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运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差异的比较分析(3)
2017-09-06 02:14
导读: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9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计价标准的规定与《准则———固定资产》基本一致。比较分析上述有关固定资产计价标准的规定可知其中差异: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外购固定资产总成本的分配问题。《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是《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所未曾考虑到的。
(2)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运输企业财务制度》中未涉及,《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指出“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原价;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均考虑了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准则———固定资产》指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负债”部分而非“固定资产”部分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
(3)改扩建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而《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准则———固定资产》中无相关规定。
(4)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固定资产》未曾涉及,而《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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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运输企业财务制度》指出“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准则———固定资产》中均未涉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