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分析(1)(5)
2014-07-15 02:19
导读:在具体选择多案例时,也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在罗伯特·K·殷看来,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这样三个标准:第一,在案例最终选定前,每个案例都应当展示
在具体选择多案例时,也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在罗伯特·K·殷看来,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这样三个标准:第一,在案例最终选定前,每个案例都应当展示出案例性的成果。或者说,案例能够有力、正面地反映所研究的现象。第二,案例研究反映了所涉及的政策措施。第三,这些案例要涵盖不同的地理区域,尤其是不同经济条件下的案例。[2]
根据上述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的是多案例解释性研究。在案例的选择上,严格遵守罗伯特·K·殷的上述三个标准。浙江台州、四川雅安、湖北罗田近年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各自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有各自的政策选择;它们位于不同的地理区域,且经济条件各异。这些在下文的案例介绍中都要做详细的介绍。
4.资料来源
本文关于浙江台州、四川雅安以及湖北罗田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文献资料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笔者到湖北罗田实地调研收集到的各种资料、以及访谈记录。为了实际了解党代会常任制实行和发展情况,笔者于2005年7月-8月到湖北罗田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这次调研的范围除了县委、还包括其所辖凤山镇、三里畈镇、骆驼坳镇、胜利镇等乡镇。由于各种原因,就调研的方式而言,这次调研主要采用了访谈式。访谈的对象包括从事常任制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县级和乡镇级的)、县委老干部、党代表、普通党员。这次调研有两点遗憾:一是由于各种原因,本次调研无法采用文卷调查,只能采用访谈,无法得出数量化的统计分析;二是由于一些原因,没有找到那些县委委员、更多的党代表访谈,这使得访谈的对象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政治
社会学的观察与分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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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权威与制度选择——基于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