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北地区的人地矛盾与生态变迁
2013-08-09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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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中的人地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的广泛的概念,包括
人文地中的人地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的广泛的概念,包括许多方面的涵义。本文旨在从压力和耕地生态资源相对有限的承载力之间矛盾关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地矛盾的视角出发,以探求清代西北地区人地矛盾与生态变迁的主因,为现实借鉴。
生态环境的恶化,是人类的过量介入导致,而人口不断增加的压力是人类过于索求自然的主因。尤其在以为主要生存方式的前提下更明显地反映出这一特征。所以要说明一个地区人口的多少,主要是以人口与耕地承载力的比例为标准,而不是取决于以人口与总面积之比的人口密度。当然由于耕量的优劣与所处地区的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分配等因素相关联,所以人地矛盾在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的关系之间不是一个能够简单考察的问题。尤其是在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农耕社会中,人地关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非线性的变化过程。从人类
生态学的角度来看,西北的土地资源有着丰富的绝对量和短缺的相对量。也就是相对于西北来说,“人多地少”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这里“地大”并非“物博”,因自然限制因素的影响,以及西北地区脆弱带的明显特征[1],决定了大部分土地资源的不可利用性,许多地方因生态环境恶劣,人类尚不能生存。另外,人们单凭自己的主观想象开发和垦殖的一些地方,原本就属于生态脆弱带,没有人类活动尚能维系平衡,一旦稍有活动,生态环境就“力不能支”,导致恶化。所以一般认为的环境对于人口的承载量,指的是某一地区环境条件和资源所能维持的人口数量。[2]
清初以来实施的一系列人口政策,导致了中国上前所未有的人口大爆炸。自此之后,人口呈几何级数倍增,以至于各级官府不得不大力发展尚未开发地区的经济,移民就宽乡。但这种以开发促进经济为主导的行为,忽视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尤其是忽视了生态脆弱区土地生态资源的相对承载能力,造成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当然这在民以食为天的农本思想为的时代,是不可能意识到的。清代西北各地的人口虽然都呈现增长的趋势,但具体情况又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到底这一时期西北地区人口的增长对耕地的需求、对生态环境带来哪些影响,需要逐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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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陕西人地矛盾与生态环境
内蒙古人地矛盾的出现,主要是大量外来人口的移入而导致的垦殖力度的加大。内蒙古与陕北、甘肃、宁夏交界的长城内外,自古以来就是农牧交界地带,明清以来,农业垦殖的范围不断扩大,但种植范围主要分布在南部长城沿边和黄河沿岸,农耕地也比较分散。但随着汉族农业人口大量移居,先是内蒙古地区南部的垦殖力度加大,农业垦殖区域也逐渐扩展,并趋于集中。这一地方人口主要来自山西、陕北和甘肃,山西人自土默特沿黄河西进,陕北人越长城沿长城50里界地耕种,甘肃人自宁夏越黄河进入东岸耕种。尤其是陕西北部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相继迁居漠南蒙古西部地区从事农垦种植,而原本从事游牧经济的蒙古人,也逐渐掌握了农耕技术,在草原上建起一些新垦区,也有一些蒙古贵族招徕汉族从事耕种,从中收取租金,当然其中也不乏政府政策行为的导引。所有上述行为最终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人口大规模的增加。据,乾隆四十一年(1776),内蒙古有人口185.5万人。至嘉庆二十五年( 1820),人口增加到229万[3],净增了43万多。