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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提要:本文认为,平均主义不是农民阶级的主义或农民主体的意识,个体农民劳动者却是平均主义的“克星”; 农村 集体化运动是一场以平均主义全面改造农民的运动,也是 中国 农民不断抵制平均主义改造的运动;以“一大二公”为目标的平均主义追求是中外空想 社会 主义思想与贫民思潮和战时平均主义结合的产物。
关 键 词:集体化运动;平均主义;改造农民
20世纪的 历史 巨人毛泽东一生 研究 与重视中国农民 问题 ,尤其关注低层贫苦农民的疾苦;但他推动的集体化运动和在农民问题上的严重失误,则是他对平均主义的执着追求①。这在学术界大致已是一个不争的史论。长期以来,社会与学术界在研究与 分析 农村集体化运动的平均主义失误时,大都认为集体化运动或毛泽东的平均主义是农民平均主义,是受农民阶级思想的 影响 ,或者说是集体化运动的领导者迎合了农民的平均主义。然而,就我长期的考察来看,事实恰恰相反,失误的关键是集体化运动立足以平均主义改造农民阶级的主体。
(一)
在学术界,平均主义被通称为“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②,甚至称之为“农民阶级的主义”[1];20世纪50-70年代中国农村集体化运动或“一大二公”运动则被认定是受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是农民平均主义泛滥的结果(《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0年,第2期,第90页)。然而,大量历史事实告诉说明,平均主义不是农民的追求;集体化运动所追求的“一大二公”式的平均主义则与当年中国农民主体的追求相背道。
众所周知,我们通常说的农民,都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个体农民,这种农民个体生产者,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直到现在仍然是我国农民的主体;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平均主义,在 经济 上说,一般是指平均社会或集团的主要财富。而财富的平均,一是将财产“公有”、“共有”或“均占”,反对或取消财产的明确私有产权;一是将财产或成果均分,不管投入多少,劳动好坏,效益如何,人人均分或均享财富与成果;集体化运动或毛泽东当年追求的平均主义观,则是社会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基础的劳动大呼隆,收入分配“平均化”和物质生活的“同步富裕”,是具有“一大二公”特色的社会理想平均主义。它们的共同本质都是否定财产私有和谋求社会财产与社会生活的平均化,即追求“公产”、“共有”与等级内结果的“平均”。可是,个体农民是一个什么属性的阶级呢?它产生于原始公有制或奴隶主公田制的瓦解过程中,是社会生产力 发展 和社会劳动剩余增加条件下,对原始公有制或奴隶主公田制革命的产物,其本质属性是土地等财产的私有化。这诚如毛泽东所说:“私有”是农民的“天性”[[i]],而这种私有“天性”却正是“共有”、“公产”的对立物。个体小农经济产生之后,它作为一个生产单位,一方面将劳动好坏与劳动报酬紧密相联,另方面则与同时空不同层次的商品经济共存,自身就具有自发的竞争激励功能、求富向上的欲望和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市场基因;同时,随着整个社会经济、商品交换与 科学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通过市场纽带的作用,它还曾是孕育资本主义胚胎的母体,表现出其与商品经济的适应、转化功能。在这里,个体农民私有财产的天性、自发求富的竞争激励功能和连接市场的基因以及它的适应、转化功能所表现的是竞相努力增殖私产的本性,它不仅与平均主义难以共存,而且就是平均主义的“克星”。可以说,个体农民作为小生产者,生性决定了它与平均主义的根本对立;个体小农作为一个生产单位,绝不是追求平均,而是谋求发财与发展,贫农希望成为中农,中农再想成为富农,发财致富同样是它的“天性”,列宁说: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小生产是每日每时地、经常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ii]],其体现的本质就在于此。因此,真正事农耕作的农民本质上与平均主义实在不是一路货,走的也不是一股道。如果说当年广大农民影响了集体化运动及其领导者毛泽东的思维与决策,首先就应该是农民的私有“天性”、市场基因以及竞争激励功能,而不是平均主义。
从50年代完成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村来看,农民的主体意识和现实追求与“一大二公”道路的价值取向则根本不能对接。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人们的客观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意识必须从“一定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iii]](p83)“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去解释[3](p573)。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们,之所以可能产生平均主义主张或意识,一般是在两种情况下:一是整个社会或社区处于极端贫困状态,没有人民生存之外的剩余产品存在;二是社会财富占有处于极端悬殊,极少数人占有了社会最大部分的财产,贫富矛盾极端尖锐。那么,具体看土改完成之后中国农村情况如何呢?