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体验式教学法在高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探讨与
2014-01-07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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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的客观现象是:一定水平上
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的客观现象是:一定水平上存在重专业课、轻公共课,重技术培育、轻人文素质教育 在这一背景下,法律根底课由于其非专业课的身份及单调的教学形式不断不受注重和欢送,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不高,思政教师的讲授也很倦怠。那么,如何才干激起学生学习法律根底课的兴味,改动法律根底课为难的现状呢?这其中要讨论的内容很多,改良教学办法是进步该课程兴趣性和可学性的重要环节。除了根本的讲授法之外,在教学中能够运用:讨论法、启示法、答疑法、体验法、案例法等教学办法。其中,体验式教学法在法律根底教学中的运用很普遍。
一、体验式教学法的涵义体验就是亲身阅历,就是联络本身领会,从中取得逼真感受。体验教学就是以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自主、创新等主体肉体为目的,以营造教学气氛、激起学生情感为主要特性,以学生自我体验为主的教学方式。体验式教学丢弃传统的教员单纯讲授的独角戏形式,树立在师生互动的根底上,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学习活动成为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员从主角的角色转导游演的身份。学生在认知过程中经过情感体验捕获真实感受,深化认识。相比拟传统的教学形式,体验式教学最大的特性是在学生积极、主动的体验中,轻松、生动地完成教学任务,引导学生学习与入手相分离,事必躬亲地获取学问和技艺。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法律根底教学中运用的必要性一)体验式教学法契合法律根底课程的特性固然法律根底课关于大学生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由于法律条款僵硬,词语晦涩,难免使活泼的大学生感到法律根底课单调无味,课堂死气沉沉,特别是学习到有些看起来很少触及本身生活的内容时(比方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容),更会觉得索然无味。比方宪法的内容很笼统,平铺直叙的说教很难让学消费生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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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运用体验式教学法,组织学生在国旗下手捧宪法庄严宣誓,领会宪法的崇高与声威。应用文艺演出,小品、歌曲创作、演唱、诗歌朗读等来宣传宪法和依法治国观念。组织法律咨询和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学生法律学问竞赛和争辩赛。这些丰厚多彩的活动,对学生有很强的吸收力。他们再也不嫌宪法单调了,不觉得宪法的准绳与本人无关了。
二)体验式教学法契合高职教育的特性教育部《关于增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育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高职教育培育人才的定位有这样的表述:“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培育反对党的根本道路,顺应消费、建立、管理、效劳第一线需求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特地人才”。 可见,我国高职人才培育形式为学问、才能、素质三位一体,一定水平上更注重学生的入手才能和实践操作才能。体验式教学把理论学习与应用才能锻炼严密分离在一同,强调入手才能,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参与、理论,对进步学生的理论才能和入手才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另外,在时间方面,高职教育比本科教育少一年。学生除了学习公共根底课,还要学习多门专业课;除了学习理论学问,还要参与实训及实习。公共根底课面临一个难题:如何在较少的课时布置下有效、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传统的讲授法呆板单调,学生很难听进去。体验式教学法因其轻松、生动的方式很容易把学生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样是四十五分钟,体验式教学法能更好地完成法律根底课的教学任务,到达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体验式教学法契合高职学生的心理特性大学生精神充分、热情好动,求知欲与猎奇心强,喜欢停止各种尝试与应战。
体验式教学法契合学生的这些特性,学生参与教学的热情很高。一些同窗坦言法律根底课其实并不那么单调乏味,在体验式教学中他们重新感遭到了法律的兴趣性。课堂上组织模仿法庭非常受学生的欢送,模仿法庭为学生搭建了一个扮演的舞台,审讯长、审讯员、书记员、被告、证人、控辩双方及法警和陪审人员等角色全部由学生亲身来扮演,整个审讯过程严厉依照庭审程序停止。授课教师也是法庭的听众,并且对学生的表现停止讲评和指导。经过课后与局部同窗交流,大家都十分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有学生表示原来僵硬的法律条款也能够在“玩着” 中学,而且学的很主动,很过瘾。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法律根底教学中的组织过程体验式教学采用“情境——探求——感悟”的形式,即“创设情境,导入新课”——“全程体验,学习探求”——“交流总结,稳固进步”。
以解说“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为例,剖析体验式教学法在法律根底教学中的组织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心情心理学研讨标明:个体的情感对认知活动至少有动力、强化、调理三个方面的功用。生动的情境可以激起学生的真实情感,可以促进学生心理活动的展开。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写道:“一切学问都是从感官开端的。”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认知道路是由直观步入笼统,由宏观进入微观。创设的情境使学生设身处地,经过多媒体教学的音、像、声等多种信息的运用,激起学生的感情,加强学生的内心体验。创设情境的途径能够有以下几种:生活展示情境、视频再现隋境、音乐渲染情境、扮演模仿情境、言语描绘情境等。
