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吞并:现代化中的农村社会变迁(7)
2017-09-19 06:27
导读:巨大浪费。 要解决上述题目,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来说,一是要搞好引导和组织协调。村庄 吞并是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新事物,对于条件成
巨大浪费。
要解决上述题目,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来说,一是要搞好引导和组织协调。村庄
吞并是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新事物,对于条件成熟的地方要积极推进。
在政策上,要有具体措施来扶持。如需要跨区域吞并的,可以打破县区、乡镇的界限
;对有条件组建村级党委的,要积极批准,并扩大其行政治理职权;对已经具备了小
城镇规模和条件的,要放开城镇户口;对带动群众致富并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富村和强
企业领导人,要进步其社会地位并给予政治荣誉等。二是要把握好适度原则,逐步对
村庄吞并现象进行规范。村庄吞并固然有很多成功的典型,但目前尚不宜进行大面积
推广,因各地条件很不一样,不能“一刀切”。对于那些条件不成熟的地方,不能硬
性“拉郎配”,必须把握好适度原则。同时还要留意规范村庄吞并行为。对于产权关
系的界定、利益的分配要有科学、公正的办法。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农业的发展应
有明确的要求等。三是要把村庄吞并与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结合起来。市(地)县两
级应有小城镇建设的整体规划,尽量通过村庄吞并,促使农村人口向列进规划的小城
镇集中。有些条件好的地方,固然不是乡镇政府驻地,也可以规划为小城镇。要帮助
有条件的富村、强企业搞好小城镇的规划与建设,特别是对其基础设施建设要提出比
较高的要求,同时要在资金、人才、治理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六.几点启示
尽管村庄吞并中还存在着一些题目,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下的新事
物,把这种现象放在更为广阔的背景上来看,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它能给人们带来
很多新的思考和启示。
(一)村庄吞并是农村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制度创新。首先,村庄吞并是一种产权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资源公道配置,而过往,农村的基本资源—
—土地和劳动力都难以活动。村庄吞并的过程,实质上是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下
资源重组的过程,土地产权也随之转移和重组,实现了产权制度的创新。其次,村庄
吞并也是一种农村行政治理制度的创新。多年来,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是相对封
闭、职能单一、长期不变的。村受乡级政府领导,彼此之间则缺乏联系。村庄吞并则
打破了村与村之间相互隔尽的状况,冲破了原有行政治理体制的束缚,有的建立了村
级党委,领导和治理多个村庄和企业,实现了农村行政治理体制的创新。第三,村庄
吞并又是一种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制度的创新。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的以农
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制度正在改变,而以企业为基本组织形式的新制度正在形成,象
龙口市的前宋村与南山团体公司,博山区的岜山村与万通达团体公司,已基本形成了
村企合一的组织。企业已代替个体农户演变为主体组织形式。通过村庄吞并,原来以
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穷村、弱村,迅速嬗变为以企业为主体形式的社区组织,实现
了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制度的创新。
(二)村庄吞并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千百
年来,我国农业以个体农户耕作为基本生产方式,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格式至今在大部
分农村地区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村庄吞并,则促进了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的改
变。在村庄吞并过程中,由于富村、强企业的二、三产业吸收了穷村、弱村的大部分
剩余劳动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那种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耕作方
式,被吞并村的土地一部分通过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一部分直接演变为富村和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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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绿色车间”,农业实行了企业化经营治理,成为社会化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就大大进步了农产品的商品率,进步了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收进,推动了农村商
品经济的发展。可以说,与村庄吞并伴随而来的,是先进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