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小说经典化的文化空间(1)
2017-08-07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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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清之际江南的都市化、文化的“突破”、士人的分化与参
摘要:明清之际江南的都市化、文化的“突破”、士人的分化与参与,以及传播媒介的推波助澜等因素的合力,营构出了通俗小说繁荣发展的历史文化语境;以《水浒传》为代表的通俗小说,与时代盛行的价值观相互呼应,逐渐填补了既有经典丧失其持久性传统价值后所遗留下来的文化空间——明清之际小说“经典化”的历史时刻业已来临。
关键词:江南的都市化 文化的突破 士人分化 传播媒介
文学“经典化”(canonization)问题,是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传统的知识谱系是不重视小说的,在文化上贬低它,在道德上厌恶它,在艺术上忽视它。然而,明清之际,小说及其思想意识已然突破以往的文化界限,渗入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心理与行为之中,成为一种堪与儒、释、道相比肩的主体性的文化力量。为推动小说的“经典化”进程,以李贽、金圣叹为代表的小说评点家,殚精竭虑,其功甚伟。①明清之际小说经典化进程的展开,决非偶然的历史事件。本文拟对其发生的文化空间予以阐释。 江南的都市化 法国著名的汉学家雷威安(AndreLevy)指出,起源于口头叙述艺术的中国小说,具有“无可否认的城市特性”;通俗小说的勃兴与城市的产生、市民的文化需求密切相关,与整个都市文化的繁荣紧密相连②。我们注意到,明清之际小说的“经典化”进程,首先出现在以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文化繁荣著称的江南地区。文化的发展总是受制于其所处的历史地理环境,历史的地缘问题颇值得我们重视和深入研究。
自明中叶以后,在工商业显著发展的大城市中,江南的城市化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地区。南京、苏州、杭州、扬州等许多城市,成了商业化程度最为发达、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这些商业城市的兴起,促进了商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些城市的带动下,农村出现了不少连接城市与乡村的市镇。明弘治《吴江县志》云:“人烟凑集之处谓之市镇。”③明董斯张《吴兴备志》亦云:“商贾聚集之处,今皆称为市镇,其处一十有七。”④据统计,有明一代,江南市镇数达316个,清代增至459个,⑤这是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依据都市化的一般规律,一个区域之内的都市化水平,与该区域的人口密度、粮食供应等密不可分。这些市镇多数分布在苏州府城附近及邻近各县,它们迅速成为数千乃至万户人口的大市镇,由此可以想见这地区商业化与都市化程度之高。苏州等江南地区的都市化进程,以众多的市镇而不是以大都市为特征,这迥异于欧洲的都市化进程。其中缘由大致有二,其一,苏州等中心城市的商业以消费性商业为主,手工业生产仍是以零散的小生产为主,其工商业难以获得根本性的突破;作为工商业城市,它们已达到了或已接近了传统工商城市发展所能达到的极限,因此,不可能容纳更多的城市人口。其二,众多市镇的产生和分布模式,与这一地区的手工业生产结构有关。在欧洲,城市是手工业的中心,也是商业的中心,工商业的发展意味着城市的同步发展;而在中国,即便是苏州等发达地区,农村仍是手工业的主要基础,即使是像丝织业这样必须有较高专门技术的行业,也与农村存在着广泛而密切的关系。因此,环绕这些城市形成了数目众多、规模不大的市镇群体。这一地区手工业的发展,并不完全意味着市镇工商的同步发展,有时仅仅只意味着市镇商业的发展。⑥不过,正如台湾学者刘石吉所指出的:“在江南的村庄市镇地区,都市化正伴随着商业化的步调而方兴未艾。这些市镇的发展,反映了近代新兴的商业资本势力。”⑦这些以商业机能为主的市镇之间,间距很短,交通便利;它们有效地疏通与缩短了文化传播渠道,促成了城乡之间的文化认同,而使江南地区在经济和文化形态上都自成一体,市民社会得以兴起。