在新课的导入过程中,不要开门见山就讲民商法的概念,而是首先与大家回忆人的终身:我们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端,就处在一定的关系之中,首先和父母产生了父母子女关系,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会停止买卖、租赁,处置票据、证券、保险等活动,会与别人签署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从而产生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这样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会随同我们终身直到死去。那死了以后呢民商事法律关系能否完毕?引导学生考虑。分离一个案例:我国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死后遗产案。可能又有学生问了:“人出生前与民商法有关系吗?”这个问题的提出阐明本课的导人是胜利的,学生经过人的终身、人的死后这两个阶段的学习,大胆的引申出人出生前的问题,启示了学生勇于考虑、擅长发问的学习肉体。关于学生的发问,教师能够给出学生这样一个概念:“胎儿的特留份制”,布置学生课后上互联网查找,下一次课发问、讨论。因而,瓜熟蒂落地得出结论:民商法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日常活动的关系最直接、最亲密的部门法。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课堂教学的理论证明:经过情境式的新课导人,让学生在按部就班的过程中带着猎奇心自但是然地进入新学问的学习。相比拟单刀直人式的解说,前者可以使学生高兴地学、带着兴味学。
二)全程体验,学习探求学生的学习探求步骤为:阅读教材、提出问题(探求处理办法)、讨论问题(协作学习)、处理问题、运用新学问处理新问题,这样一个全程参与教学的过程也是学生的真实体验和交流协作的过程。
在讲述民事主体—— 自然人时,首先让学生阅读教材,然后布置学生制造表格:民法中把自然人分为哪三类,每一类自然人的划分规范及相对应能够从事哪些民事行为。制造表格能够使内容明晰化,使人看上去了如指掌。当然,制造出精巧的表格需求把内容吃透并且有很好的团队协作。学习理论以后,再引见相关的案例(比方:一四岁幼童甲在教师进来取水时,摆弄教室内取暖用的电热壶,不慎将其推到,烫伤另一儿童乙。剖析乙所受的伤害由谁承当?触及甲的民事行为才能及幼儿园的监管义务)。经过案例学习,稳固对学问点的了解。
课堂教学的理论证明:课堂教学中如何引导学生积极自主体验,关键是教师能否布置好教学活动的层次。自主体验分为三个层次:阅历学习、感受学习、享用学习。“阅历学习”即经过亲身参与和阅历某件事情,从而取得学问、经历和才能。“感受学习”即在第一层次—— 阅历学习的根底上,让学生感受学习是一个感悟的过程,是一种内在的领会。教师的讲授只是抛砖引玉,唯有学生全身心投入才干取得学问的真理。“享用学习”即在第二层次——感受学习的根底上,让学生真正爱上学习,把学习当成是一种享用,而不是任务。享用学习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至高境地,引导学生构成积极悲观的学习态度,制定合适本人的学习目的。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交流总结,稳固进步交流包括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主要是教师的反应意见。传统的教师反应仅对学生的答案做出是或否的判别,判别的规范是教科书。这种做法看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强调独一性,排挤多样性。教师的反应应树立在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和方向引导上。方向引导主要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防止走向思想的极端。
在交流总结阶段,大量运用案例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案例教学自身就是学生与学生互动、学生与教师互动的一个过程。学生互相交流、讨论、争辩,教师引导、发问、总结。共同探求、进步认识。案例的选择应注重典型性、生活性、兴趣性,充沛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案例讨论对学生非常有益,可以协助学生不时进步剖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才能。
依据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教学内容,布置学生分别搜集选取合同法、学问产权法、商事法律等相关的案例,分组停止讨论。在学生争辩的根底上,教师引导学生深化对学问点的梳理和认识。也能够布置学生本人入手做PPT,经过对本章内容的深化解读,以寝室为单位或以个体为单位,制造出精巧、富有个性的PPT画面。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同窗上讲台演示本人创作的PPT,并停止解说。学生互相交流,扬长避短,教师点评。
这种方式既锻炼了学生的入手才能,又协助学生在入手的同时,加深了对学问点的了解与稳固。
特别当学生看到本人的作品遭到大家肯定时,自自信心和成就感情不自禁。
四、结语近年来,高职公共根底课教学办法变革的研讨获得很大停顿,除了“体验式教学法外”,分离教学理论停止了诸如“主体性教学法”、“协作性教学法”、“案例式教学法”、“启示式教学法”等,这些教学办法在教学理论中的确发挥了良好作用。但是,片面追求与众不同的教学办法并不是教学的初衷,教学办法的探究应走出标新立异的误区。有学者指出:“这些形式的创立大都是在二元对立的思想形式根底上停止的。它们在价值选择上,表现了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左右摇晃;在教学目的上,表现了本质教育和方式教育的你进我退;在师生关系上,表现了教员中心和学生中心的此消彼长;在教学战略上,表现了强迫灌输与自在学习的冷热参半。” 所以,我们坚决不能本本主义,不能形而上学,不能只是为了改动教学办法而去改动教学办法,也不能对某些胜利教学形式自觉跟随与效仿。只要分离课程特性、教材自身及学生实践,才干探索出真正契合高职学生特性的法律根底课教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