为此,嘉庆帝也很伤脑筋,在查禁关内人口大量外徙内蒙古时说道:“流民出口,节经降旨查禁,……以致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数千户之多”[4]。河套地区,在“乾隆以后,山、陕贫民日以西渐,租种蒙地,人民渐合” [5]。 随着人口繁衍,至光绪年间,设置五原厅以管辖。有清一代,内蒙古的人口整体呈现增加的趋势。二是造成了草原面积的不断缩小和农牧界限的北移。大致在乾隆中期时,鄂尔多斯已经成为内蒙古的一个农业区,只是农耕地比较分散。但至清末时,农业已成为许多地方发展的经济部门。察哈尔左翼四旗、归化城土默特旗、伊盟的达拉特旗、准噶尔旗都成了农业区,畜牧业已经消失或残余很少。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察哈尔的右翼四旗,农业经济已经占到一半。伊克昭盟四旗及阿拉善、额济纳二旗西部荒漠地区,因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依然为单纯的畜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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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纵观这一区域在人口增加后的农业垦殖,还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和特点。回溯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陕西布政使司统计的垦田数额已经达到3,000多万亩。入清后的垦殖,又将陕北地方的垦殖拓荒向迤北的鄂尔多斯草原延展,不过这时候的垦荒是限制在边墙50里以内,也即今毛乌素沙漠境内。自康熙三十六年(1697)起,开始允许民人在边外合伙种地,但不准携家带口定居生产,只能春出秋归,像大雁一样以季节的变化而往来奔波,故被称为“雁行”。这种垦殖的力度虽然不大,但也使得新农垦区不断向草原扩展,前后踵继之,一发不可收拾。至康熙末年,“伊盟七旗境内,凡近黄河、长城处,所在有汉人足迹”[6]。雍正十年(1730),因“鄂尔多斯荒歉,复准蒙古情愿招民人越界种地,收租取利者,听其自便”[7],招致了陕北人大量出口外垦殖,尤其破坏了毛乌素沙漠植被和水源变化。乾隆元年延绥镇总兵奏称:“榆林、神木等处边口,越种蒙古余闲套地越三四千顷,岁得粮十万石”[8]。至乾隆三十三年,陕西府谷县人民租种五堡口外蒙古鄂尔多斯地土已成规模,分布于黄甫口外、清水口外、木瓜口外、孤山口外和镇羌口外一带,共租蒙古地计“牛二千二百二十六犋,每年共租银三千八百六十六两四钱五分,共租一千九百七十一石一斗一升一合”[9]。土默特二旗在乾隆初年尚有13295顷牧场,至乾隆三十七年又开垦2244顷80亩。至嘉庆五年时统计,又垦1450顷78亩。延续到清末,垦田总数已经达到78974顷38亩。[10]河套地区,至光绪三十年(1904),放垦中后套各旗共报垦9709顷,其中达拉特旗3960顷,杭锦旗4018顷,乌拉特西公旗1731顷[11]。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原本就属于草原荒漠地带,天然植被以荒漠为主。草原破坏和荒漠面积的不断扩大,势必改变原本的生态系统,使草原沙化、退化。新生成的生态系统,尽管在短时期能维持当时人的生产与生活,但已经是原本生态系统的变弱,一遇荒年,人死地荒。光绪年间时俄人波兹德涅耶夫亲眼目击了内蒙中部地区因荒歉致使数百座村庄居民走空,房舍拆光,耕地在垦殖不久后抛荒。[12]荒歉使已经弱化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永远失去了自我恢复的机制而走向大面积的沙化。这些历史欠帐最终遗留给后人,成为今天沙漠化的导因。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清代陕西北部和关中地区的人口增加也带来了明显的生态变化。陕北榆林地区因自明中叶以来的开垦,沙化现象就已在加重。清初以后,为了开垦这里的草原,又有大量的人口迁入。雍正九年(1731年)升榆林道为府。至嘉庆二十五年,陕北高原上的人口已增加到3,400万。如果说在雍正十三年陕北地区的人口密度还仅为1.68-4.97/平方公里,到嘉庆二十五年,人口密度骤增至20.59-46.01/平方公里。[13]而此时陕北榆林周围及其以南的生态状况又如何呢?从当时人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延长“地瘠民贫,寸步皆山,坡高岭陡,耕种艰难。且土性干燥,雨泽稍有不调,禾苗即行枯槁,加以人事不齐,即丰年之岁,所获尚不及平原之半”[14]。府谷“其地土瘠沙深,山高水冷,沟渠难资灌溉。”[15]怀远则“四面重山,全无树木。境内无地可耕者,皆租蒙古田亩”[16]。如此恶劣的生态环境,面对规模增长的人口,在丘陵沟壑区已垦辟殆尽之时,只有发展到山垦,沙漠化进一步加剧,自然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