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制度安排的非均衡性与西部制度的创新(3)
2015-05-12 01:12
导读:2、国家制度变迁的策略:制度供给向东部倾斜。改革开放的轨迹可以看出,我国的制度变迁是以需求诱致制度变迁为主的制度供给方式,这种方式有其优
2、国家制度变迁的策略:制度供给向东部倾斜。改革开放的轨迹可以看出,我国的制度变迁是以需求诱致制度变迁为主的制度供给方式,这种方式有其优点,制度变迁效率较高,安排一个成熟一个,但由于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解决所有制度供给,特别是强制性制度供给,而且对于制度需求内生不多的西部地区则会长期存在一个制度供给缺口。这是由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决定的。一是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和路径决定了在制度的安排上是先有需求,然后政府根据需求来安排急需的制度。二是我国是推行的边际调整与增量改革,其前提是保留核心制度,在核心制度外围安排一些非核心的制度,为核心制度的改革创造条件。因此,在制度的供给上就就不会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而是先出台非核心制度,在外围障碍扫除后,再供给核心制度。三是试错式的改革,在制度供给上就决定了不可能一下子使所有的制度都会安排,只能是先出台一些制度,经过实践检验,如果制度符合发展的需要就安排下一个制度,否则就进行调整,安排其它的制度取代旧制度,直到找到需求的新制度为止。四是先试点决定了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制度安排不均衡。
(二)西部地方政府在制度安排上的成本收益比远远大于东部地区,抑制西部地区的新制度的供给。一是西部地区制度安排的风险大。前面已经阐述过,东部地区的领导设计、安排与传统制度相悖的制度就是制度创新,若西部地区的领导率先设计、安排与传统制度相悖的制度就是“乱搞”,安排好了,不会受表扬,一旦失败,就可能会丢官。反过来看,如果西部地区不率先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就根本没有风险因为国家对西部根本没有制度创新的预期,只有保持政治经济稳定的要求,即稳定就是成绩。因此,西部地区从上至下都有一种抑制下级制度创新的愿望,都不想自己或者下级给自己“添乱”。二是制度安排上政治收益甚微。东部地区如果能够摸索出新的制度就可能带来政治上的好处,而西部地区绩效评价则与此不同,能够首先保持区域稳定则是成绩,其次才是制度创新。三是西部地区制度创新成本较高。首先因为西部地区不属于国家制度创新试点区,制度变迁成本完全由西部自己解决,而西部财力有限,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有限,根本无力承担庞大的制度变迁成本。其次由于西部制度需求并不明显,制度创新基本上都是前瞻性的,风险较高。如果从东部引进现存的制度强行移植,其低效性和“搭便车”行为不可避免。另外,政府和领导面临的政治压力和政治风险成本也是地方领导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可以说西部的领导是“望制度创新生畏”。这就在西部形成了一种与东部截然不同的制度创新机制----抑制制度创新机制,这也是西部制度严重滞后于东部的重要原因。
(三)东部经济自主性和区域经济独特性,拉大了东西部地区的制度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个很明显的结构变化因素便是区域经济自主性的增强和区域经济的独特性的出现,即区域在经济决策、组织培育、财政收支、剩余占有与分配、要素报酬、资源配置等制度变迁与制度安排方面有了相当的、显著的独立支配权,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中央政府以其强大的集权手段将区际可能的不平衡制度变迁强行平衡了,那么在市场化改革以后,区际的不平衡制度变迁效应很快便显化了。在东西部对比上,东部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东部有制度安排上自主优势;二是东部有制度安排的需求优势;三是东部在抓制度机遇和制度利用上的优势。与制度变迁的不平衡、不同步相适应,东西部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差距空前拉大了。特别是由于新制度的安排或者超前安排,东部地区在劳动生产率、增长与发展速度、要素配置与新经济增点的生成及对周边经济的带动、要素边际报酬水平及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等方面已远远高于西部。换个角度看,由于东部制度的率先安排,还加大了东部对西部资源、人才的吸纳,使资源、人才相对匮乏的西部在发展上更是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