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在今天变成一个令人困扰的话题[1],我(6)

2013-05-01 04:29
导读:实际上,欧美学界在80年代后期有一场旷日持久的关于经典的争论,它发生在右翼的经典保卫者和学术名星之间。不过美国学界没有使用经典 (classic)这

实际上,欧美学界在80年代后期有一场旷日持久的关于经典的争论,它发生在右翼的经典保卫者和学术名星之间。不过美国学界没有使用“经典 ”(classic)这个术语,而是使用而是使用canon这个词。这个词原来是对《圣经》的一个注释,就是具有典律性质,它是经典,它是作为规范标准文本而存在的,这就是典律。Canon的中文译法,可能译为典律较为恰当。它的词典意义――据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主要有以下在方面:1,总的规则,标准或原则;2,真经或正经;3,真作。这个词显然和最初关于圣经原典的确认有关。简要地说,典律就是使一部作品能够被确认为经典的那种规则、标准或尺度;也可以简要地说是经典性。美国八十年代关于典律的讨论的显著标志是由莱斯利.费德勒和候斯通.贝克编辑的《英语文学:敞开典律》(English Literature: Opening up the canon, ed. Leslie Fiedler and Houston Baker,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1.)有影响的文献主要有:保尔.劳特:《历史与典律》,(Paul Lauter:Historey and Canon, Social Text 12,Fall 1985, 94-101)。艾里克.霍布斯巴文与特仁斯.让格合编的《传统的发明》(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ed. Eric Hobsbawm and Terence Rang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维廉姆.凯因:批评的危机:理论,文学与英语研究的改革(William Cain, Crisis in Criticism: Theory, Literature and Reform in English Studi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4)。女权主义批评一直是典律讨论的生力军,这方面的著述不胜枚举。从理论上来说,所有的女权主义研究都对现行的典律构成冲击。美国学界关于典律的讨论,显然是伴随着大学政治、女权主义、少数人权利、多元文化、后现代理论与解构批评等等兴起的。与当下中国面对经典危机的那种焦虑相反,八十年代的美国学界则对传统的经典制度发起一轮猛烈的攻击。

典律说到底是一种话语权力。关于典律,人们自然会追问这是谁的典律?谁的经典?这种典律维护了怎么样的传统和既定的文化秩序?典律的背后无疑隐蔽着不同时期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集团的审美霸权(aesthetic hegemony)。典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每一次的变更都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本的变更息息相关。典律的具体内容可能发生很大的乃至于根本的变化,但典律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始终如一。正是因为典律反映了强势集团的观念和利益,典律才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典律具有政治性和阶级性,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不同的阶级也可能在审美上有一定的共同趣味,而同一阶级和阶层的人,在审美上可能趣味迥然各异。但不管如何,从整体上来说,典律的形成和维护都反映了强势集团的利益。同样,一个社会处于变动之中,原有的强势集团不得不与新兴的社会阶层分享社会权力和利益,那么,与之相关的社会意识的统治地位也会发生变化。而典律八十年代美国学界关于典律的争论,试图打破白人中心主义确认的典律,这与美国社会有色人种愈来愈具有影响力有关。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第三世界的知识分子到美国,在大学占据一席之地,他们开始推动多元文化,开始重新审视帝国主义文化霸权和欧洲中心主义建构的思想意识。美国有些学者甚至提出,应该放弃国家主义及正统文类观,“美国文学”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不再是美国这个国家的文学,而是美国这个地区的写作活动;此外,因为American带有国家主义的联想,而“literature”带有带有高尚作品的联想,美国文学宜改名为“Writing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国文学”所研究的,乃是能够反映建构美国这个地区的各类写作,从原住民直至新近移民的各类书写作品。美国近二十多年来,多元文化趋势加剧,特别是社会的民主化与开放性,少数民族概念已经扩大为少数人概念,这些少数人过去被定义为不正常的、边缘化的弱势群体,社会对他们实行严酷的排斥,过去的文学艺术作品也把他们表现为异类或丑陋的阶层。他们只能认同主流文化或被同化,他们不可能有自己的社会声言。八十年代以来,在欧美,特别是在美国,这些少数人的文化受到关注,大众传媒不断在各种方式反映他们的存在和要求。尽管这些群体和阶层未必有多大的社会能量,但作为大学里重新检讨主流文化的强权地位的侧面材料则是绰绰有余的。

