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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 距离 中国的平民百姓还有多远???
(简明按)有人说,中国1个多民族13亿人口的大国,不能实行广泛的民主,如果实行了广泛的民主,社会就会大乱,而真实的情况却是与之相反。因为人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文化层次有多少差异,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希望与他人平等、被他人尊重的欲望,从另1个角度说,每个人的骨子里也有超越他人、管制他人的欲望。1旦被压迫的1方压抑到了1定的程度,那愤怒的火山,有1天1定会爆发!如果尽早实现“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则是避免“愤怒火山”爆发的最佳路径。而实现“民主”必须有相应的、合理的、严密的“法律、制度”为前提,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否则“民主”只是纸上空谈。民主、法制、平等是1个层面的话题,又是1个连环问题!3者缺1不可。没有平等,就谈不上民主,民主必须有法制的保护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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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民”词性变化看 民主
横看成岭侧成峰
(1)
人民这个词,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再熟悉也不过的了,几乎每天都在政治家的嘴里说上几次。尤其是那动乱的年代,人民1词更是被极度化地运用。中国人对待人民两个字,1直带有戏剧性理解,其被赋予的政治色彩太让人眼花缭乱,望而生畏,以至于在市场经济席卷中国大地这么长的时日,我们还仍然在“人民”的词性中挣扎。到了走出“人民”陷阱的时候了。
人民是1个联合词组,人字是这样定义的: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民字的成因及意思表达则复杂了,在古代泛指被统治的庶人,也就是老百姓。有“民惟邦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所谓民的抽象地位,抬到了吓人的程度,国家排在第2,君王排在第3。这显然是胡说8道,是个不着天的概念。所有统治者都没有把民当成这么重要的东西来对待。对民的解释,在古代还有专指农民1说。回到中国的古代社会,人同民两个字1般很少连起来用,使用最多的是民字,如臣民,草民,贱民,刁民,流民等等。这些民的表述,都有其相对的参照物,就是官或君。
把民同人连在1起,大概是受到外来文化与思想的影响,可能是受到人权观念的启示,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把民的地位抬了起来。君主也是人,草民也是人,官僚也是人,在这个人字面前表现出了平等的意思。这要比中国历史上的所有表述都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同时在西方的政治理论家那里,又出现了公民的概念,从行为能力到政治权利的取得,进1步提高了民的地位,这是法理上的意义。
经过中西合璧,文化交融,政治碰撞,在中国,人民1词被广泛应用,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1词的运用达到了驾轻就熟,炉火纯青的地步。毛泽东把人民赋予了更多的政治意义,把人民纳入了阶级阵线,与阶级敌人对立。凡是进入阶级敌人堆里的,都不是人民,没有资格当人民。把人群分成了两个阵营,并且把这种划分推广到了世界,所有的反动派,帝国主义,修正主义都是人民的敌人,当然也就没有资格进入人民的系列。到了文革时期,什么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都不是人民。虽然他们也是人,也是民,但不能连起来使用。当时对于非人民的阶级敌人,所用的只有专政,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否则就要打翻在地,再踏上1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不是人民的人,没有什么权利,要受到管制和专政。整个社会都是在这种敌对的状态之下运行着。
到了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政治化有了1些松动,人民1词的词性发生了1些变化,国内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阶级斗争渐渐地淡出了官方的教科书,人民的词性开始回归。这时,公民的概念也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每1个人都享有相等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
(2)
人民1词的政治色彩,1直是我们手中的1柄利器。执政者真的是想把政府建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所以在共和的基础之上又加了1个人民的限制词,叫做人民共和国。所以就有了1系列的人民的叫法: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医院,人民电业,人民铁路,人民公安等等。到处都是人民的字样,1切都是人民的。这里的好意谁也不能说出毛病来,心里的出发点无论如何是火热的。
但是在国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情况却大相径庭,不如人意。人民的公仆总是脱离人民而变成官僚,总是不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1有机会好人就变成坏人,公仆就变成了贪官。那些掛着人民招牌的部门总是想方设法从人民那里捞好处,揩油,初衷与实际严重背离,并且越来越远。
