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及几个关系(2)
2017-09-12 04:40
导读:互助等再补充一点。至于各级财政及村集体的分担比例应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一般来 说,乡村经济条件好的主要由乡镇与村集体负担;乡村经济条件差的
互助等再补充一点。至于各级财政及村集体的分担比例应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一般来
说,乡村经济条件好的主要由乡镇与村集体负担;乡村经济条件差的主要由省及地、
县、乡三级负担,其负担比例可为2∶4∶4; 乡村经济条件一般的主要由县、乡、村
三级负担,负担比例可各为1/3或3∶3∶4。 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
进财政预算。
3.正确界定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包括因缺少劳力、低收进造成
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
抚养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据调查,保障被抚养对象一般占农村总人口
的5~6%。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达不到最低生活保
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把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进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
原因等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种别、分情况制定出保障对象
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另外,还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档案,以
便及时把握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一年调整一次。
4.正确选择资金治理与保障方式。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治理可采取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将保障资金集中到县一级同一治理,实行专户专帐,按时下拨到乡镇同一发放
;二是各级政府财政负担的资金集中到县一级同一治理,村集体负担的资金,可由村
集体直接与保障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按时发放。相比而言,第二种方式更可行一些
。最低生活保障方式可灵活多样。其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发放救济金;二是发给部
分救济金和部分实物(如粮食、燃料等);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如免除“三提五统”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义务工、学杂费、部分医疗费等。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村开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养老的方式开
始发生变革。到1996 年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推进到1980个县(市),投保农民
7200万人,占适龄投保人数的14.5%。作为一种正在探索中的新型保障制度,它仍需
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力争到2000年初步建立、2005年基本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制度。
1.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形式很多,按投保人的
情况不同可回纳为两类:一类是普遍保险,即由个人直接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投
保而形成的保险,其保险费主要是由保险对象或其支属缴纳;一类是职业保险,即与
某种职业有关的保险,如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义务兵养老
保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蚕农养老保险等,其保险费有的是保险对象与有关单位按
一定比例缴纳,有的则完全是由有关单位代保险对象缴纳。这两类养老保险形式特别
是第二类养老保险形式应大力倡导。
2.正确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在现阶段
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扶持”的办法是符合农村实际的,
这里关键是要把握好“为主”、“为辅”、“扶持”的度。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
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适当进步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一
般说来,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集体补助所占比重以25%~40%为宜;集体经
济实力一般的乡村应以20%~35 %为宜; 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乡村应以15%~30%
为宜。对于政府方面,除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外,可按集体补助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助。对于农民个人方面,可动员较富裕家庭的农民进步投保档次。
3.努力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积
累近百亿元,且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将加速,
养老保险基金如何保值增值题目日益突出。因此,要认真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