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3)
2015-07-08 01:18
导读:1、李家湾的队长 队长从头到尾一直是李家湾官司的领导者,显然,如果他不响应村民的要求承当这个重担,村民就会另找“队长”。而根本的原因还是为
1、李家湾的队长
队长从头到尾一直是李家湾官司的领导者,显然,如果他不响应村民的要求承当这个重担,村民就会另找“队长”。而根本的原因还是为了争回村里的那份共同利益,这也包括他自己那份可以计算的利益。以下是笔者与队长的访谈记录要点,从中可以看出队长所扮演的实际角色。 问:“打官司要花你很多时间,队里有没有额外补贴?”
答:“都是自家人的事情,要什么补贴?到市里找领导反映情况,搭公共汽车只1块钱,自己掏腰包也就那么一点钱。到长沙找省政府、省人大、高级检察院和高级法院就要差旅费,这就要村里大家来分摊了。”
问:“打官司可能会得罪一些顶头上司,你怕不怕影响自己的前途。”
答:“什么前途?就是当了乡干部也还不是农民(指‘以农代干’的乡干部)。我们这些人还图什么?过去还真想“农转非”,现在还是有土地好,只要肯下力,温饱不成问题。城里的下岗工人跑到我们村里,承包我们村里一些农民的土地,还不是为了温饱。不瞒你说,我们当农民的社会地位低,但可以不求人,我们有块土地。我们不怕国家把土地都拿走,我不相信,上面那些干部会象下岗工人那样去自己种田?官当得再大,也要吃饭,没有种田的怎么行。我们才不怕上面报复,我们凭天地良心办事,天底下没有欠钱不还的道理。”
问:“你总是坚持要走‘组织路线’,但不成功,村里人对你的办法有没有意见?”
答:“意见大。但是我反复讲,我们也是一个组织,也有个公章,是组织就要走组织路线,就不要个人逞能。你以个人的身份出面,再狠,狠得过政府?你以组织出面,虽然只是一个村民小组,他上面也得当回事情。再说,他乡政府政府巴不得你来乱的,好抓住你的把柄。年轻人血气重,动不动喊打喊杀,结果只能是人财两空。老一点的社员大多同意走组织解决问题。”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问:“听说,你们村还每个人集资25块钱上访告状,打官司?这个主意是你出的吗?群众反映如何?”
答:“主意是我们组集体一起提出的。第二次上法庭的时候,官司费要8000多块钱,队里拿不出钱,跟老队长(原来的生产队长)反映,老队长又跟村里的族老们商量,由老队长出面发动大家出点钱。全村连80岁的老人都出了钱,出这个钱是为全村好,当然没意见。”
问:“你们上访遇到了哪些人?对你们态度好不好?”
答:“很难讲。总的感觉是,越是上级,对我们的态度就越好。到市里的信访办跑了五六次,他们都厌烦我们了,他们解决不了问题。又找市里的政法书记(黄),有一次是秘书接待的,态度不好,说我们没有预先打招呼,不接待。第二次是老队长和我一起找黄书记,老队长说政法书记在文革落难的时候在他家喝过酒,秘书打电话告诉黄书记。书记见老队长来了,自然比较热情,要秘书泡了两杯茶。黄书记听完我们的汇报后,表示一定过问这件事。后来法院就改判我们赢官司。到省里上访是为了执行判决的事情,我和会计到长沙找省人民来访办,接待我们的人是个姑娘,很快就写了一个批转要省法院来访室接待的
介绍信。到省法院来访
办公室,接待我们的人很热情,说他们一定过问这件事,还给了我们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我们地区法院(中级法院)信访办的,一个地区政法办公室的。我们回村之后,跟村里人介绍了到省里上访的收获,大家觉得很有希望,有省领导的支持和过问,看他乡政府还敢不敢耍赖。”
由此不难发现,队长之所以积极参与此事,有两个原因,一是自身的利益同事件有直接的关联,并且预期收益比职务收入大得多;二是“自家人”的村庄认同感强,队长这个职务尽管每个月只有17元的补贴,但在村里的面子比较大,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也出于某种道义感,队长觉得出面承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2、大村的村主任
这个村所属的生产大队,在1986年被改为村委会建制。1988年上级任命了一个村主任。1993年本村实行换届选举。当时党支部提了两个候选人,一个是现任村主任(高中生,党员),一个是不识字的老党员。各村民小组提名的候选人有5个。报到乡里之后,筛选出两个候选人;一个现任的村主任,另一个有耳点疾,人称“聋子”,显然是个陪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