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分析(1)(2)
2014-07-15 02:19
导读:综上所述,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发展党内民主,既是学术界探讨的一个重要热点、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价值还是从实际功用而
综上所述,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发展党内民主,既是学术界探讨的一个重要热点、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价值还是从实际功用而言,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党代会常任制是否能够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发展?它是如何促进党内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的?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何在?如果要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对这些问题的逐一解答,也就构成了本文的逻辑结构。
2.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发展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的一大政治传统。根据高放的研究,马克思主义者非常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马克思、恩格斯在借鉴英国的托利党(1679年建立,1833年改为保守党)和辉格党(1679年建立,1833年改为自由党)发展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创了党代会年会制的党内民主的传统,其主要做法是实行年会制,而且党代会的决议不是仅供领导人参考,而是中央委员会必须执行的立法。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民主的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党内民主的思想,主要表现为:“两个必须”、“十二项可以”、“八个没有”。[1]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有如此珍贵的党内民主的传统,所以我们今天发展党内民主,既有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脉相承的历史脉络意义,也有马克思主义政党兼收并蓄的学习借鉴价值。
就现代政党政治的发展而言,党内民主的发展,不仅仅是当代西方政党政治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也已经成为推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题域之一。[2]这一点,充分说明,一方面发展党内民主已经成为现代政党政治发展的大势所趋,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也无法回避。这是因为,“党内民主是政党的核心部分,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政党发展,只有推进党内民主才能实现政党的民主化。”[1]王长江则将党内民主原则视为执政党运作的基本原则之一。[2]我们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推进当下中国的政治发展,就不得不面对政党的民主化——一般来说,政党的民主化包括党外民主和党内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问题,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同样也必须面对。也就是说,鉴于中共在中国长期执政和独一无二的领导地位,如果绕过共产党而另起炉灶地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其结果要么不可能,要么代价高昂;而在党内实行民主,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发体制内的民主资源,从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易言之,要实现中国的民主化,无论是从难度还是风险来说,走体制内道路比体制外道路要有利得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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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政界、学界,还是民间,在对待党内民主的态度上,在如何实现党内民主,尤其是在党内民主的制度化的路向方面尚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就前者而言,虽然发展党内民主已经进入主流话语体系,然而仍然有学者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以所谓党内民主发展的“方向”为大旗,表面上赞同发展党内民主,实质上更多地强调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中制”。[4]其实,发展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并不矛盾、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过多强调的是“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中制”,才使得“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制”匮乏。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应该是民主制,而不应该是集中制,也不应该是民主制加上集中制。因为民主制和集中制是有着根本区别和对立的,主要表现在:第一,民主制是强调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集中制则强调各级领导人的权力;第二,民主制强调党的权力中心在党的代表大会,集中制则强调权力中心在中央委员会及各级党委,并实际凌驾于各级代表大会之上。[1]从这一意义来说,不仅发展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并不矛盾,而且发展党内民主本身就是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题中应有之意。
对于后者而言,萧功秦把“党内民主论”概括为两种主要观点:一是温和的党内民主论,以胡伟、王贵秀等人为代表;一是激进的党内民主论,主要由海外人士、民间持不同政见者及知识分子提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