第一,就单个农户而言,通过激烈的农村土改斗争,以土地等生产资料为主的财产基本是按农户人口平均拥有,这是中国历史上农村财富差距最小、甚至是没有什么差别的空前未有过的平均时期;第二,就中国整个农村来说,因为长期战争的结束和获得土地的刺激使中国农民表现出空前的劳动热情,广大个体农民劳动者你追我赶,空前展示了长期被压抑的发家致富的本能,使中国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到战前水平;第三,进入1954年,农村的中农户(按相对于当时标准的中农)已上升至2/3,大部分贫农户也在向中农靠近,整个农村呈现一个中农化趋势;第四,同时,随着农产品不断增加,农民们表现出日益挤身商品市场,参与竞争的强烈要求[[iv]]。这些正是农民几千年来梦寐以求,求之不得的“艳阳天”。但是,相比与集体化运动及其领导者毛泽东当年所追求的“一大二公”目标,农民的上述追求与发展都是“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是在重新制造“贫富分化”或“两极分化”[2]。为了阻止这种自发倾向和所谓的贫富分化,应该“趁热打铁”,将广大农民尽速引向“一大二公”的集体化道路。可以说,当时农民的竞相发家致富意识与“一大二公”式的平均主义意识,真是南辕北辙。显然,以土改完成后中国农民的“经济生活条件”和农村社会的“物质生活矛盾”分析,中国农民主体所追求的发家致富与增殖私产的意识,决不会与“一大二公”式的平均主义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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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毛磊等著:《对平均主义界说的若干 理论 思考》一文(见《江汉论坛》1990年第3期第27页)和《中国的平均主义》(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2]关于5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是否出现“两极分化”的问题,学术界已有不少文章提出了否定的意见。请参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苏少之文和《四川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田利军文。
在正常而非特殊(指战争、天灾时期)情况下,任何社会和任何阶级都可以分为许多相对不同的阶层;而以贫富论之,则均可分上、中、下三等,且都是中间大,二头小,也必然存在相对贫困的最低层。要求财富平均的意识是社会各阶层物质生活悬殊不均的产物,也是其它各阶级的下层贫民所共同的意识;在当年的农村中, 自然 也有那处于农村最下层的少数贫苦农民尤其是“赤贫”,他们完全可能产生平均意识的,是比较容易接受“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的。毛泽东当年常讲的农民走集体化的积极性,除个别农民“先进”分子外,指的就是当时还是相对贫苦的这部分下层农民的积极性。所以,“一大二公”运动的实践中无疑有农民的积极支持者和参与者。那么,当时这部分下层贫苦农民的数量会有多大呢?根据国家统计局54年对全国21省14334户农家的调查资料测算,当时农村的中农户(按当年农村生活水平与划分标准)大约占2/3,处于上升的贫农户占20%左右,真正的困难户只在10%以内,生产生活下降户更是少数[[i]]。也就是说,当年可能追求与支持“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的下层贫苦农民只是10%以下的少数。其实,即使如此,若是那老实巴交的务农农民,长期习惯于劳动致富,即便比较困苦,但清楚劳动才能改变贫穷,只要能有劳动的机会,也不会去幻想“共产”与“平均”的,更何况当时的那种平均还要打破他们的私有制“天性”呢?这一点,长期与农民打交道的邓子恢最是清楚。他说,对于集体化,“客观上存在着农民……的抵触情绪”[[ii]];又说:走集体化道路,即使通过 教育 ,个体农民“也不是如此容易的,连贫农在内也不是马上相信” [[iii]]。据此,我们就可能断定,即使当时能赞成或影响集体化运动及其领导者毛泽东追求“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目标的下层贫苦农民,充其量也只能是极少数了。
在整个集体化运动走向“一大二公”与维持人民公社体制的实践中,还体现了广大农民对被受平均主义改造的抵制与斗争。尽管集体化运动始终使用了阶级斗争这柄利器,以 政治 斗争运动经济变革,但是,农民仍然在一次次抵制“一大二公”式的平均主义,冲破平均主义的束缚。例如:合作社初期,入社农户仅占到农户的15%时,农村就多次出现过抵制“共产风”的“生产力起来暴动”[[iv]];高级社化之后,立即出现的是农村的“闹社”、“退社”风潮以及“包产到户”的萌发;60年代初,有所谓的“单干风”泛滥,各地农民普遍要求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还有那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贫苦农民为代表的暗中“包产到户”与单干之举,以及广大农民长期以消极怠工方式的普遍抵制;最后是全国农民的家庭大包干;等等。这一桩桩,一件件,实在都是广大农民对“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的抵制和冲击,也是农民自发激励功能、求富向上欲望与“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矛盾斗争的确切体现。所以,邓小平说:冲破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大包干,“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v]]。当年,抵制“一大二公”式平均主义的广大农民们,毫无选择地被“教育”和引导着走向了“一大二公”,怎能又被指控为平均主义的始作俑者、并进而影响集体化运动领导者的平均主义意识呢?理论界、知识界当年“舆论一律”,以“一大二公”批农民的自发倾向与发家致富意识,几十年以后,才蓦然顿悟“一大二公”原本是空想平均主义,可又怎能将这空想平均主义诬称为农民平均主义呢?
