程,例如,数学、文学和历史等课程的争论还在继续。国家杜马也迟迟未正式通过这个方案,只是作为过渡性的课程标准暂行试用。鉴于此,本文的分析综合参照两个文件来进行。

二、国家课程标准的规范性

(一)课程量的规范

在这里,课程量的规范主要体现于对学时数的规范。根据联邦部分、民族—地区部分和学校部分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所占的份额分别是不少于75%、15%和10%的法律规定,它们所支配的周学时数分别为200、43、21,合计为264学时;三种学时数在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和普通基础教育(初中)中的分布分别是67、22、8和133、21、13。于是,这些周学时最后分布在各个年级中的最高周课时数额(除去4周假期和考试时间)为:小学的1年级22学时、2年级25学时、3年级25学时、4年级25学时,初中的5年级31学时、6年级32学时、7年级34学时、8年级35学时、9年级35学时。[5]这些学时数含三部分课程:国家的必修课程(不变课程)、必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而2001年修订的《普通基础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法》(草案)则在保留联邦部分、民族—地区部分和学校部分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所占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总学时数,并明确地从学时数的角度规定了不同全日制学生学习的最低限度和最高负担限度:每学年的总周数在34~37之间,5日制和6日制学校的学时数不得少于10 500和11 500个,而学习的最高限度不能超过12 900和13 900学时。[5]其中,小学1年级1年内不少于33学周,2~4年级不少于34学周(不含假期);初中和高中1年内不少于35学周(不含假期)。[6]

对课程内容量的规范,反映了两个角度的教育内容要求:一是就学校而言,限定学校应当传授给学生的教育内容要求;二是就学生而言,限定学生必须掌握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内容要求。这就说明教学过程不能只限于或集中于最低限度的、最必要的、“标准的”要求,而应当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水平上进行,为的是让那些可以和愿意的学生能够获得更高的培养水平,而且所作的要求应当使教学过程的所有参加者都能恰当地理解,包括教师、学生、学校和管理机关行政人员、父母、社会。学校所保证的教育基本内容与对学生最低限度要求掌握的材料相比,要更广更深,以保证教与学活动中的可能空间,给予学生这种可能性,是学校和国家的义务,教师、大纲制订者和教科书作者都要以此为方向但同时又不能超过学生学习的最高负担量。

(二)课程门类设置最低限度的规范

就整体而言,普通教育的课程门类设置最低限度包括俄语和文学,外语,数学(含代数和几何),信息学,历史,社会科学(含文化学基础、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地理,自然科学(含物理、化学和生物),工艺学(含劳动和信息技术),体育,生命安全常识。[5]课程内容的最低限度体现了基础教学计划中的“不变部分”的国家必修课程,用以保证国家对课程的权力;而基础教学计划中的“可变部分”则用于学校选修课程(包括必选和任选)、具有分科性质的小组学习和个人学习。实际上对“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课程的划分本身就是对课程设置的一种规范。

第一,初级学校课程门类设置最低限度规范。初级学校要学生打下可用知识的基础,掌握本国和世界的文化,使学生具有交往和学习劳动的能力与技能,也为以后掌握基础学校的教育大纲奠定基础。其内容针对初步形成学生个性的主要方面:认知、交际、兴趣、审美、劳动和体育,它们决定了这个年龄段的教学计划构成。因此,国家教育标准把“作为俄罗斯联邦国家语言的俄语”“艺术”“数学”“周围世界”“劳动训练”和“体育”构成初级学校的必修课程设置。尤其是划分出两门独立的课程“周围世界”和“数学”,对发展学生的认知和交往能力非常有意义。表1和表2分别是母语为俄语和非俄语的小学国家标准联邦部分教学计划。

在2001年的修订中,小学2年级开始开设每周2学时的外语课程;同时,结合周围世界课程进行电脑学习,并增加1个学时。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上一篇:关于高中选修课几个问题的探讨(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