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的新思考
2015-10-27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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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一国两制
论文关键词:一国两制;特别区域自治;制度构架
论文摘要:我国从建国以来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中特别区域自治制度对于中国的同一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先容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及历史渊源的基础上,着力分析了将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纳进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制度架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尽阐明了其意义,并针对我国的现状提出了研究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理论的建议。
从1949年建国至今,虽历经艰辛,但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与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反映了中国的时代特点,顺应了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得到深化,***制度日益进步和发展,相应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也逐步丰富和完善。在刚刚闭幕的中国***十七大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被概括为:“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社会主义***政治中的指导地位,确保中国政治发展方向;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领导的***合作和政治协商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充分发挥中国政治制度的上风和作用;坚持中国***领导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相结合,形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强大气力;坚持运用选举***和协商***两种重要的社会主义***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从以上的概括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架构被定义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领导的***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丢脸出,以这个制度构架来考量我国现实的政治版图,有一个明显的空缺,就是香港、澳门目前实行的特别行政区自治制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显然不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的范畴,而是一种典型的特别区域自治制度。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特别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已经是现实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且,从我国的政治发展远景看,未来很可能还会有新的特别自治区出现,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相应地就有其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和独特价值。因此,研究总结符合中国国情的特别区域自治制度,将其纳进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架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特别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及历史渊源
特别区域自治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领土中,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授权或承认某一个特别区域享有高度自治权,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这样的区域一般被称为“特别自治区”。特别自治区在当今世界并不算罕见,如印度尼西亚的日惹特别自治区,其政治体制独立于国家。印度尼西亚是共和制国家,但日惹特别自治区却变相实行君主制,日惹苏丹哈孟古·布沃诺十世自1946年继位以来一直兼任日惹特别自治区行政首长。喀麦隆的巴蒙王国也存在类似情形,喀麦隆是共和制国家,但根据传统及其同中心政府达成的协议,巴蒙王国实行高度自治,国王治理内部事务。
一个国家的领土内部之所以会出现独立于中心政权的特别自治区,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或文化上的渊源。位于希腊东北部马其顿省的阿苏斯神权共和国事世界上仅存的真正的僧侣政治领地,它有自己的海关、港口、律法和特殊签证,由于希腊政府承认它是宗教圣地,给予它最大限度的自治权力。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根据本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心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目前,我国承认的特别自治区有香港和澳门。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治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个特别区域自治制度是基于“一国两制”(One country,Two systems)伟大的理论构想,在承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之部分的条件下,在这两个地区不实行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也不是完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以香港为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安排不采用“三权分立”制度,也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是从中国政治发展和香港实际情况出发,在体制和组织运作方面适当保存了香港已有制度的某些做法,它兼顾到各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同香港的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既有利于保证祖国的同一,也利于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这样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是出于对港澳两地历史与现状的尊重、对港澳同胞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愿看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