毛病出在哪里?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不是宗旨出了问题,也不是初衷出了问题,也不全是实际操作技巧上的问题。斗胆地说1句,是国家理论出现了问题,在政府与人民,官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设计上出了问题。我们来心平气和地分析1下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及政府的属性,人民的属性。
政府无论是按契约说,还是按暴力说,都是服务人民,是由人民雇佣的的执政者来从事服务与管理的职能,这1点没有任何错。当然我们有时的理论,会把非无产阶级的政权国家,理解为1个阶级压迫另1个阶级的暴力工具。他们也会把我们的国家政权理解为乌托邦式的封建家长制。这是理论上的对恃,各说各的理。但有1点是相同的,就是两种国家理论的设计者,都说自己设计的国家是服务人民的。
怎样来服务人民,设置什么样的前置条件?这里出现了分岐,也导出了两种结果。契约论者认为,政府是人民雇佣的,但1定不为人民办事,不由自主想着法子偏离这个宗旨;官僚亦即执政官是人民雇佣的,但他们1定要利用权力来谋私,1定会贪污腐败,干坏事。所以在产生出政府以后,还要产生出专门监督政府的机构和监督者,要用1切手段,调动各种力量来监督权力,防止权力办坏事。所以在古雅典,1开始选执政官的时候,最少的执政时间仅仅1天,不让权力在1个人身上呆的太久了。
在制度与体制设计上,从假设政府1定干坏事的角度,设计制度,堵塞漏洞。1个细节1个细节地拟定条文律例,权力所有的行为时刻在千万双眼睛的监督下。这是从人的本性出发,人1旦有机会就1定要为自己谋私利,任何1个人都不会放弃自己而首先去考虑别人。人1生下来,就哭着叫着向世界索取吃的东西,否则就叫个不停。生命的本能让他必须考虑自己。
理想化政府的思维:无产阶级建立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自己的政府就是铁板1块,就是1个心眼儿,1定是为人民服务,并且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选择的官员也是人民的公仆,从工人农民中选拔,这样出身的人是人民,人民就1定会为人民服务。这是1个善意的假设。人民同政府不是对立关系,利益是1致的;官员从农民工人中选拔,也1定会同人民血肉相联,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
如果说对这样立意的政府与官员要有约束的话,就是教育他们不要变质,自觉地斗私批修,狠半私字1闪念。所以也制定出了1些律文与制度,但大都是理想化的说教,准则与激励煽情。如果仔细研究1下这样思维下的对权力约束的条文,更象是宗教忏悔录。里面留下了太多的可供钻的漏洞,那些官员们稍1动坏心眼,就会立刻滑进腐败的泥潭。
两种政府思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虽然其落脚点都是放在了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上面,但这服务的前提却是不同的,人性恶政府思维是说权力与政府是被动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权力1定要办坏事,政府1定会脱离原来设计的轨道,所以必须花1万分的精神头来看好它,这是政府与官员的职业人格。而人性善的政府思维则是既然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那根本利益是1致的,所以这个政府就是人民的政府,官员就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自己的政府干么还要那么无情冷酷地监督?1家人干么要说两家话?。
人是利益动物,由人组成的政府也不会摆脱这种利益动物的本质。人1旦有机会首先要考虑的肯定是他自己,然后才会去考虑别人。所以服务也1定是被动的行为。世界上不会有自己饿肚子,让天下的其它人吃的脑满肠肥,这是世界上所有官僚的生活都要比普通老百姓生活质量高的秘密。那么在权力岗位上最容易首先考虑自己,那就是权力完全具有这样的能力与条件。他怎么能主动地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己放到哪里去了?
人性恶思维的政府设计者,把人所有的弱点都具体化了,从微观层面设计了制度与法律,让权力在笼子里说话。权力首先是1门职业,可以获得很高的佣金与精神享受,这就足够了。权力为了保持这些东西,他就必须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如果他没有达到人民的要求,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弹劾的方式,让他失去那些利益。在这样的境况面前,他的服务才是战战兢兢,是为了自己而为人民服务。
人性善设计者失败在立意上,是唯心主义的。无论搞多少技术上的修补,也无法解决人性的原始自私冲动。你可以看看,所有的官僚,没有哪1个是真的按照设计者的意图办事,具体1衡量,哪1个都不具备标准,几乎所有的标准都与活生生的权力拥有者相背离,成为1纸空文。
国家权力人这个职业,同旅馆的服务员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在提供服务。那个服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建立在报酬上面,服务好了,客人满意了,可以升职,可以多拿薪水奖金。否则就要被解雇走人。这就属于被动的服务。我们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最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但是那个时期却是服务质量最差的时期,这是对政府权力人性善设计的最有力讽刺。
在政府前面加上人民2字,是好意但往往于好意背离,不应该在这个障眼法面前失去理性,也不要让这种表述麻痹了人民的监督神经。而那些企业,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什么电业、铁路、邮电、水利等等诸如此类,就不要再掛人民两个字了。对人民两个字还是省着点用,让它真正的神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