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工作中的财务分析(5)
2016-06-09 01:00
导读:至2000年末我省交通部分客(货)运企业净资产分布情况如表四(略)所示。 (1)道路运输企业有关资产状况分析 ①不良资产数额较大,存在潜亏 应收账款
至2000年末我省交通部分客(货)运企业净资产分布情况如表四(略)所示。
(1)道路运输企业有关资产状况分析
①不良资产数额较大,存在潜亏
应收账款中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据统计,至2000年末我省交通部分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达11800万元,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企业应收账款总额的27%至51%。应收账款中欠交的货运运费、车辆承包租费较为严重。有的已成为企业的呆账,有的以实物抵账,把实物的价格定在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格,形成潜亏。
企业库存积存多年的存货,主要是汽车零配件,大部分已是过期和被淘汰的汽车零配件,已无使用价值,但账面数额较大。有的企业油库多年没有盘点,库存数目远远低于账面数目,形成潜亏。
部分企业对运输车辆计提折旧采用工作量法,在市场不景气时大批车辆闲置、停驶,车辆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但折旧还没提足。有的资产净值很高,而车辆已老化,造成账面车辆净值很大,但真正可运营的车辆却很少。
②对外投资治理不规范,投资回报率低
道路运输企业的长期投资存在较多题目,主要表现在盲目投资,缺乏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长期投资项目不签订投资协议;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不规范;对已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长期投资项目不按照权益法核算。有的企业长期投资回报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有的投资项目甚至多年没有分利,所投企业连年亏损,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投资损失。
③虚增资产,调增企业净资产
为了增加企业资产总额,达到增加企业净资产的目的,在对企业资产重新评估时,把土地进行重新估价,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使企业的资产和净资产同时增加。
中国大学排名 把挂靠车辆作为企业的资产,增加企业的营运车辆数和运输车辆的原值、净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靠经营方式比较普遍,其中货运企业比客运企业突出。从我省实际评审情况看,企业挂靠车辆数约占企业车辆总数的20%至70%比例,个别企业属于“空壳公司”,没有自有营运车辆。
车辆有关证件弄虚作假。对营运车辆的有关证件及证实材料进行编造、拼凑或篡改。为了正确反映企业实有车辆数,确认企业车辆产权和所有权,通过到有关部分对企业营运车辆证件进行验证,发现有的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资质申报表中,将其他单位的营运车辆计进本企业,虚报企业营运车辆数。个别企业还存在着编造、拼凑和篡改车辆证件现象。
为了达到相应资质等级的条件,有些小规模运输经营业户采取假吞并、假联合的方式进行组合,以某一企业名义申请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定。这些企业之间的吞并、联合和重组只是形式上的组合,签定虚假合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程序规定操纵,没有到工商行
政治理部分进行变更登记。企业仍然按照原来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独立经营,各自为政。
④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
申报经营资质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多数存在着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的题目。造成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原因:一是实收资本不实。在1993年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后,由于受会计政策的影响,将改革前的固定基金、活动基金和专用基金中的更改基金转作实收资本,但是多数企业未向工商局申报变更登记,造成法定资本与实收资本不符。1995年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调整企业潜亏和固定资产毁损,报经财政或国有资产部分核实批准先冲销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减实收资本,仍未向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申请变更登记。二是实收资本核算不规范。表现在团体公司和分级核算的企业,团体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或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分别作“长期投资”和“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但在汇总报表时没作抵销分录,造成账表实收资本不符。三是对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理解不够。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20%时,应到工商治理部分进行变更登记。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2)客运线路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账分析