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传统无讼法律文化对建设当代***社会的(5)
2016-12-04 01:17
导读:结语: 中国无讼法律文化根植于传统农业型的乡土社会,它历经几千年积淀而形成,具有强大的历史惯性,其影响至今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因此,构
结语:
中国无讼法律文化根植于传统农业型的乡土社会,它历经几千年积淀而形成,具有强大的历史惯性,其影响至今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因此,构建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必然面临着如何处理与传统无讼文化的关系题目。笔者以为,现代社会是权利型社会,现代***社会建立在现代权利型社会基础上,就这一点而言,它与建立在义务本位基础上的以无讼为价值取向的传统***社会是截然不同的。由于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的不同,决定了作为传统达至***境界手段的无讼法律文化不可能完全适用于今天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因此,必须对传统无讼法律文化庞杂的进行具体的分析。笔者以为,传统无讼法律文化中蕴含的“法即刑”、视法律为单纯的“禁***止暴”工具和对封建等级、封建伦常的维护等内容,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地位的低下,民众权利意识淡漠构成了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巨大障碍,而其中的另一些如礼法互补、对社会的综合治理、解决纠纷的调解模式等内容则至少从形式上又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鉴戒。因此,我们要以开放的胸怀,对传统无讼法律文化进行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面对不断变动的社会—法律秩序,对传统无讼法律文化中契合当代***社会构建的部分进行创造性的现代诠释,使之转化进而溶进现代法文化生命之中,为当代构建社会主义***社会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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