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

2015-07-08 01:18
导读:政治论文毕业论文,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
当代中国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 1995年夏季的一个晚上,地处湘南丘陵的李家湾,全村100多人集合在晒谷坪上,他们正在议论着村集体上诉乡政府拖欠土地征地款的事情。村民集会的目的是凑钱打官司。大家一致同意每个村民分摊25块钱,并在上访信上一连按下100多个手印。村民的神情似乎表明:不把这场官司打赢,誓不罢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情景并不是个别现象。《农民日报》发表的一篇分析报告指出:“组织起来抵制地方社区组织的种种非政策甚至非法行为,已经成为农民自觉或不自觉的行动趋向。”农民的集体维权行动,是农民集体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合理合法或合理不合法等手段来抵制侵权行为的行动。如果说农民的这种集体行动在增多,那么这种行为的动机、组织方式和社会影响是什么?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关键问题。


一、农民何以集合起来:李家湾观察


李家湾是个自然村,80多户350多人。1985年前是个生产队,现在是古岭村10个村民小组之一。我们的故事就从晒谷坪上的集会村民说起吧。

集合在晒谷场上的村民,是家家户户派来的代表,他们集合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争回被乡政府占用的10万多元征地款。这件事起因于1987年本队部分土地被一家建筑单位征用。当时,乡政府同本队签定了一份土地款入股合同,将本村5.6万元的土地征购款转移到了乡政府。乡政府用从包括李家湾村在内的各村筹集的80多万元,加上银行贷款,新建了一栋商业大楼。1991年经营遇到困难,乡政府变卖了这栋大楼,得款300万元,其中纯利100多万。按合同规定,本村应分得本利10万元。但是乡政府拒绝履行合同,把村民的钱挪为它用。在村民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村民开始了集体上访和上诉的艰难旅程。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生产队长(农民至今仍习惯于叫生产队长,不称“组长”)说到,为了告倒乡政府,从1991到1995年,村里花掉了3000多元的诉讼费、4000多元的上访路费,耗尽了集体财力。现在官司还没有着落,道理还没有争回来,半途而废(1993年法院第一次判农民败诉)必定前功尽弃。一位上访代表愤怒地说到,乡政府的一位干部态度恶劣,说什么:“你们这些农民老蔸,想翻天了!去告吧,看你们能把老子怎么样!”。这位上访代表继续说:“他们乡政府的人,不把农民当人看,占用了我们土地款,还要骂人。我们不把官司打赢,今后怎么抬得起头!” 听了队长和上访代表的这番话,村民群众也窝火了起来,纷纷表示要把上告上诉进行到底。

李家湾的生产队长是这次农民集体上告上诉的主心骨。在他的身边,还有4个骨干人物。第一是本村的“暴发户”,他在城里经营农副产品批发赚了不少钱,在城里买了商品房,为两个孩子买了城市户口,他之所以买力这件事情,纯粹出于乡里乡亲的面子。第二是老队长,70多岁的人了,动不动就讲那块地是祖宗留下的基业,如今被人夺去了,不要回来怎么对得起先人。第三是动不动就喊要用扁担打人的农民老秋,他的气愤还来自乡政府干部对他说了些欺侮性的话。第四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老九,他在村里开了一间小卖铺,辛劳一天也赚不到20元钱。农民老九说,如果官司打赢了,每家平均可分到1400块钱。

村民们在晒谷场上集会的成果,就是同意集资继续上访上诉。当场,全村男女老少按人头每人凑钱25元。为了显示抗争到底的决心,每位村民还在告状信上按下了手印。

笔者对李家湾故事的了解,纯属偶然。1998年春季,笔者到这个村子搞蹲点调查,住在老队长家。一天,现任队长(上访上诉的组织者)和那四个骨干,神情严肃地要找我谈谈。他们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后,强调他们都不想走极端,不愿意为了这件事情去为难乡政府。他们还说,1997年,部分村民想乘香港回归之机“闹事”,被村干部劝解了。他们认为,要想最终解决问题,还是应该通过政府组织,走“组织路线”为上策。他们不断重复《毛主席语录》上的那句话:“要相信群众相信党”,但是他们现在很为难。因为1996年,法院已经改判他们胜诉,可是法院判决执行不了,法院拿乡政府也没有什么办法。队长说:“我们赢了官司输了钱。现在要是还要不回那笔款子,村民集资的那8000多块钱又会打水漂,我很着急,不知道怎样向村民有个交代。” 在场的农民议论纷纷,对乡政府的横蛮无理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有的农民在埋怨:“他乡政府连法院的判决都敢不理,是不是暗中串通一气了。”有的农民在鼓动:“他乡政府不讲道理,我用扁担、土铳去讲理。”还有的农民在开导:“算了,他乡政府骗了我们一回,骗不了第二回,就算买个教训。”听了农民的这些议论,笔者感到了一种潜在的危机。显然,如果村干部感到走“组织路线”徒劳无益的话,就不会再指望党和政府主持正义。这时,作为组织者的村干部,要么退避三舍,要么卷入农民群众自发的集体维权行动。 然而,农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地方干部讲理,农民不会乱来。而且,即使地方干部有乱来的行为,农民觉得上访告状能够使上级党委政府出来主持正义,纠正地方上的违法乱纪行为,农民也不会采取极端的行为。当然,假如地方干部乱来了,农民在上访告状后发现上级党委政府不愿出来主持正义或者无力伸张正义,那么农民就会自己站出来讨个“说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尽管法院判断书的执行很不顺利,遭到了乡政府的阻挠,但李家湾的农民并不想诉求于极端的闹事行为,而是请人撰写了一份调查报告,目的是请求市领导出面主持正义。他们把这个报告复印了若干份,分别送到市里的各级领导手中。也许,这个调查报告发挥了作用,市委领导指示乡政府务必把钱退还农民,防止事态朝不利的方向发展。由此,李家湾每户村民分到了1000多块钱。尽管乡里最终还是还了钱,但还得太勉强,导致农民群众一肚子的怨气。
上一篇:新民主社会主义论[中]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