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戴维·赫尔德的全球治理思想(1)
2014-01-2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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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戴维·赫尔德是当代著名的全球治理专家,其全球治
摘 要:戴维·赫尔德是当代著名的全球治理专家,其全球治理思想独具特色。赫尔德从全球化的发展出发,对全球化的本质及其影响进行了界定,指出了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条件;同时,赫尔德又从正义和民主的原则出发,以平等的个人为价值趋向,探讨了全球治理的规范基础及其对理想国际秩序的道德诉求;在此基础上,赫尔德转向世界主义哲学传统,构建出了世界主义民主这一新的全球治理模式。赫尔德的全球治理思想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其过于规范性的理论建构又使其呈现出一定的缺陷。
关 键 词:戴维·赫尔德;全球治理;正义;世界主义民主
Abstract:David Held is a famous scholar in global governance, and his idea about global governance is so distinctive. He defined the essence of globalization and how and what it affected, then analyzed the necessity and the actual conditions for global governance. In addition, he explored the normative foundation on which the global governance is available and laid claim morally to the ideal international order on 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and democracy, based on the values-oriented equality of individuals. As a result, Held turned to the philosophy of cosmopolitanism to frame a new global governance model, i.e., the cosmopolitan democracy. Held's idea about global governance is really of high academic value, but there are some theoretic defects because of his overemphasized normative necessity.
Key words:David Held; global governance; justice; cosmopolitan democracy
全球治理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兴起,它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出现的。全球治理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ames Rosenau)首先提出“没有政府的治理”理论[1],引起人们广泛关注。随后,对全球治理的探讨迅速风靡于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界。在欧洲,也涌现出许多著名的全球治理专家,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便是其中显赫的一位。赫尔德现为伦敦经济学院政治学教授、伦敦经济学院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英国政体出版社(Polity Press)创始人之一。赫尔德长期致力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研究,在国际学术界影响甚大。本文通过对赫尔德相关理论文本的解读,从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条件、全球治理的规范基础、全球治理模式的构建三个层面对赫尔德的全球治理思想作一简要勾勒,并在此基础上作初步的评论。 中国大学排名
一、 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条件
赫尔德对全球治理的研究,首先是以探讨全球化为出发点的。“全球化以一种全新的紧迫性,提出了世界事务应该如何治理的问题。”[2]11因此,探究全球治理,必须首先明确全球化的含义及其实质。在赫尔德看来,全球化是一个(或一组)体现了社会关系和交易的空间组织变革的过程,这一过程导致了跨大陆或区域间的流动以及活动、交往和权力实施的网络,并可以根据全球相互流动的广度、强度、速度和影响对全球化进行衡量[3]16。赫尔德对全球化的理解,是立足于历史变革的视角来考察的,全球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就当代全球化而言,赫尔德认为,当代全球化在全球流动规模的质和量两方面都超出了历史以往时期,当代是各领域、各方面的全球化模式实现历史性汇合与集中的独特时代,这些领域包括政治、法律、军事、文化、人口迁移、经济活动和全球环境[3]425。因此,当代全球化是史无前例的,它对社会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正在重塑人类生活和全球秩序的样式。然而,全球化在孕育人类发展机遇的同时,又使人类面临严重挑战。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使人类成为一个重叠的命运共同体(Overlapping Communities of Fate),各国人民的命运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内部的地方性事件可能造成全球性的影响,各种跨国性力量和行为体也会影响到国家内部。比如,一个国家在其国内乱砍滥伐森林的决定可能破坏全球环境,另一个国家在其边界建设核电站则会威胁到其邻国的安全,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某项决策也可能严重妨碍一个国家内部的金融稳定,等等。这种情况表明,国家的边界越来越具有可渗透性,以主权国家为核心的“维斯特伐利亚”治理模式正在失去效力。在赫尔德看来,超越“维斯特伐利亚”模式,走向全球治理,已成为人类历史继民族国家形成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转折。另一方面,全球化发展也致使各种全球问题更加彰显,它们急需人类找到共同的出路[4]。全球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全球变暖、跨国犯罪、恐怖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等等,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也全球化了。这些问题影响到人类的共同利益,其解决又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实现的。因此,赫尔德认为,全球治理就成为人类应对全球问题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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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赫尔德在全球化的发展中也看到了实施全球治理的现实条件与可能性。
首先,在经济领域,跨国公司已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它们在全球从事跨国性的生产、贸易与金融活动,其母公司与各地的分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一个严密的跨国协调网络。同时,各种非政府商业组织和金融机构也日趋活跃,这些商业机构和实体已经打破国家对经济权力的垄断,建立起纵横交错的跨国协调机制。像美国的穆迪、标准普尔等私人金融评估机构,其影响已贯通全球,对全球金融投资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其次,在政治领域,政治全球化已经使政治组织的本质和形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出现了“全球政治”的新特征。赫尔德认为,全球政治意味着传统上把政治分为国内政治与
