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基层民主 建设政治文明(4)
2014-08-21 01:32
导读:通过这一系列“民主恳谈”配套制度的实行,“民主恳谈”的民主监督功能真正地落到了实处。 三、“民主恳谈”的完善和 发展 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活
通过这一系列“民主恳谈”配套制度的实行,“民主恳谈”的民主监督功能真正地落到了实处。
三、“民主恳谈”的完善和 发展
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活动开展3年多来,经过不断地推广和深化,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基层民主 政治 建设的体系和网络,使得 农村 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并开始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由于这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载体还处在探索前进的初创阶段,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例如民主决策不到位,群众还没有参与到决策的全部过程中来;民主管理过程中群众的参与还不充分,依然是干部在起主导作用;民主监督机制尚显薄弱,缺乏长期有力的监督机构;基层干部和群众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的基本训练,在“民主恳谈”会上的发言方式和 方法 还有待提高等等。此外,“民主恳谈”作为有效拓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载体,要在今后能够继续深入开展和不断完善,还应该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程度
首先,要扩大群众对决策过程的参与。 目前 ,温岭市各级“民主恳谈”已经具有了民主决策的某些 内容 ,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决策。镇民主听证会和村民主议事会是镇村两级最主要的决策机构,其主要程序是提出初步决策——听取群众意见——讨论完善决策——公布结果。其中,镇级决策的初步方案是由镇党委和政府提出的,村级决策的初步方案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提出的,群众参与决策的方式主要是在镇民主听证会或村民主议事会上就已经形成的初步决策方案发表意见和看法,镇村的决策方案根据群众的反映可能做一些微调,被完全否决的情况几乎没有。在今后完善“民主恳谈”制度的过程中,镇民主听证会和村民主议事会的议题以及决策方案的制定也应该通过“民主恳谈”的形式让群众参与其中。村级的“民主恳谈”议题可以由群众直接提出,镇级民主听证会的议题和决策方案可以让村干部和村民按照一定的程序提出,以此来提高镇村两级决策的民主程度,保证决策的 科学 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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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扩大民主决策的范围。在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机制中,村级非经选举产生的文书等职务的人事任免已经列入村民主议事会的讨论范围,但是镇级“民主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的内容不包括乡镇干部的人事任免。在当前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情况下,乡镇干部的任命制往往成为导致乡村关系不协调的重要原因。近几年,我国已经有少数地区尝试进行乡镇长的直接选举,探索把基层直接民主向上延伸的途径,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例如1999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就作为“两票推选镇长”的试点,采取了由选民直接投票推荐镇长人选,始开乡镇长直选的先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快步推进的情况下,乡镇干部任命制的坚冰正在被打破。温岭市在今后以“民主恳谈”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同样可以把乡镇干部的人事任免提交到“民主恳谈”会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同意与否作为任免乡镇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尝试用民主的方式产生乡镇党政干部,使“民主恳谈”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2.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是基层干部群众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创造,这一制度在基层 社会 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深化。在发展和完善“民主恳谈”制度的过程中,除了因地制宜地创造一些落实民主的办法外,还应该注意处理好民主实践创造性和依法办事的关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目前,最主要的是要处理好镇级“民主恳谈”会、镇民主听证会与乡镇人大的关系,村级“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与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的关系,尤其是村民主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