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7)
2017-09-22 01:54
导读: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社会成员面临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 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或帮助,都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
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社会成员面临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
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或帮助,都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
济等,终极实现“全民皆保险”,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的“稳定器
”和“减震器”。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挥而就,应根
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进手,逐步推进,走“渐近式”发展
的路子。
(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哄起”
经济条件好的富裕地区,应尽快抓紧,全面展开;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
险进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对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
同一起来,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进步他们战胜灾难,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
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底,投保时间、投保年龄、投保额彻底放开,集体补助由国
家引导,集体和企业自定。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
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
承受能力。
(二)以保障农民最迫切的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由于农村的特点,农民
生活用度要比城市低。有的不需要花钱或花钱较少,如饮水题目,交通题目。农民最
迫切需要的是养老和医疗保险。但首要题目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然后,再根据农民
的实际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扩大进步。
(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我国现时正处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阶段,资金短缺是阻碍我国大发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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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国家财政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显然极不现实。中国农村
现有老人1亿多人,假如依靠国家财政直接资助每位农村老人每月50元,保障他们享有
最低生活,一年就要拨付600亿元,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农村老人越来越多,生
活质量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高,国家财政负担必将越来越重,有不堪重负之忧。农村
社会保障的出路只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
依靠农民自身的气力进行自我保障,充分体现“自济互助”的特点。同时也要发扬我
国家庭、亲友和邻里之间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倡导社会尊老敬老和养老的美德,建
立一种社会基本保障、家庭保障和群众互助保障相结合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农村保障模
式。
(四)坚持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职员社会保障治理一体化的方向,尽可能将
农民组织起来,参加社会保障 但在具体步骤上,必须贯彻“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搞好进城固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和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有企业农民职工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和失业保
险,然后逐步把农村人口统进来,视经济发展情况,最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
奔腾。当然,对于务农和务工的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给付应该有所区别。完全
务工经商的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可以参考城镇办法拟定。同时,也应适当考虑工农关
系。
(五)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农村发展极不平衡,就是同一地区的村
庄之间,同一村庄相邻农户之间的收进方式、收进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异。单一层次的
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应建立以我国法定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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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社会保障不分所有制和劳动力从事产业活动的性质,不论是在城镇务工经商
还是在乡村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有企业、三资企业从事非农产业
活动还是在本乡、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均须参加,其资金来源按照部分积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