随着商业资本迅速发展,商品交换日益活跃,形成一种互通有无、相需相成的整合经济体系。“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⑧。国内市场逐渐形成,商人社会地位迅速提高,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商人们奢靡矜夸的生活作风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传统的礼乐教化和等级秩序受到了猛烈的冲击,而使社会生活方式、社会风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嘉靖以来,浮华渐盛,竞相夸诩,不为明冠明服,务为唐巾晋巾,金玉其相,锦绣其饰,扬扬闾里”⑨;“至正德嘉靖间而古风渐渺,而犹存什一于千百焉。……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今,流风愈趋愈下,惯刃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于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衤夸。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焉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逐末游食,相率成风”[10]。城市文化的兴起给历史进程引入了一种完全崭新的因素,人们竞相追求新事物,新时尚,新感觉,体现了一种新的文化风格。文艺作品的世俗化、通俗化、商品化,并逐渐瓦解了雅/俗二元对立的文学观,则是这一现实的必然结果。如,“前七子”的代表李梦阳称自己的诗并非真诗,“真诗乃在民间”[11]。袁宏道断定:“今之诗(指文人诗——引者注)不传矣,其万一传者,或今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类。”[12]苏州通俗文学作家冯梦龙力主文学应“谐于里耳”,他标榜自己编定的通俗小说为“明言”、“通言”、“恒言”,自信它们“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13]。这些作品描叙普通市井人物的世俗生活,是市民社会的一幅幅风情画卷,而备受市民社会的欢迎,“小说演义,家弦户诵”[14]。当文艺转化为商品之后,与艺术家发生直接联系的不再是宫廷,而是以市民阶层为主体的读者,这使得艺术家得以在经济上,进而在思想、政治上独立自主,不必依附权贵、仰人鼻息,而是注重文艺的自律性,追求和表现艺术个性、主体意识和自我价值。艺术家走向市场,体现了在新的经济背景下文人自我价值观的追求和实现。如,唐寅以卖画为生,自云:“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把酒对月歌》);“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言志》);“百年障眼书千卷,四海资身笔一枝”(《自笑》)。冯梦龙也经商,他自己就是一个刻书家,他的通俗小说成了市民社会的畅销书。明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谈到该书“因贾人之请”,而“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编刊而成。即空道人《二刻拍案惊奇小引》称,《二刻拍案惊奇》“为书贾所侦,因以梓传请”,极为畅销。……文艺活动越来越成为一种商品生产,成为一种有偿的商业性行为。此情状正如叶盛所云:“今书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书,南人喜谈如汉小王光武、蔡伯喈邕、杨六使文广;北方人喜谈如继母大贤等事甚多。农工商贩,抄写绘画,家畜而人有之,痴女妇人尤所酷好。……作为
戏剧,以为佐酒乐客之具。有官者不以禁,士大夫不以为非,或者以为警世之为,而忍为披波助澜者,亦有之矣。”[15]明代通俗小说创作重新起步于嘉靖年间,自万历二十年(1592)后,特别是在天启、崇祯年间,更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明朝灭亡时,刊印的通俗小说约有150余种。[16]显然,通俗小说兴起时所面对的,是一个公众阅读兴趣异常突出而且不断增长的时代。这正如论者所指出的:“作为最富有城市特性的文化现象,白话小说的兴盛主要是适应了十七世纪中国长江流域迅速发展起来的大城市和都市社会的需要,适应了不断发展壮大的市民阶层的需要。”[17]文艺的通俗化、商品化,反映了整个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变,体现了新兴的市民阶层渴望表达自己的文化趣味、谋求话语权力的努力。从有钱的富户巨室,到有闲的平民阶层,都需要诗文书画;他们或用以装点门面,或用以附庸风雅,或用以休闲赏玩,或用以树碑立传……这都是一种文化消费,商业性都市文化孕育的艺术家成了市民阶层权利意欲的表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