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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灾害救济 问题 对策
论文摘 要: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对我国的灾害社会救济提出了各种严峻的挑战.救灾制度不健全,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灾害救济问题凸显。针对现实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要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建立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加强灾害救助的资金管理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灾害社会救济是指和社会对遭遇各种自然灾害袭击并因此而陷入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救济,以帮助其渡过困难时期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灾害社会救济制度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在灾害来临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灾区的救济和重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由于各种因素,我国的灾害救济制度依然还是存在很多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灾制度不健全
众所周知,灾前防范、灾中应急和灾后援助三者应紧密相连,不能脱节。在现行的救灾工作规范中,多是以部长令或政府命令的形式出现的,这些命令和行政条例是没有较高的法律效力的。这些法规重视灾后救济,轻视灾前的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对灾害社会救济提供的帮助是有限的,不能更好的提高灾害社会救济的水平;现代救灾需要部门之间协调整合资源,而民政部门的行政命令是很难以协调诸多部门职能责任和权限的。在2008年的雪灾中,我国的反应虽然是比较快的,但是还是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对于南方的突然的大雪灾,重型的除雪没有很好的提前预备,临时从北方调运,这在一定程度上减慢了救灾的速度。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法制不健全的后果,没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灾前预防和应急机制,在灾害时就会出现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