显然,典律的讨论与其说是维护了传统的文学价值,不如说是颠覆了它。布鲁姆对这种状况忧心如焚。他试图摆出一副不偏不倚的立场,各打五十大板。按照布鲁姆的看法,前者希望为了假想的(并不存在的)道德价值而保存经典;后者被他称之为“憎恨学派”,他们希望为了实行他们所谓的(并不存在的)社会变革而颠覆现存的经典。布鲁姆试图证明自己似乎既不属于右派,更不属于左派。但事实上,企图重建文学批评的传统价值的布鲁姆明显倾向于右派。他对左派掩饰不住“ 憎恨”,他抱怨说:“人们尽力表示敬意的‘理想主义’正是当今学院里的风气,在保持社会和谐与矫正历史不公的名义下,所有的美学标准和多数知识标准都被抛弃了。”[8]当代的经典传播热衷于种族身份和性别政治,这导致了经典的传播就意味着经典的消亡,现在流行讲授的那些作品并不包括最好的女性作家以及非西方的少数民族的作品,却包含了那些只是以“怨恨”为共同特征的作品。布鲁姆写作这部作品是在与他称之为“憎恨学派”的批评家作家们唱对台戏,我们的课程则想与布鲁姆构成一种潜对话。主要是针对他的文学纯粹的自律性的传统坐标上来确认伟大作家作品的那种立场和方法。

在批评的“黄金时代”布鲁姆就属于声名卓著的“耶鲁四君子”[9]。布鲁姆一直跟德曼一起,德曼的影响也比较大。尽管他们的观点一直是不一致的,他们的风格都不一样,趣味也不一样,但那时他们是同道战友。他们对文学作品都有非常独到地、非常锐利的理解。德曼在80年代去世了。可以看到,在布鲁姆的理解当中,他把这些批评的历史都归为“憎恨学派”中,他要反对的。他认为文学作品的阅读要恢复到古典主义的一种状态中,但实际上,我们会发现,其实解构主义离古典主义并不那么遥远,布鲁姆离“新批评”也没有那么遥远。当然可以说,布鲁姆更加直接对立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幽灵们的批判理论,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和它相关的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他反对把文学作品看出是身份政治,看成是民族国家的一种特殊性的一种表征,看成是性别政治的一种表现。所以他的阅读,也是对女权主义展开的激烈挑战。现在大学里很多女学生做论文喜欢选择女权主义,真应该去看看布鲁姆的书,看看他对女权主义的一种劝告。当然布鲁姆的阅读是很精彩的,但是我认为,他的阅读的方式和“新批评”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是贯穿着“影响的焦虑”的那种方式。布鲁姆最拿手的是能在文学史中能清理出一条非常清晰的线索,谁和谁的一种关系,托尔斯曼和歌德的关系,弥尔顿河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的仇恨等等,这些关系始终还是在“影响的焦虑”的理论国度里来阐述。他认为,“影响的焦虑”对天才来说是一种促进,对庸才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就这点而言,多年前我曾用过一个概念“晚生代”来描述“先锋派”,后来又用来描述比先锋派晚些的一个群体,我意图是在“先锋”群体和“晚生代”之间的一种关系去理解它们文学创作上的一个前提,因为它们要寻找一种创新的那种关系。布鲁姆有一段话攻击“憎恨学派”,表明他的态度,“人们尽力表示敬意的‘理想主义’正是当今学院里的风气,在保持社会和谐与矫正历史不公的名义下,所有的美学标准和多数知识标准都被抛弃了。实际上,‘经典的传播’就意味着经典的消亡,因为我们正在教授的并不包括那些最好的女性作家以及非裔、西裔和亚裔作家的作品,却包含了那些只是以怨恨为共同特征的作品。在这种怨恨中是没有陌生性和原创性的;即使有,那也不足以创造出耶和华文献作者与荷马、但丁与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与乔伊斯的传人。”[10] 在他看来,现在的后殖民理论对第三世界文学的阐释,并不在这些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和美学创造性意义上,而是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上,向资本主义中心,白人中心,男权中心,发动批判,发动攻击。文学研究关注的是这些问题,而不是文学作品本身所包含的审美品质和历史传承关系。但是这也有一个问题,假定说,真的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文学的原创性真的丧失了,那该怎么办?原创性的批评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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