把集体化运动所体现的或历史巨人毛泽东所追求的平均主义认作是农民的追求,这种认识是学术界把古代民众抗暴起义领导者的社会追求作为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误读的延伸。众所周知,对中国历史上的抗暴起义,一般都称之为农民战争,而战争领导者所宣示的平均主义目标都有称之为农民的追求,这在学术界是基本没有疑义的定论。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对参加古代社会抗暴起义的基本群体作具析,这个结论也会动摇。其实,被称为古代农民战争的民众抗暴起义,参加者主要包括了三个不同的群体和追求:其一,是社会空想主义者及其对社会平均主义的追求,他们大都是一些不得志的中下层知识分子,或是从政府中排挤出来的失意知识分子,也即是游离或被排挤于政府之外的中下层知识分子,黄巾军的张角、白莲教与红巾军的刘福通、太平天国的洪秀全以及文学作品《水浒传》中塑造的宋江、吴用和卢俊义等就是他们的典型代表;他们有文化和一定的理论水平,习惯于思过去、想未来,有自己的理想追求,往往是起义的发动者或领导者,起义中所包括的各种社会平均主义在内的纲领、口号大都是他们的创造。其二,是一些加入起义队伍的绿林侠士、盗贼、土匪(如响马、草寇等)及其游民或流氓无产者群众;他们也因其原有生涯所致,大都善战、勇猛、敢为而在起义队伍中一时颇具影响,许多人往往成为军事头目,在客观上无疑也具有反抗暴政与反抗压迫和剥削的造反精神;然而,他们习惯的是一种以我为用的“游民”或“流氓”式平均主义,并常常凸显其“游民”或“流氓”平均主义的作为(即抢掠均分财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同财共享,即所谓的“有福共享,有难共当”)。其三,是广大反抗专制暴政和超经济强制的破产农民,即贫民、难民、饥民、灾民,他们是历次起义中的基本群众,是一般的芸芸众生;他们的目标不是表现在追求什么纲领、口号,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劳动权与生存权。因为历次起义的基本群众大多是抗暴的农民、由农民破产而来的贫民、难民、饥民,所以史学界便笼统将旧式的民众抗暴起义称之为农民战争,并将起义中各阶层的追求都认作农民的追求,进而将起义中由领导者或流氓无产者突出并表现出来的平均主义称之为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主义”。然而,这种所谓的农民战争,实际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农民战争,从指导思想上讲,甚至可以说主要不是农民战争,社会空想平均主义和以我为用的流氓式平均主义根本不是农民那老实巴交者的追求。其实上,历史上的农民参加起义,从经济上分析,无非在三种情况下爆发:即“有田无法耕”或“耕田无法生”或“无田可耕”时爆发,而这三种情况基本都是专制、“暴政”与自然灾害相结合时发生。在“天灾人祸”的双重打击下,这些参加起义的基本农民群众,实都是一些已破产或半破产的贫民,而且大部分都已沦为了流民或难民。他们反对专制强暴和超经济强制,他们打富济贫,开仓济贫,要求均田、均税,目的都是为解眼下的燃眉之急,以免冻馁死亡,即为了自身的基本生存权和作为个体私有者的劳动权,与社会空想主义者的“公产”、“平均”和流氓式平均主义是根本不同的。他们的“均平”也不是整个社会财富的平均,而是基本劳动权或生存权的“均平”。他们希望有一个好皇帝,是要这个皇帝保护他们应有的生存权,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侵犯”[[vi]]。与其说他们的斗争是平均主义,倒不如说他们的斗争是特定环境中的生存挣扎。他们参加起义,并非异想天开地追求或接受“公产主义”与“平均主义”(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浪漫与空想的基础),而是因为当时已处于破产地位的一无所有,只希望借助这种斗争免遭死亡,恢复昔日小农的生存地位;一旦他们再成其为私有小农,一旦社会空想主义者将其政策推向社会或流氓式平均主义泛滥,即普遍受到包括他们在内的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对[1]。可以说,把太平天国领导者那样的社会空想主义者们所追求的“公产”、“平均”理想认作农民思想或农民主义,把流氓式平均主义也当作农民所为,这是理论界和史学界长期对农民阶级的一大误解。自然,这种误解也导致了毛泽东的平均主义是受农民影响这一结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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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天国起义被历史学家称之为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但由洪秀全们制定和颁布、并且是这次起义最具代表性的《天朝田亩制度》,却因遭到起义民众和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对而被迫放弃它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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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温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