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往云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5)
2017-09-20 01:38
导读:效,今年决定在全省贫困乡展开。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救助形式,实际上是对处于农村贫困 线以下的农户采取借贷资金救助的有效手段,目前尚处在试验
效,今年决定在全省贫困乡展开。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救助形式,实际上是对处于农村贫困
线以下的农户采取借贷资金救助的有效手段,目前尚处在试验阶段,各地做法不一样。云南
省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云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对所有处
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对一部分无劳动力或由于自然灾难等因素造成暂时贫困
的农户进行救济式的扶持,并尽快出台政策予以保障。
其次,大力推广“双储会”,实现群众自救与政府救助相结合。“双储会”可以说是我省农
村摸索自我保障的一项创造,特别适合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1987年,我省农村干部到江西
学习“储金会”的经验之后,1988年就创造出“储金、储粮会”这种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的社区救助组织。“双储会”在云南农村飞速发展的事实说明,这种低层次的社区救助
组织在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社会过渡的广大云南少数民族农村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和社
会支持。“双储会”10年间扶持了30多万户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已脱贫10万户,通过借贷,
使35万户会员解决了吃、穿、住、医的困难。政府在“九五”期间,对“双储会”应加强管
理,逐步在全省贫困农村推广,使其成为具有云南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构成部分。
2.分层次稳定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90年代初,我省开展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到90年代中期,全省有一半左右的县开展这项工
作,但覆盖面不大,和全国先进省区相比,仍处于落后地位。客观上我们可以把这项工作回
结为宣传不够和措施不力等原因,但从深层次上分析,养老保险的迫切期待是社会急剧变迁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带来的。我省一部分地区仍保持传统小农经济现状,家庭养老的意识非常浓厚,经济收进与
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加之,全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也不十分明显,这在客观上制约
了养老保险的开展。1993年民政部社会保险司张朴司长说:“在有条件地区推行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两个条件,一是经济上能承受;二是具备组织实施的条件。
”云南省年收进在500元以下的人口至今仍有570万,这是开展养老保险最大的制约因素
[7]。
根据以上两个因素,决定了在云南开展养老保险应当稳步、慎重地推行,摸索适合自己实际
的基本格式,做到有步骤、有层次、有计划。
第一层次,可在“九五”期间在滇中富裕地区推开。这一地区农民的年均收进高于全省均匀
水平。根据玉溪市的经验,在全区玉溪、澄江、江川、华宁、通海、峨山、新同等县搞,一
步到位,不搞试点,他们制定了《玉溪地区养老保险的基金财务治理办法》等法规进行治理
。我省可在滇中富裕地区推广玉溪经验,争取在2000年达到50%以上覆盖面。在此基础上扩
大险种,如农作物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等。
第二层次,在经济发展一般地区应稳步推行。如德宏州的潞西县,采取先试点、加强宣传动
员,争取在2000年之前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接近50%。
第三层次,贫困地区应慎重推行。在贫困地区是否可以推行养老保险,在云南是个争议较大
的题目。地处边境地区的文山州1994年开展这项工作的试点,取得较好经验。他们的经验是
,在一个贫困县中,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可以搞就先搞起来。西畴县是
一个国家级特困县,1994-1995年搞试点,全县收取保费80000多元,投保人数1800人,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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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人口3万人的0.7%左右。西畴经验说明,在贫困地区开展养老保险是可行的,但在投保
金额,覆盖面方面不能强求同一,要体现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由于云南省经济
发展的极不平衡,不同地区农民个人和集体收进有悬殊很大,在贫困地区应慎重推行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