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行政执法监视制度论要(2)

2015-05-04 01:17
导读:5.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的题目。这也是目前比较普遍存在,严重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题目。据报载,深圳市城市治理监察大队10余名执法职员在处理违章


  5.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的题目。这也是目前比较普遍存在,严重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题目。据报载,深圳市城市治理监察大队10余名执法职员在处理违章悬挂户外广告行为时,冲进违章的办公场所挥舞铁棒大打出手,造成该企业数名员工伤害的严重后果,就是近期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6.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题目。其表现形式甚多,例如,在中心再三告诫果断整顿“三乱”的背景下,某些行政执法部分便改换方式,凭借手中行政权力强行向行政相对人大量“划”款“借”物或收取保证金、押金,并长期占用不退还、不付利息;又如某些行政执法部分以各种借口将确认、盖章、验照、答询等很多本职工作,堂而皇之地变成有偿服务项目,并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其有偿服务(不仅仅是收取一定的规费);等等。

  7.执法队伍、手段和经验不适应客观要求的题目。主要表现为执法队伍气力薄弱,执法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设备技术落后,与社会治理需求不相适应等等,这是目前很多行政执法领域都存在的题目。在我国机产业、金融证券业和城市活动人口治理,以及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治理需求陡增的领域,行政执法者的知识、经验不足和手段落后的题目尤为突出。

  8.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跨地区执法困难的题目。此题目在水利行政、环保行政、工商行政等领域特别突出。例如,在黄河、长江大水系都存在上游污染下游受害、上游滥伐下游遭殃的题目,由于上游的污染大户、砍伐大户往往是当地重点企业、财税大户或困难企业而受到地方重点“保护”,所以下游环保、水利部分跨行政区域执法往往受阻,执法协调非常困难。

  ㈡原因分析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行政执法存在诸多题目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大致有两个层面的原因:一类在执法环节本身;另一类在执法监视环节中,这类原因尤为关键。

  1.从执法环节来看,主要原因在于:

  其一,由于行政执法本身的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目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等等,因此执法的困难较多、纠纷较多、轻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的评价。

  其二,从宏观上看,我国正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近期官方公布我国已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恐怕过于乐观了,是否符合实际尚须再研讨),正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轨道,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治理体制、新的法制体系、新的社会关系、新的市场规则等等,还未完全形成和定位,而传统的习惯、观念、规则等还在发生作用。在新、旧关系相互交织、冲撞、拉锯、相持、消长和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矛盾和题目,失衡、失调、失当的情况难以避免。

  其三,制度、政策方面的缺陷和弊端对行政执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公道的部分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考核和赏罚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等等。

  其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执法职员的法律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亟待进步,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执法职员缺乏物质、安全等方面的有力保障,存在后顾之忧;等等。

  其五,熟悉方面的滞后性矛盾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些执法者缺乏“执行法律”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视“履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等。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2.从执法监视环节来看,主要原因在于:

  其一,执法监视体制不尽公道。主要表现为:不少监视部分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地位偏低、权力不足、权威性差;一些监视部分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视权责关系未理顺;监视部分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分尚未形成应有的监视协力;等等。
上一篇: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公益性捐赠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