国际政治、地方政治与非地方政治的做法已不再有效,政治关系在空间和时间上被扩展与延伸了,政治权力和政治活动已跨越现代民族国家界限,表现出无处不在的特点[3]49。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大量涌现,国家权力被来自下边的次国家(sub-national)组织[注:这里的次国家组织主要指国内的地方性团体、机构或个人所建立的各种民间组织。]、水平方向的跨国家(transnational)组织、上边的超国家(supranational)组织[注:这里的超国家组织主要指那些对国家具有一定约束力、其活动又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全球或区域性政府间组织,如联合国、欧盟等。]所分割,国家从唯一的“政治权力容器”(containers of political power)变成了诸多权威形式中的一种。因此,国家被嵌入到了一个由各种组织、协议、机构、制度安排交织构成的政治网络中,集中于空间的政治行动,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次国家地区,都陷入了政治互动的巨大网络中[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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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社会领域,各种社会运动与民间组织、团体的兴起,意味着在国家与市场之外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市民社会。这些民间组织在环境、人权、反战、反贫困、卫生、人道主义援助等不同领域广泛开展活动,或是游说、抗议、游行,或是从事跨国倡议与宣传,从而发挥了国家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像大赦国际、国际红十字会、绿色和平组织等团体,其在道义和舆论上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许多中小国家。
基于以上事实,赫尔德认为,全球治理并非是从零开始的,在国家、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国际商业机构以及民间社会团体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全球治理之网,全球治理作为一种事实正处于发展中。因此,作为一个分析工具的治理概念,指的就是这一为实现公共目标进行社会协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起的是一种战略性作用,而不一定是主导作用[2]12-13。
二、 全球治理的规范基础与价值趋向
全球治理是一个规范性与经验性互动统一的领域[6],赫尔德的全球治理思想也孕育着其对理想国际秩序的规范诉求。赫尔德早年曾致力于社会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研究[7],继而又转向民主理论的探讨[8],这一学术经历使赫尔德对正义和民主的价值怀有深深的留恋,这些价值也随着赫尔德对全球治理的研究而渗透到其全球治理思想中,并成为其全球治理思想的规范基础。以正义和民主作为全球治理的规范基础,赫尔德最终的道德价值目标趋向了作为平等个体的人。
从正义的角度看,赫尔德在其全球治理思想中总体上坚持的是一种公平的正义观。这种正义观遵循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中所论述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9]。但是,对赫尔德来说,这种正义要求不应仅局限于国内,还应该把它推广延伸到国际社会。因此,赫尔德的正义立场更接近于贝茨(Charles Beitz)和博格(Thomas Pogge)的全球分配正义主张。赫尔德认为,当代全球化的发展已经产生了新的全球分层与不平等模式,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那些在资源、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等方面具有优势的群体,成为全球化的最大赢家,而那些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则成为全球化的边缘群体。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等,使那些处于极端贫困和脆弱中的人们,生活在孤独、凄凉、绝望和短寿之中。如果他们的经济和政治权利长期被漠视,他们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那么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便会滋生,而这些问题又不能单独留给市场去解决。因此,赫尔德主张,全球治理必须和社会正义原则结合起来,并以此来重构全球市场活动[10]。这一原则的实现则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全球政治、经济安排和全球治理结构,使全球资源流动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要增加对贫穷国家的援助,使他们也能从全球化中受益,从而缩小严重的全球两极分化。唯有能够实现全球公平的治理安排,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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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赫尔德又从民主的角度对全球治理及其结构安排进行了规范性审视。赫尔德认为,经过历史沉淀,民主原则已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民主赋予现代政治生活以合法性的曙光:法律、规则和政策只要是‘民主的’便具有了正当性”[11]。民主原则意味着全球治理安排与结构应该使每个人都能直接地或通过代表间接地参与到影响其生活的全球治理决策中来。但是,在赫尔德看来,这一原则却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而被扭曲了。“在当今时代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悖论:从非洲到东欧,从亚洲到拉丁美洲,当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正在拥护民主思想之时,却正是作为一种国家政治组织形式的民主的有效性出现问题之时。由于人类活动的重要领域逐渐在区域和全球层次上得以组织,民主的命运,特别是独立民主的国家命运,面临着各种问题。”[12]全球化的发展使许多社会经济进程延伸到国家边界之外,因此,一个国家不仅只是为自己决策,其决策还影响到其国家边界以外的人。但是,以民主原则来衡量,那些位于这一国家边界之外的人却未能参与到这一国家的治理安排中来。因此,在国家治理层次上,民主的包容性(inclusiveness)和隶属性(subsidiarity)原则,以及决策者和受决策影响的人之间的对等性原则出现了分裂。国家作为全球治理中最重要的权威机构,其民主责任与效能正在减弱。同时,各种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商业机构、民间社会团体等虽然可以作为全球治理的机构而存在,并且能够制定具有广泛影响和约束力的各种规则与制度,但是,这些机构本身却存在着民主合法性不足的问题。这些机构和组织的权威并非源于公民同意或授权,在它们的决策中,受其决策影响的人也经常被排除在民主参与之外。因此,符合民主原则的治理结构则要求提高这些机构的民主合法性与民主效能。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以正义和民主作为规范基础,赫尔德对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持批评态度。赫尔德认为,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是一个不民主的、缺乏正义的扭曲体系,它在国际层次上反映的是一种权力等级关系,它经常推动最强大国家和社会力量的利益而牺牲世界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因此,必须对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进行改革或重建,使其既符合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又能确保正义的实现。在赫尔德眼里,民主和正义是统一的,民主是手段,正义是目的。正义的实现,意味着能够以民主的形式去维护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利益和价值。由此,赫尔德最终把平等的个人作为其全球治理的主要价值载体,从而使其在全球治理的道德诉求方面转向了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哲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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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